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吳建端 荷蘭萊頓大學法學博士. 1995年起在東方航空公司負責法律工作,隨後又在民航局國際司、上海東航投資有限公司、荷蘭DLA(Schut&Grosheide)律師事務所和中貨航工作過。有多篇英文文章(在加拿大、美國、荷蘭和英國發表)被海牙國際法院圖書館和萊頓大學教材收錄。 2000年赴荷蘭萊頓大學專攻讀航空法、公司法和競爭法,2003年獲博士學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民航第一個留歐法學博士。 2005年出版專著《航空法學》。 2008年在加拿大麥吉爾大學航空與空間法年刊發表首席論文。 同時,對競爭法、公司法、歐盟法及外商投資法律有一定研究。觀點
日航破產保護:日航的主要問題是由於盲目擴張和過度投資所造成的。主要原因就是下屬公司和關聯公司太多。日航集團下屬公司及關聯公司有380多家,日航集團各公司之間的交易額占集團所有交易額的67%,各公司之間交易需要支付稅費,導致成本過高,而且由於同質化經營嚴重,造成效益低下。
參見《中國民航報》2010年1月25日第二版
歐盟《關於航班拒載、取消或長時間延誤時對旅客補償和協助的一般規定》:該條例主要是針對航班超售拒載、航班取消給予必要協助和補償,而對航班延誤只規定了航空公司需協助旅客,有條件提供食宿和通訊等。
參見《中國民航報》2010年2月1日第三版
聯合運營(Joint Venture):航空公司間的joint venture,並非我們通常理解的合資企業,而是指聯合經營或運營,比較貼近的解釋應當為“聯合運營”。廣義地講,國外有人甚至將聯盟、代號共享、共同使用CRS等具體合作都稱之為“joint venture”。“Joint venture” 通俗講是聯合經營或合夥共享航線網路、共同行銷、獲取更好的收入和利潤,共擔風險,形式有多種,有時候又叫“a joint venture deal”。通過聯合運營(“joint venture”), 參與其中的各公司可以以統一的品牌、服務標準對外提供服務,同時擴大聯盟和各公司的市場份額與收入。聯合運營也可以說是航空公司戰略聯盟的一部分。
參見《中國民航報》2010年10月12日第一版
美國西南航空併購穿越航空:美西南將保住其低價優質的名聲。併購穿越航空公司之後,美西南將保持公司低價格的戰略,雖然某些交叉航線或穿越獨自飛行的航線上的票價將有可能上升或調整,但與傳統大型航空公司的票價相比,絕大多數航線的票價仍然處於低位,仍然有優勢。更為重要的是,低價格是美西南的立身之本,如果放棄就將直接危害公司的運營與盈利能力,具體理由如下:首先,美西南成立之初,就始終如一地運用低價戰略而獲得成功。其次,低價格要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為基礎,長期低於平均成本是不能成功的。美西南能實現低價格的能力正在於它的成本與效率。美西南降低的是價格,提高的是服務。該公司在行李處理、服務迅捷和顧客投訴三方面被美國運輸部評為“三冠王”。美西南的機隊是美國各航空公司中最新的,它的飛機維護和飛行操作標準超過了聯邦航空管理局的要求。此外,該公司的機上服務極具個性化特色。這些都保證了低價格戰略的成功。
參見《中國民航報》2010年10月12日國際版
主要文章
1. The Current System Relating to the Compensation for Bodily Injury or Death of Passengers in Domestic Air Transport in China, Air Law, volume X, number 2, 1990, the Netherlands.
2. Some thoughts on compensation for passengers in China in a recent air crash (中國最近一次航空事故引發的一些思考), Air Law, volume XVI, number 2, 1991, the Netherlands.
3. 試論航空運輸貨物損失的賠償問題, 載《民航經濟與技術》,1994年第七期。
4. 《國際法律大辭典》國際航空法部分的主要撰稿人, 1995年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5. Foreign Investment in Civil Air Transportation in China-Some Legal Aspects (外國投資中國民航的法律問題), Air & Space, volume xx,number 4/5, the Netherlands.
6. 論航空運輸的延誤問題, 載《民航經濟與技術》,1996年第一期。
7. 談航空貨物運輸損失賠償,載《民航經濟與技術》1996年第三期。
8. 《航空法教程》第三章 航空器 (航空器的法律地位、權利問題等),1996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9. A Milestone of Air Legislation in China-Some Thoughts on the Civil Avi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國民航立法的里程碑-《民用航空法》頒布的法律思考),1997年,美國 Air Law and Commerce《航空法與商業》(季刊) 第三期。
10. 淺析外國民用航空器對地面第三人損害的法律問題, 《上海法學研究》, 2000年第一期。
11. 美國航空運輸業聯盟的現狀及未來趨勢- 《民航管理》2000年第四期。
12. Liability Regimes in The Montreal Convention of 1999, other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and The Civil Avi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ome considerations(1999蒙特婁公約的責任制度,其他國際協定及中國的航空法規一些思考), the Aviation Quarterly, October 2000, England (英國)。
13.Corporate Takeovers:Legal Aspects of Takeovers Among Chinese Airlines(公司兼併-法律問題及中國航空公司之間的兼併),2003年,美國Air Law and Commerce《航空法與商業》(季刊)第三期。
14.《航空法學》(全面闡述民航的法律問題),專著, 民航出版社出版,2005年。
15. The Carrier’s Liability Regimes in China(中國承運人的責任制度),首席論文,加拿大“Annals of Air and Space Law‏” 《航空與空間法年刊》(總第33期,國際公認最高水平的航空與空間法刊物),2008年。
16.涉及航空器的非法干擾和航空器對第三方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新進展,
《民航管理》2009年第六期。
17、防止傳染病經航空運輸傳播的措施與法律規章
《中國民用航空》雜誌2009年第07期
18、日美天空開放影響深遠—評述日本與美國航空運輸關係的新發展
《中國民航報》2009年12月8日第一版頭條
19、航空排放問題與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峰會
《中國民航報》2009年12月15日第二版
20、日航:大象何以奄奄一息?
《中國民航報》2010年1月25日第二版
21、解讀歐盟涉及航班延誤的第261號條例
《中國民航報》2010年2月1日第三版
22、擁擠天空下航空公司合併不可避免
《中國民航報》2010年4月20日第三版
23、日航-衰敗與破產保護的啟示
《空運商務》2010年4月15日出版
24、聯合與大陸兩大航空合併-巨獸橫空出世
《中國民航報》2010年5月10日國際版
25、探究新一輪的航空公司合併浪潮
《國際航空》2010年第6期
26、抓住空地聯運的契機
《中國民航報》2010年7月6日第一版
27、促進民航業的集約化、規範化與市場化發展
《中國民航報》2010年7月19日第一版
28、有所為有所不為-解讀美國消費者保護與航班延誤立法
《中國民航報》2010年8月31日國際版
29、“聯合運營”-航企國際航線合作新模式
《中國民航報》2010年10月12日第一版
30、終結“保持簡約”時代?--評美國西南航空公司併購美國穿越航空公司
《中國民航報》2010年10月12日國際版
31、全球民航環保走上正途?——國際民航組織關於氣候變化問題的決議解讀
《中國民航報》2010年11月23日國際版
32、應對被“甩”旅客有新招——超售競拍 — 解析達美航空國內航班超售的補償競拍
《中國民航報》2011年1月24日國際版
33、歐盟碳稅漸行漸近 各方博弈成熱點 《中國民航報》2011年1月24日國際版 34、日美航空跨太平洋航線聯合運營加大競爭態勢 《中國民航報》2011年5月9日國際版 35、國家應通盤考慮 促進空鐵聯運 《中國民航報》2011年7月5日國際版 36、歐盟“碳稅風暴”愈演愈烈 《中國民航報》2011年10月11日國際版
學術兼職
上海市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部特聘教授,開設航空法專題課
北京民航幹部管理學院特聘教授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