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共生:中華思想原典箋評

和諧共生:中華思想原典箋評

《和諧共生:中華思想原典箋評》主要內容包括:中華思想的“和諧共生”思想,其十個字內涵所表達的都是樸實、明白、適用的道理。正如孔子所說“道不遠人”。如果現代人一味故作玄奧、高推聖境。反而又如孔子所說“人之為道而遠人”。因此,對十個字中“和諧共生”思想的理解,現代人應注重其現實的實踐和適用價值。在先秦時期僅有的典籍中,十個字內涵對“和諧共生”思想在表述上雖然是有限的,而且多為語錄式、判斷式、結論式;但是,都是著眼於人類共同的長遠利益的實現,立足於人類共同的實踐活動的指導,決不是權宜之計,更不是空泛議論。因而,其在理論和實踐上的價值是無限的。現代人要做到,以古為今用,啟迪心智為目的,以正確思維,現代觀念作詮釋。這樣或許能夠更接近原旨意思,更體現時代發展,更有利於指導現實。在進入二十一世紀之際,中華民族率先走上堅持“和平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道路。這不僅體現了當代人類的主流思想,更體現了中華民族的主體思想。《和諧共生:中華思想原典箋評》引證部分先秦時期典籍中的古文,是十個字內涵對“和諧共生”思想所作的表述。書中還試圖用現代思想加以簡要的點評。主要是想證明中華民族走上“和平發展”、“和諧社會”的道路,是中國歷史的必然選擇,更是中華民族思想的必然選擇。

內容簡介

《和諧共生:中華思想原典箋評》由上海百家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前言
一、人——物人為——人道宗旨
(一)人是形神一體
(二)人源天地萬物
(三)人同萬物共生
(四)人為萬物之靈
二、道——道法自然——規律法則
(一)道法有常
(二)道法無窮
(三)道法可知
(四)道法不諂
三、易——允執厥中——思維定律
(一)易謂生生不已
(二)易因剛柔相推
(三)易借苟得其養
(四)易求允執厥中
四、利——利用安身——價值觀念
(一)利為人慾
(二)利用安身
(三)利濟天下
(四)利達義和
五、仁——愛人利物——人性信念
(一)仁是愛人利物
(二)仁源惻隱之心
(三)仁須克己復禮
(四)仁為行動指南
六、義——居仁由義——行為總綱
(一)義本居仁由義
(二)義要以義取利
(三)義遵適宜原則
(四)義貴自覺信守
七、誠——誠實守信——做人原則
(一)誠為做人之道
(二)誠為信用之本
(三)誠為道德之固
(四)誠為天下之結
八、禮——謙讓求和——公德標準
(一)禮的主旨是謙讓
(二)禮的功用為求和
(三)禮的形式要儉約
(四)禮的推行須依法
九、智——遵理載公——智力關鍵
(一)智成功業
(二)智遵規律
(三)智載公正
(四)智生思慮
十、學——學而成聖——成長道路
(一)學而成聖
(二)學務自虛
(三)學窮其理
(四)學以致用

文摘

一、人——物人為一——人道宗旨
概述
中華思想“道”的“道法自然”,為人類指明了實現“和諧共生”要遵循的規律法則。其主旨在於指導人類從理論上和實踐上把握一切事物規律永恆的一般性、無窮性、可知性、客觀性自然法則。從而,做到運用事物規律法則,防止主觀盲目蠻幹,正確地進行人類與天地萬物“和諧共生”的實踐活動。
“道法自然”的內涵
“道”揭示了規律永恆的一般性自然法則。一切事物的性質和態勢都是由事物規律永恆的自然法則所決定的。一切事物規律具有永恆的一般性法則,即:一切事物普遍都具有規律,一切事物規律都具有共性。一切事物規律的一般性法則是陰陽矛盾的對立統一。一切事物矛盾的對立統一的總趨勢是矛盾雙方均衡。事物規律的一般性法則決定人類把握事物規律的總體方向。事物規律的一般性法則是人類實現與天地萬物和諧共生的理論基石。
“道”揭示了規律永恆的無窮性自然法則。一切事物規律都是相對的、現態的,沒有終結的、絕對的。人類只能在把握事物無數相對規律中接近絕對規律,而不可能終結事物全部的、絕對的規律。事物規律無窮性法則,決定人類的思維和實踐能力必須不斷地進化、提高。一切事物的態勢都是相對時間和空間矛盾雙方的均衡、統一。人類實現“和諧共生”也是相對時間和空間的態勢,只有在持久永恆的實踐過程中才能不斷實現。
“道”揭示了規律永恆的可知性自然法則。人類必須完全保持原始人性,做到思維客觀、正確,克服主觀、偏見。這是把握事物規律的入門。人類要善於運用正確的方法,從認識事物現象出發把握產生現象的原因,這樣才能把握事物規律。人類把握事物規律是極為艱難的過程,凡立志把握事物規律的人,必須具備迎難而上,不計得失,鍥而不捨,至死不棄的無私奉獻精神。人類把握事物規律最終是為了指導實踐,掌握事物的態勢,預測事物的未來,從而做到能主動地趨利避害,為實現“和諧共生”服務。
“道”揭示了規律永恆的客觀性自然法則。一切事物規律都不會迎合人類的意志而改變。人類中無論是才智超常的聖人,還是權力至高的暴君,都不能左右事物規律。人類把握事物規律的正確與否不是取決於理論,而是必須接受實踐的檢驗。人類在實踐中只有完全地遵守事物規律法則,才能不受到事物規律的懲罰。

序言

中華思想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思想,歷史久遠,博大精深。中華思想從始以來,正確與錯誤、科學與迷信、先進與落後是共生共存的。
中華思想中正確、科學、先進的理念、觀點、原則是中華思想主流,是中華民族在長期生存和發展的實踐中總結出的真知、真理。其主體是為了和服務於人類與萬物的“和諧共生”。從而實現人類長期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其具有永恆強大的生命內力和與時俱進的適應活力。中華思想的“和諧共生”思想,奠定了中華文化的基石,鑄造了中華民族的靈魂。
中華思想的“和諧共生”思想是全面的,是系統的,是整體的。從兩千五百年以前的先秦時期對諸子百家思想的文字記載中就比較集中,比較正確地反映在十個字的內涵中。這十個字是:人、道、易、利、仁、義、誠、禮、智、學。
這十個字內涵,在指導人類實現“和諧共生”中,每個字所揭示的規律是各有基點,各有側重,各有導向。這就是:
“人”的“物人為一”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人道宗旨。
“道”的“道法自然”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規律法則。
“易”的“允執厥中”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思維定律。
“利”的“利用安身”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價值觀念。
“仁”的“愛人利物”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人性信念。
“義”的“居仁由義”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行為總綱。
“誠”的“誠實守信”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做人原則。
“禮”的“謙讓求和”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公德基準。
“智”的“遵理載公”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智力關鍵。
“學”的“學而成聖”指明了“和諧共生”要遵循的成長道路。
中華思想的“和諧共生”思想,其十個字內涵所表達的都是樸實、明白、適用的道理。正如孔子所說“道不遠人”。如果現代人一味故作玄奧、高推聖境,反而又如孔子所說“人之為道而遠人”。因此,對十個字中“和諧共生”思想的理解,現代人應注重其現實的實踐和適用價值。在先秦時期僅有的典籍中,十個字內涵對“和諧共生”思想在表述上雖然是有限的,而且多為語錄式、判斷式、結論式;但是,都是著眼於人類共同的長遠利益的實現,立足於人類共同的實踐活動的指導,決不是權宜之計,更不是空泛議論。因而,其在理論和實踐上的價值是無限的。現代人要做到,以古為今用,啟迪心智為目的,以正確思維,現代觀念作詮釋。這樣或許能夠更接近原旨意思,更體現時代發展,更有利於指導現實。在進入二十一世紀之際,中華民族率先走上堅持“和平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道路。這不僅體現了當代人類的主流思想,更體現了中華民族的主體思想。本書引證部分先秦時期典籍中的古文,是十個字內涵對“和諧共生”思想所作的表述。書中還試圖用現代思想加以簡要的點評。主要是想證明中華民族走上“和平發展”、“和諧社會”的道路,是中國歷史的必然選擇,更是中華民族思想的必然選擇。
在此,特別要說明的是,筆者只是眾多鍾愛中華思想的一員,實為自學自習。所引證的古文極為有限,所點評的文字只是一己之見,所以不全面不準確是自然的。《易經》中說“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初衷原本是為探索中華思想“和諧共生”的主題而拋磚引玉,點評僅是參考。我想強調的是:
“和諧共生”思想的生命在於與時俱進!
“和諧共生”思想的發展將是永無止境!
“和諧共生”思想的傳播永遠造福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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