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壩法庭是國家級貧困縣習水縣的一個邊遠人民法庭,轄一鎮二鄉400餘平方公里6萬人,轄區都是純農業鎮鄉,沒有一家企業,經濟十分落後,交通極其不便。從法庭到轄區有的村組要步行近25公里才能到達,即便是為數不多的公路也坑窪不平、顛簸難行。周其貴不僅在這裡呆了下來,而且一乾就是27年,期間他多次放棄調換到條件較好地方工作的機會。自參加法院工作以來,周其貴共拒禮拒賄折合現金5萬餘元。周其貴審理案件堅持多調解、少判決,做好法律宣傳和說服教育,由於他善於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多年來,他所審結案件的調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化解了大量民間糾紛。
2004年,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周其貴記個人三等功一次;
2005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周其貴“全省優秀法官”稱號,並記個人二等功一次;被評為遵義市“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人民法庭優秀法官”榮譽稱號;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先進工作者”稱號;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為其記個人一等功一次;
2006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國法官銀法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