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逵[南宋福建刑獄]

字公路,南宋福建崇安縣(今武夷山市)五夫里(今五夫鎮)大將村人。

宣和三年(1121)中進士。任永福縣尉時,以剿捕海寇有功,升泰寧縣知縣。當時茶葉稅額過重,經吳逵呈請減去半數,後又前後任順昌、將樂兩縣的知縣,政績顯著,提升為南劍州通判和肇慶知府。

吳逵(約1099~1157),字公路,南宋福建崇安縣(今武夷山市)五夫里(今五夫鎮)大將村人。

宣和三年(1121)中進士。任永福縣尉時,以剿捕海寇有功,升泰寧縣知縣。當時茶葉稅額過重,經吳逵呈請減去半數,後又前後任順昌、將樂兩縣的知縣,政績顯著,提升為南劍州通判和肇慶知府。知肇慶府時,他力主倡廉懲奸。當地的學田一向為豪門侵占,吳逵立案處理,一畝也不放過。後調任濠州知府,他又奏請開墾荒田以充軍糧。再調廬州兼任淮西安撫司事。不久,出任福建刑獄,適值轉運司在配給食鹽時坑害百姓,朝廷詔令提刑司核實數額,吳逵力陳革除利弊的條款措施,以使百姓得到實惠,但這個舉措卻招致一些官吏的不滿,紛紛上告。吳逵據理力爭,最後朝廷還是採納了吳逵的意見和做法。不久,吳逵遷直秘閣,知鼎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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