和酬虢州李司法

和酬虢州李司法

《和酬虢州李司法》,出自《全唐詩》,是被譽為“初唐四傑”之一的楊炯創作的一首詩詞。

作者簡介

楊炯(650年-692年),漢族,弘農華陰(今屬陝西)人,排行第七,唐朝詩人。初唐四傑之一。顯慶六年(公元661年),年僅11歲的楊炯被舉為神童,上元三年(676年)應制舉及第,授校書郎。後又任崇文館學士,遷詹事、司直。垂拱元年(685年),降官為梓州司法參軍。天授元年(690年),任教於洛陽宮中習藝館。如意元年(692年)秋後改任盈川縣令,吏治以嚴酷著稱,卒於任所。因此後人稱他為“楊盈川”。 其邊塞詩較有氣勢。有《盈川集》。

作品原文

唇齒標形勝,關河壯邑居。
寒山抵方伯,秋水面鴻臚。
君子從遊宦,忘情任卷舒。
風霜下刀筆,軒蓋擁門閭。
平野芸黃遍,長洲鴻雁初。
菊花宜泛酒,浦葉好裁書。
昔我芝蘭契,悠然雲雨疏。
非君重千里,誰肯惠雙魚。

楊炯詩集

夜送趙縱從軍行奉和上元酺宴應詔廣溪峽巫峽西陵峽劉生驄馬出塞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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