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吳遠秀,女,漢族,1961年出生,原籍為湖北省丹江口市浪河鎮土門溝村二組。1982年嫁到河北省泊頭市交河鎮劉屯村,在管理混亂的國情之下曾經擁有兩地戶籍、雙重戶口。雖然她持有二代身份證,但在信訪接待視窗卻被告知:她的戶口已經“查無此人”。
“我一個大活人站在面前,他們告訴我,已經沒有我這個人了”在信訪被拒後,吳遠秀查到了原因所在:2011年11月14日,她在湖北的戶籍被當地公安機關“秘密”註銷。而此前不久的7月份,她的另一處河北籍戶口也被當地公安機關“搶先”註銷。
2012年日下午,吳遠秀在街頭拋撒上訪材料,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當場抓獲並處以5天的行政拘留。在開出的處罰決定書上,辦案民警寫道:該人拒絕簽字。被認為是“麻煩製造者”,如今的吳遠秀,成了遊蕩街頭無人管理的上訪“黑戶”。由於沒有戶口、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正常信訪視窗都不接待,吳遠秀更是只能選擇到敏感地帶維權,而如今連久敬莊都不讓她進了,她成了遊蕩在街頭無人管理的特殊訪民。
銷戶
近年來吳遠秀為一起跨省官司屢屢上訪,而對其“穩控責任”的歸屬,湖北、河北兩地部門各執一詞。兩省公安機關均稱對吳遠秀的戶籍是“依法註銷”,而互指對方的做法“採用非正常手段”。
2011年7月前,以河北身份上訪的吳遠秀,其“穩控”責任在河北方面。河北省泊頭市有關方面代寫了一份註銷戶口的申請,迫使吳遠秀簽字,隨後將其戶口註銷。之後湖北十堰市關於吳遠秀上訪情況的報告中,指責河北泊頭為“規避信訪責任”以“非正常手段”註銷吳的戶口。而湖北丹江口市浪河鎮工作組在報告中稱,“由於上訪人婚遷落戶在河北生活近30年,並在河北生有3個子女,生產生活資料及所有資產全部在河北,並在河北辦有自己的規模性企業,應定性為河北常住人口,戶籍所在地應在河北”“由於河北方為了推脫穩控責任,將吳的河北戶口搶先註銷。為此,建議由公安機關迅速介入。查清上訪人2006年在浪河鎮入戶時是否合法。如屬非法上戶,公安機關應儘快依法將吳遠秀在浪河的戶口予以註銷”。
湖北戶口被註銷後,2012年2月16日,吳遠秀通過網路信訪渠道,向湖北省信訪局反映自己的戶口問題,經層層批轉,6天后,由丹江口市政府回復了一封解答函:“吳遠秀1982年婚嫁到河北,長期在河北定居,1990年在河北曾經登記有戶口。建議你到河北申請登記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