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指訴訟當事人之間為處理和結束訴訟而達成的解決爭議問題的妥協或協定;也指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進行協商並達成協定,自行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一般來說,和解的結果是撤回起訴或中止訴訟而無需判決。在這種情況下,和解作為當事人之間有約束力的契約,可以防止重新提出訴訟。當事人雙方也可以將和解的條款寫入一個協定判決,由法院記錄在卷。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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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要妥善解決社會糾紛,化解社會矛盾,穩定社會秩序。當代刑事法治制度必須包容著這樣的精神,即在平等、人道與寬容基礎之上,在刑事法治運...
基本簡介 意義 發展前景 和解概念 -
和解
和解,指平息紛爭,重歸於好。今法律上指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不經法院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和解一經成立,當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銷。和解成立後,當事人...
和解 -
協商和解
協商和解是指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爭議後,就與爭議有關的問題進行協商,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定,使糾紛得以解...
原則 途徑 國外狀況 注意問題 相關詞條 -
執行和解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定的,執行員應當將協定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
基本敘述 法律特徵 適用範圍 適用條件 效力與處理 -
破產和解
破產和解,是指債務人在出現破產原因時,與債權人會議就債務清償達成協定,經法院審査認可後中止破產程式,避免破產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於避免破...
發展 功能 程式 效力 失效後果 -
訴訟和解制度
訴訟和解制度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民事訴訟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世界各國大多作了詳盡的規定。中國民 訴法亦規定有訴訟和解制度,但其內容設計過於簡單,司法...
建立原因 法律性質 和解程式 現狀問題 -
破產和解制度
破產和解制度是指為避免破產清算,由債務人提出和解申請並提出和解協定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並經法院許可的關於解決債權債務問題的一系列制度。
制度內容 制度法律特徵 制度具體規定 制度發展 制度意義 -
行政訴訟和解制度
行政訴訟和解是指在行政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就有關訴訟標的之事項達成協定,經人民法院認可後全部或部分地終結訴訟。行政訴訟和解具有雙重性質:一方面,訴訟和解是...
程式要件 實質要件 有效力 意義 -
行政訴訟和解
行政訴訟實踐中大量存在的訴訟和解,一方面與行政法的理論及精神相互吻合,另一方面也與行政訴訟運行機制相符、相融,有利於行政訴訟目的之實現和功能的發揮。域外...
法理基礎 行政法學分析 比較法學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