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家世
周葵於南宋孝宗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正月逝世,享年77歲,葬宜城梅林。上聞震悼,贈正奉大夫。後以子升朝,累贈太傅。謚惠簡。著作有《聖傳詩》20篇、文集30集、奏議5卷。均《宋史本傳》並行於世。他是陽羨第一人物周處的後裔,其先祖聲名顯赫,特別在六朝時期,盛極一時。從周魴到周縉的四輩人中,先後多人被封為王、公、侯。周魴,為鄱陽太守,關內侯;周處為晉代孝侯,又追封為忠武公、武惠正應王;周記,為東晉吳興太守,烏程侯,後又進爵為公;周札,為東晉征虜將軍,漳浦亭侯,東遷縣侯;周勰,為東晉臨淮太守,烏程公;周懋,為東晉晉陵太守,清流亭侯;周贊,為東晉大將軍從事中郎,武康縣侯;周縉,為東晉太子文學,都鄉侯。先輩周氏歷史上三興義兵,忠孝剛烈的事跡,對周葵的性格塑造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周葵的後代
周葵的後代,名人頗多。其中著名的有清朝後期的周家楣。周家楣為鹹豐九年(公元1859年)進士,先後任順天府府尹,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吏部左侍郎等職。為國為民,善舉累累,深受順天紳民的崇敬和愛戴。
宜興周氏
《晉書.周處傳》:克己厲精,朝聞夕改,輕生重義,殉國忘軀,可謂志傑之士也。
《宋史·周葵傳》: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諒者。”
《清史稿.周家楣》:順天士民感其遺惠,請建通州專祠,詔允之。
宜興周氏祖訓:蘭室鮑肆,久而相忘,水淡醴甘,迥焉各別。故君子同人不苟,取友必端。天地正氣,人生最靈,維綱植紀,濟弱扶傾。
宜興周氏家訓: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勤儉謙和,公平正直。
人物生平
周葵,宋徽宗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進土,授徽州推官,辦事敏捷果斷,才華出眾。高宗年間先後授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職。他剛正不阿,直言敢諫,上任僅兩個月,就上書三十道奏章,其中二十條批評朝廷辦事不當,直接指責宰相不任責。高宗很不滿意,氣得臉色都變了,怒道:“趙鼎、張浚他們肯為朝廷辦事,須給他們權力,你為何總要以小事來指責他們呢?” 周葵見勢毫無懼色,曰:“陛下即位後已調換宰相十多人,開始都滿意地委任他,但結果因公議不容而罷免他。陛下有過尚望大臣盡忠直諫,難道朝臣有過就指點不得嗎? 小過不改,罪過日深,豈能保全。”高宗聽了這番話轉色嘆服周葵見解。
當時,朝廷內部在北伐問題上,爭論十分激烈。張浚等力主派兵北伐,收復失地。周葵連上三道奏章,闡明利弊關係。強調“在存亡之時,一定要考慮國家安危”,“條件不成熟,切不能輕易出征”。結果,以周葵“敗壞大計”貶職為司農少卿,以直秘閣調任信州(今江西上饒)知州;未上任。趙鼎死,秦檜任宰相,想利用周葵,再授殿中侍御史。周葵未如秦檜之願,向皇上上書直言:“願陛下以仁祖(宋仁宗)為法,大臣以杜衍(仁宗時的賢相)為法。”從此,秦檜開始對周葵不滿。周葵又論國用、軍政、士民三大弊病,更加得罪了居心叵測的秦檜,周葵再次被貶職。先後授起居郎,復直秘閣,起任湖州知州,移平江(今蘇州)知府。
秦檜死,周葵復直秘閣知紹興府、代禮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周葵又奏:“科舉所以取士,比年主司迎合大臣意,取經傳語可諛者為問目,學者競相效仿,望詔國學並擇秋試考官,精選通經博古之士,放在前列,對牽強附會的、荒謬反常的,革除掉”。結果,周葵被排擠,出任信州知州,隨罷。起知撫州,引疾,改舉太平興國宮。不久,加直龍圖閣,調任太平州知州(今安徽當塗,轄境相當現當塗、繁昌、蕪湖等地)。一年,洪水暴發,圩堤損壞嚴重,他帶領官兵百姓合力抗洪,凡百二十里,全部修好。這一年,傍郡的圩田都被淹沒,災情慘重,唯當塗五穀豐登。他還下決心整治城中長期淤塞的河道,令城中每戶出一夫,由官府供一伙食,同士兵一道拼力疏浚,使之條條暢通,免除水患,深受百姓愛戴。後,周葵進集英殿修撰、敷文閣待制、婺州(今浙江金華)知州。
孝宗即位,隆興元年(公元1163年)六月,授兵部侍郎兼侍講,又改同知貢舉兼代戶部侍郎。此時,金政權內部各種勢力鬥爭激化,金廢帝完顏亮為部將完顏元宜等所殺,張浚認為時機已到,密告皇上:“敵失泗州,其懼罪者皆欲來歸,願遣軍渡淮赴之,此恢復之機也”。葵請對:“謂不可輕舉,累數百言”。未予採納。朝廷派李顯忠、邵宏淵攻打靈壁、虹二縣,結果敗歸。孝宗思其言中肯正確。周葵升左太中大夫,拜參知政事(副宰相),隆興二年(公元1164年)七月兼代知樞密院事。
周葵因反對北伐,與宰相虞允文、陳康伯不合,多次要求辭相。宋孝宗問他:“卿何請之力也?”周葵曰:“自預政以來,每與宰相論事,有以為然而從者;有不得以強從者;有絕不肯從者,十常四五。想陛下也會感到我們不一致,大約十事之中,不從者七八,安得不愧於心,此臣所以欲去也。”周葵任職期間,雖與人政見不一,但他始終能從大局出發,做好工作。他還為皇上薦賢選能,包括推薦反對過自己的人。他胸襟寬闊,深受孝宗讚賞。一次,孝宗對周葵說:“難得有像你這樣能體諒別人的人。”凡是周葵推薦的人,孝宗都當作佳士加以錄用。隆興二年閏十一月,周葵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今浙江臨安境內)。後調任泉州知州(今福建泉州)告老,加大學士辭官。
《宋史·周葵傳》
周葵,字立義,常州宜興人。少力學,自鄉校移籍京師,兩學傳誦其文。宣和六年,擢進士甲科。調徽州推官。高宗移蹕臨安,諸軍交馳境上,葵與判官攝郡事,應變敏速,千里帖然。教授臨安府,未上,吏部侍郎陳與義密薦之,召試館職。將試,復引對,高宗曰:“從班多說卿端正。”
除監察御史,徙殿中侍御史。在職僅兩月,言事至三十章,且歷條所行不當事凡二十條,指宰相不任責。高宗變色曰:“趙鼎、張浚肯任事,須假之權,奈何遽以小事形跡之?”葵曰:“陛下即位,已相十許人,其初皆極意委之,卒以公議不容而去,大臣亦無固志。假如陛下有過,尚望大臣盡忠,豈大臣有過,而言者一指,乃便為形跡,使彼過而不改,罪戾日深,非所以保全之也。”高宗改容曰:“此論甚奇。”
張浚議北伐,葵三章力言“此存亡之機,非獨安危所系。”或言葵沮大計,罷為司農少卿,以直秘閣知信州。未上,鼎罷,陳與義執政,改湖南提刑,以親老易江東,皆不就。
和議已定,被召,論:“為國有道,戰則勝,守則固,和則久。不然,三者在人不在我矣。”除太常少卿。時秦檜獨相,意葵前論事去,必憾趙鼎。再降殿中侍御史。葵語人曰:“元鎮已貶,葵固不言,雖門下客亦不及之也。”內降差除四人,奏言:“願陛下以仁祖為法,大臣以杜衍為法。”檜始不樂。又論國用、軍政、士民三弊,高宗曰:“國用當藏之民,百姓足則國用非所患。”又言薦舉改官之弊,宜聽減舉員,詔吏部措置。
檜所厚權戶部尚書梁汝嘉將特賜出身,除兩府,汝嘉聞葵欲劾之,謂中書舍人林待聘曰:“副端將論君矣。”待聘乘檜未趨朝,亟告之,檜即奏為起居郎。葵方待引,檜下殿諭閣門曰:“周葵已得旨除起居郎。”隔下。八月庚辰也。
參政李光擬除呂廣問館職,檜不許。時有詔從官薦士,葵以廣問應,初不相知也。光既絀,葵以附會落職,主管玉隆觀。復直秘閣,起知湖州,移平江府。時金使絡繹於道,葵不為禮,轉運李椿年希檜旨劾之,落職,主管崇道觀。屏居鄉閭,憂患頻仍,人不能堪,葵獨安之。
檜死,復直秘閣、知紹興府。過闕,權禮部侍郎,尋兼國子祭酒。奏:“科舉所以取士。比年主司迎合大臣意,取經傳語可諛者為問目,學者競逐時好。望詔國學並擇秋試考官,精選通經博古之士,置之前列,其穿鑿乖謬者黜之。”
兼權給事中。侍御史湯鵬舉言:“葵以魏良臣薦,躐處侍從;呂廣問,葵之死黨。乞並罷之。”太學生黃作、詹淵率諸生都堂投牒留葵。翌日,博士何俌等言於朝,乞懲戒,詔作、淵皆送五百里外州編管,葵出知信州,隨罷。
起知撫州,引疾,改提舉興國宮,加直龍圖閣、知太平州。水壞圩堤,悉繕完,凡百二十里。傍郡圩皆沒,惟當塗歲熟。市河久堙,雨暘交病,葵下令城中,家出一夫,官給之食,並力浚導,公私便之。進集英殿修撰、敷文閣待制、知婺州。
孝宗即位,除兵部侍郎兼侍講,改同知貢舉兼權戶部侍郎。孝宗數手詔問錢穀出入,葵奏:“陛下勞心庶政,日有諮詢,若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細故,此必有小人乘間欲售其私,不可不察。”蓋指龍大淵、曾覿也。孝宗色為動。
金主亮為其下所斃,張浚自督府來朝,密言:“敵失泗州,其懼罪者皆欲來歸,願遣軍渡淮赴之,此恢復之機也。”葵請對,謂不可輕舉,累數百言。及遣李顯忠、邵宏淵取靈壁、虹二縣,敗績。孝宗思其言,拜參知政事。葵始終守自治之說。
兼權知樞密院事。台諫交章言議和太速,葵與陳康伯、湯思退乞令侍從、台諫集議,眾益洶洶,諸公待罪乞罷,不許。葵獨留身固請,孝宗曰:“卿何請之力也?”曰:“自預政以來,每與宰相論事,有以為然而從者;有不得以強從者;有絕不肯從者,十常四五。洎至榻前,陛下又或不然,大率十事之中,不從者七八,安得不愧於心,此臣所以欲去也。”
嘗乞召用侍從、台諫,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諒者。”遂薦李浩、龔茂良,孝宗皆以為佳士,次第用之。太常奏郊牛斃,葵言:“《春秋》鼷鼠食牛角免郊,況邊虞未靖,請展郊以符天意。”詔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