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案發後,在妻子家人連日搜尋、報警以及警方的調查下,試圖掩蓋真相的周騰越一度離家出走,終在案發11天之後的4月13日主動向警方投案。
一審判決
2011年10月,檢方對此案提起公訴,陽江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騰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周騰越附帶民事賠償25萬餘元。
殺妻事件
鬥嘴錘殺妻子 屍體肢解63塊
“她罵我沒用,還不如嫁給其他有錢人。”周騰越反唇相譏,夫妻倆就動起手來。
在向警方的供述中,周騰越承認在4月2日下午2時許,正要去上班的他與妻子在二樓客廳處,又因女兒在學校不聽話的問題再次爭吵。“她罵我沒用,還不如 嫁給其他有錢人。”周騰越反唇相譏,夫妻倆就動起手來。其間陳珍伸手抓傷了周騰越的臉,雙方糾纏至一樓和二樓樓梯拐角處時,陳珍又將周騰越的左手咬傷。周 騰越一氣之下,推開陳珍並打了她一巴掌。陳珍於是又去咬丈夫的右手。周騰越一推,陳珍踉踉蹌蹌衝下了一樓。
周騰越稱,在一樓樓梯旁的一個鞋櫃內,陳珍拿起一把鐵錘朝他打來,他擋住後奪過鐵錘,朝著妻子的頭部打了幾下。“當時她頭上已經出血了,還用手抓著我 的衣服,我又連續打了幾下,她就倒在地上了。”周騰越供述,其後他又朝陳珍的頭部、身上多次擊打,並抄起一塊木板不知打了多久才停手。
周騰越癱坐在地上,從妻子的褲袋中取出手機關機。“她說的話讓我很氣憤,我當時已經控制不住自己。”陳珍趴在地上一動不動,頭朝著江城區第十四國小的 方向,頭部血流不止。意識到妻子已經被打死,周騰越呆坐良久,從柜子里翻出一把40厘米長的單刃尖刀,上樓拿了兩張白色透明塑膠布,墊在一樓衛生間門口。 他將妻子的屍體抱上塑膠布,用刀割開衣服,將其雙臂、大腿從關節處切下,並割下頭顱,然後將屍塊逐一切碎。
當晚,精疲力竭的周騰越清理完現場後靠著衛生間的門睡著了。一覺醒來時,已是4月3日上午11時多,周騰越覺得有點餓,上三樓沖涼換好衣服,到二樓煮了點粥充飢。本想用機車將屍體拉出去埋掉,但他擔心袋子太多,多次分運太麻煩,於是想著去租一部車回來。
偏僻竹林埋屍 兩次佯裝報警
“最小的屍塊不足拇指那么大,整整63塊,挖出來之後在草地上拼了幾個小時才算完整。”
周騰越通過電話聯繫上好友劉文泮,稱自己要去陽西,讓其幫忙租了一輛小汽車。周騰越接到車後,徑直開進了一樓大廳,將裝有屍塊的袋子、鐵錘、刀具放進後尾箱,臨走前還從家中找來一雙塑膠手套、一把鐵鏟。
開車出門,途經325國道,周騰越花4元錢買了一把小刀,往陽春方向行去。過雙捷鎮時,周騰越停車在快餐店吃了一碗麵,又鑽進一家商店買了兩雙塑膠手 套和一支手電筒備用。一路兜兜轉轉,周騰越在離市區50多公里外的河口鎮茶鋪村一處偏僻的竹林深處,選中一處埋屍地點。看好地形,周騰越又將車開回了河口 鎮,天黑之後才再次前往選好的地點。他用鏟挖出一個一米見方、深80厘米的坑,分好幾次將裝有屍塊的袋子埋入坑內,填好土後離開。在返回雙捷鎮的路上,周 騰越邊走邊將剩下的鏟子等東西扔進河中,將妻子的衣物燒掉。當夜,他在市場吃完宵夜返回家中睡覺。
4月4日,在陳鋒對妻子下落的不斷追問之下,周騰越只得去了派出所佯裝報案。其於9日早上離家出逃去了附近的程村,住在山上。至13日,絕望的周騰越在朋友的勸說下投案。
事發原因
12萬元存款去向和家庭紛爭
在周騰越本人的口供當中,並未提到12萬元存摺的問題,只交待了夫妻倆因女兒調皮、在學校不聽話產生爭吵。但在死者陳珍的哥哥陳鋒等家屬看來,周騰 越和妻子此次衝突的導火索,主要就是那筆12萬元存款的去向之爭。陳鋒認為,不排除在他和妹妹的一再追討之下,周騰越不堪壓力才與妹妹產生爭鬥。這一說法 得到了兇手周騰越的姐姐周雪珍的證實,案發後的4月3日,周雪珍曾向周騰越詢問兩人是否因存摺的問題吵架,周騰越曾予以承認。
陳鋒事後去銀行查詢父親的養老金存摺得知,約12萬元的存款如今已經只剩下幾十元。“就算是挪用了這筆錢,也不是什麼天大的事情,有什麼不能好好 說,非要做這樣的事情?”陳鋒認為,周騰越曾有過賭錢的經歷,輸過幾萬元。他希望警方除了查清其刑事犯罪外,應該將12萬元存款的去向,以及周騰越在外面 的情感等問題調查清楚。
“開朗,講江湖義氣,但怎么也不會想到他會做這種事情”
其實在陳鋒的眼中,妹夫周騰越在事發之前一直是個不錯的人,“性格開朗,對朋友比較講江湖義氣,對我們家族比較好,但怎樣也不會想到他會做出這種事 情”。陳鋒稱,周騰越從事政府接待工作,人緣廣,各種類型的人都接觸。周家中兄弟姐妹七八人,多數在當地政府部門任職,可謂公務員之家。
在周騰越所任職的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待處,一位不願具名的同事在聊起此案時,也深表驚訝。該同事稱,政府接待工作要求他們性格開朗,禮貌待人, 周騰越平時在單位表現不錯,事發前也未發現有異常。“平時工作壓力不算大,不會經常加班,他家裡出了這種事,我們也只能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