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榔láng(形聲。從木,郎聲。本義:高木。又為木名。如:榔榆)檳榔,又叫桄榔[betelnutpalm]榔,俗桹子。凡賓桹、桄桹皆從良,或單作郎。——《正字通》同“桹”,漁人系在船舷上敲擊以驅魚入網的長木棒[rod]。如:榔榔(象聲詞);榔頭(錘子);榔板(為驚魚入網而能踏出聲響的木板)榔槺lángkāng[heavyandclumsy;bulky;cumbersome]器物長大,笨重,用起來不靈便。亦稱“榔杭”奈我這口刀著實榔槺,不遂我意,奈何?——《西遊記》榔頭lángtou[hammer]錘子。也作“狼頭”(因形狀像狼頭得名)榔lángㄌㄤˊ〔~頭〕錘子。〔~榆〕落葉喬木,木材堅硬緻密。相關典故
清朝時襄陽有位太守名叫嚴如泗,他在乾隆初年時曾任山西聞喜縣縣令。那時他很喜歡對犯罪嫌疑人加以拷打逼供。他專門特製了一個木頭做的榔頭,用其敲打犯罪嫌疑人小腿處的骨骼,令他們苦不堪言。嚴如泗的夫人很賢明,知道丈夫的做法是錯誤的,經常苦苦相勸,求他不要刑訊逼供。然而嚴如泗就是不聽。第二年,嚴如泗的孫子出生了,面貌長的很好,只可惜雙腿上的骨頭是軟的,就像下半身癱瘓了一樣,總也站不起來。
嚴如泗的夫人見此,又繼續規勸丈夫道:我過去的苦勸你總是不聽,現在孫子之所以成了這個樣,那是上天在向你示警,如果你不改正,將來還有更大的報應在等著你呢!嚴如泗這次聽了夫人的勸說後,觸動很大,深深懊悔自己往日的錯誤。他當即就把那個特製的木榔頭拿出來燒掉了,以示自己不再刑訊逼供的決心。從此以後,他斷案皆認真講求證據,不再拷打嫌疑人。如此一來,孫子腿部的骨骼慢慢堅固起來了,在其十餘歲時終於能和同齡人一樣行走、奔跑、跳躍了。嚴如泗常常以此為例勸告同僚們:千萬不要刑訊逼供濫用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