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呼蘭清真寺西瀕風光秀麗的呼蘭河,建於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由回族鄉老王某牽頭興建。時僅草房三間,是一座簡易的禮拜場所。
回族是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之一,《呼蘭府志》稱:“初,在陝、甘境,後乃東漸呼蘭全府均有之”,且多在清真寺周圍安家落戶,人口逐年增多,原有的清真寺已不能滿足宗教生活的需要。遂有重建一座較大清真寺的倡儀。據呼蘭穆斯林韓在元老人的回憶:光緒初年,為擴建清真寺,由第一次牽頭修寺的王鄉老之子,組織當地教眾籌集資金,又到綏化、哈爾濱等地穆斯林中請求資助。擬在清真寺原址建清真寺的倡儀,得到當時清朝地方官張協領的支持,且捐贈了土地。
工程準備就緒,改建工作開始了。但地基剛剛砌完,便遭到當地駐軍和八旗人(滿族)的阻撓。他們藉口建起瑤殿會壓住龍頭,破壞了墳塋地的風水。致使工程被迫停工。後經教眾商議,決定請王鄉老到奉天(今瀋陽)向高州鎮總兵左寶貴(字冠延,回族)求助。王天奉天後,經清真寺熟人介紹,得左的秘書引薦,才晉見了左寶貴,盡述呼寺建寺受阻之事。左當即表示支持,並親題匾額,派軍用馬車專程運呼蘭。事後在又進京,將此事奏報慈禧太後,據說慈禧太後將儲於大庫的康熙御筆九龍匾一塊送呼蘭(康熙御筆九龍匾為兩塊,一塊康熙在世時御賜北京牛街清真寺)。御匾即聖旨,建寺受阻事,遂得以排除。改建工程於光緒三年(1877年)竣工。
擴建的清真寺占地面積約5000平方米。當時是青磚圍牆,對廳在東面,每逢伊斯蘭教節日開大門,平時開南門。大門內外曾分別掛有木刻“清真古道”、“認主獨一”匾額兩塊。四合庭院內鋪設甬道,對廳西面是磨磚對縫磚砌花紋,穿枝過梗的禮拜殿,由大殿和瑤殿組成,門前曾高懸九龍匾和左寶貴匾額。大殿奠基較高,禮拜時拾階而上,殿內可容2000人禮拜。大殿為“明三(間)暗三(間)”結構,交錯起伏,飛檐四出,青灰色的壟瓦覆頂,顯得格外壯觀。瑤殿為三層方形,殿頂鑲有白錫重130公斤窯頂,四角鑲有龍形雕塑。聳立在大殿之後。禮拜殿壁的木雕,多為花卉與經文;窗戶、殿門多系剔透木雕花卉;磚雕、石雕也全是浮雕的花卉圖案;為整個建築增彩添輝。對廳南面西側是一棟磚房小暖殿,是冬天禮拜場所。東側一棟磚房,是沐浴室,內設吊罐——穆斯林用來做大淨的沐浴水罐,吊在房樑上,地下有接水槽;並設有湯瓶——有來做小淨的水壺,高身長咀;還有廚房、帳房。對廳北面南側一棟房,為教長室、海裏法(學生)宿舍、講堂;東側一棟草房分別為女沐浴室、水房子、女禮拜堂。大殿前種植了玫瑰、芍藥、丁香花木,還有三棵大松樹和一片葡萄架。大殿後身有二間架子分房——存放亡人的地方,還有寺內人員生活用的菜園。西面是大門。整個寺院顯得對稱、協調、雅靜,是一座有主體、有陪襯、自成系統的中國宮殿式的古寺。
日偽時期呼蘭河水逐年東浸,危及整個建築群,當局曾在清真寺的對廳南,採取相應措施。但河水繼續東浸,土崖崩塌,致使整個寺宇處於危機之中。新中國成立後的1950年,阿訇、鄉老們呈書於呼蘭縣人民政府,報告實情。此舉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縣和省水利局都曾先後派專人到呼蘭河邊勘測,並採取措施,但終因工程浩大,得不償失,未能根治。1953年被迫將瑤殿拆除。1954年險情更加嚴重,回族集會決策,成立了清真寺理事會,眾選許長榮、曹德芳、趙寶山、李經武、尹榮國等十幾人為理事,並做出遷寺重建決定。是年6月29日,同理事李經武起草報告,呈縣人民政府,請批建寺址。政府曾和理事會多次協商,於12月20日草簽了協定,將寺址初定在和平街八間磚瓦公產房處。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旋於1955年1月10日正式簽定協定,寺址問題圓滿解決。教眾深受鼓舞,信心大增,當晚集會研究請教長問題,並由理事會討論,教眾大會通過選舉李經武為理事長,許長榮、曹德芳為副理事長;又經哈爾濱東、西兩清真寺阿訇推薦,擬請瀋陽東寺阿訇白立謙為教長。
是年2月9日白教長到任。途經哈市時,受到東、西清真寺的熱情款待,並以錦旗三面為贈。2月11日呼蘭清真寺理事會在寺內設擺公席,宴請白教長,併合影。2月13日下午召開民眾大會,首由李經武理事長匯報理事會工作,白教長動員民眾集資重建禮拜寺。民眾當場報名,共捐款人民幣1856元。後又賣出教產民房數十間。為籌集資金,白教長、許長榮等人還拿著呼蘭縣政府的有關批件和呼蘭縣回民聯合會、呼蘭縣清真寺理事會的文信,先後到遼寧、吉林、內蒙古、哈爾濱、佳木斯等穆斯林中請求資助。得人民幣3000多元。後經李經武、尹榮國到縣政府民改科要求用五間草房換回七間門市房。又賣2500元。再加上原寺拆下的磚瓦木料,使遷寺重建工程得以開工。1956年禮拜殿竣工,比原禮拜殿多一層瑤殿;北面五間磚瓦房,分別為小暖殿、會客室、教長室。東面三間為四掌教宿舍、沐浴室;青磚圍牆,大門設在南面。
“文化大革命”時期,清真寺曾遭到嚴重的破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始得恢復。1982年成立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員會,尹榮國為主任,白立謙、蔡發為副主任,委員十人。並同政府出資修葺了部分大殿,翻建五間舊磚房,作為小暖殿、教長室、男女浴室,新建圍牆160米。1982年10月竣工,教眾開始過正常宗教生活。
清真寺的宗教首領是教長(首席阿訇)。一般任期三年,任期滿後,開齋節時,由眾鄉老商議是否留用,如不留用,則另請他人。阿訇職責主要是為穆斯林主持婚喪儀式,以及悼亡追思等活動。解放前,阿訇有權處罰違反教規穆斯林,如抽菸喝酒、放鞭炮等。二掌教協助阿訇處理教務;三掌教管理事物;四掌教(寺師傅)管理水房、屠宰等。屠宰費歸阿訇、四掌教、清真寺三方分成。寺裏主要經濟來源是“寫月費”,每月寫一次,由先生(會計)協同幾位鄉老到穆斯林家“寫月費”,多少隨各家自願。日偽時期,按每家經濟狀況寫月費。柴炭費一年一至兩次。清真寺的收支每月公布一次。阿訇一年寫一次“束修”。以上費用均由當地穆斯林擔負。1958年政府為減輕回族民眾的經濟負擔,實行教制改革,取消月費、束修。安排白教長到回民商店任副主任,使生活有了保障。後因年老自動辭職。還由政府撥款買了一頭奶牛,其收入留作阿訇及寺裏的生活費。1983年、1984年又開始寫柴炭費。
呼蘭清真寺,雖不是有名的“開學”(經堂教育)地方,但有的阿訇也開經學,培養海裏法。其教育方法是每天晨禮後,便是阿訇講經的時間,一般多是講授語言課程,大約有兩個小時左右。到了午禮以後,又行第二次講授,大都講授教法和經注專課。晚禮後,是海裏法回講。教學的進度,沒有什麽計畫,學習制度也較鬆散,學習時間則靠自己安排,所以修業時間長短不定,主要決定個人努力和經師的教育水平。海裏法達以畢業水平時由教長提議,經眾鄉老同意,舉行畢業儀式,稱為“掛帳子”。地方鄉老給畢業的海裏法送賀帳,一般都題上“替天傳道”的詞句。現哈爾濱市清真寺丁國棟阿訇便是從呼蘭掛的帳子。一般培養海裏法每次二、三名左右,最多是關東王。王子光阿訇任教時達八名海裏法。解放後,經堂教育輟止,現在又恢復。
規模建制
整體建築為四合庭院。東面為對廳,禮拜大殿坐西,殿門前高懸九龍匾和左寶貴題書匾額。拾階而上,殿為“明三(間)暗六(間)”結構,可容300人禮拜。其建築交錯起伏,飛檐四翹。窯殿為2層方形,殿脊中間有銀白錫窯頂,頂上鑲月牙,青灰色壟瓦復頂。殿內壁有木雕花卉與古蘭經文,殿門及窗戶多為木雕花卉及磚雕、石雕。對廳南面有一棟磚砌小暖殿,系冬天禮拜場所。東側磚房為沐浴室、廚房等。對廳北面為教長室、講經堂等。東側草房,分別為女禮拜殿、女浴室等。整體建築對稱、協調、雅靜。1956年由於呼蘭河水東浸,危及寺院,將寺址遷建於和平街。依原圖紙施工,比原寺多建一層窯殿,北面5間磚瓦房為小暖殿、接待室、教長室,東面3間為掌教宿舍、沐浴室。青磚圍牆,大門建於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