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實績:熟悉法律審判工作,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任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長以來,注重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案件流程管理等規章制度和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率先在全州建立專職人民陪審員制度,面向社會選拔專職人民陪審員;推行主審法官、執行組長負責制和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六公開”,實施立案服務承諾制度、公示制度,推進立案“人民法官為人民視窗”建設,成立“速裁速辦”中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司法便民措施,較好地完成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審理和執行工作。
周天明,男,漢族,1960年3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78年9月參加工作。歷任大理州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經濟庭庭長、副處級審判員,祥雲縣人民法院院長等職。現任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長。
工作實績:熟悉法律審判工作,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任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長以來,注重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案件流程管理等規章制度和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率先在全州建立專職人民陪審員制度,面向社會選拔專職人民陪審員;推行主審法官、執行組長負責制和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六公開”,實施立案服務承諾制度、公示制度,推進立案“人民法官為人民視窗”建設,成立“速裁速辦”中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司法便民措施,較好地完成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審理和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