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蘭區工業和信息產業局

主要職責(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承擔區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全區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提出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意見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貫徹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區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承擔區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全區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提出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意見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工業園區發展建設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各園區發展戰略、產業規劃和支持措施的制定,對園區的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各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非公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工業運行中煤、電、油、氣、運等生產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五)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由對口部門負責安排的中央和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貫徹執行我區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立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提出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建議;參與擬定全區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區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管理非國有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
(九)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貫徹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區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十)統籌管理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督促廣電和電信業務雙向進入,負責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統籌規劃和管理全區電子政務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區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產品銷售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二)指導、協調國有企業運營工作。
(十三)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工業和信息產業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群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基層職工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和老幹部工作。
(二)園區管理服務科
推進區內各工業園建設;參與各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指導和平衡本區各類園區布局,協調推進工業向園區集中工作;協調解決園區企業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以全方位服務企業為落腳點,打造綜合協調服務平台;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中小企業協會的組織建設,為會員企業搞好培訓、融資、法律維權等項服務,組織會員企業開展國內外經貿交流活動;組織推動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經濟、融資、人才、技術、信息等服務;負責搭建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政策、法律服務平台工作。
(三)投資科技科
以科技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為切入點,打造高新技術產業化服務平台;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工業、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的推進工作;負責落實本區工業重點技術改造、節能技術改造等年度項目計畫,跟蹤實施重大投資項目;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協調參與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工作;負責本區工業、生產性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工作;負責制定產業投資規劃,建立項目儲備庫,提出年度產業重大骨幹項目投資目標,並做好協調和指導。
(四)經濟運行科
以對全區經濟運行監控和調控為重點,打造經濟運行監控平台;以提升規模以下企業發展質量效益為出發點,打造中小企業發展支持平台;以工業企業發展需求為立足點,打造產業發展投融資服務平台;負責監測分析匯總工業、生產性服務業運行工作,預測短期經濟發展趨勢,提出意見和建議;編制並實施年度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負責協調重要產品的產銷存銜接;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緊急調度和工業企業抗災救災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扭虧增盈工作;協調解決產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產業預測預警;負責本區能源保障工作,做好全社會煤炭、石油供應監測協調;參與監測調控電力運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協調電力調度工作;協調區內的中、省、市屬企業與區有關部門的關係,並負責經濟運行的監控、分析和預測工作。
(五)信息產業科
以行業推動和推廣示範效應為突破點,打造“兩化”融合推進平台;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規劃、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對全區信息化重大建設工程技術論證、評估、驗收工作;協調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組織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全區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化宣傳、人才培訓、引進和信息化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法規綜合科
負責研究加快我區工業經濟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措施;組織協調全區物流及交通工作;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行業執法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研究工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地方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上級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涉及全面工作的檔案、領導講話、報告和各類綜合材料,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七)企業指導監督科
指導、督促、協調國有、集體企業的運營工作;負責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的人事和勞資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工作;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對各類經濟成分企業巨觀指導工作。
(八)中小企業促進科
負責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科技進步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新產品鑑定工作;指導企業推廣質量管理、標準化管理和計量管理工作,實施名牌戰略;負責指導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結構調整、項目培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創業成長工程、重點骨幹企業培育工作;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基地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區工信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領導職數:處級職數4名,其中正處級1名,副處級3名;正科級職數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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