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清[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吳家清[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吳家清,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廣東商學院前校長 吳家清,男,漢族,湖北省隨州市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博士後,法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人物經歷

1978年2月至1981年1月,在武漢大學讀本科並獲學士學位。1982年1月至1984年11月,在華中農業大學社科教學部任助教。1984年12月至1993年4月,在武漢科技大學(洪山校區)社科教學部任講師、副教授(破格),其間在華中師範大學政治系讀碩士研究生並獲碩士學位。

1993年5月至2011年7月,在廣東商學院從事法學教學、法學研究及管理工作。其間,1994年2月至1997年4月,先後任廣東商學院法律學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讀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1997年5月至2001年7月,任廣東商學院副院長,分管學校本科教學等工作;1997年12月,被廣東省高等院校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評定為法學教授;1999年12月至2005年12月,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後流動站作博士後研究,獲博士後證書;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以高級訪問學者身份在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研究和學習;2001年8月至2009年1月,任廣東商學院院長,主持學校行政全面工作;曾任廣東省重點學科——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帶頭人,廣東商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

2011年7月起,任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

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廣東省法學會房地產法研究會會長,廣東廣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曾任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定專家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兼職副主席,廣東省法學會副會長,廣東省律師協會顧問,廣州仲裁委員會委員等。

研究方向

法學二級學科: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主要研究方向:憲法基礎理論、中國憲法。

重點研究領域:憲法價值、人權法、公法原理與方法等。

感興趣的研究領域:憲法熱點案例事例研究,憲法學前沿問題研究,科技發展與憲法變遷,憲法方法論與憲法學研究方法,憲法與地方法制(或憲政與地方法治)等。

主講課程

本科生課程:憲法學、法理學、法律邏輯等。

研究生課程:公法原理與方法,人權法專題,憲法價值研究等。

可以系統講授的課程:憲法熱點案例事例研究,憲法學前沿問題研究,科技發展與憲法變遷,憲法方法論與憲法學研究方法,憲法與地方法制(或憲政與地方法治)等。

科研項目

1. 國家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項目”(重點項目),“《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憲法調整問題研究”,項目編號01SFB1002,主持人。

2. 國家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規劃項目,“21世紀我國憲法變遷的價值取向”,項目編號01JA820047 ,主持人。

3.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秩序與生態秩序——論環境資源法律的價值追求”,項目編號02D33,主持人。

4. 廣東省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重點項目) “廣東科技立法研究”,項目編號2003C70151,主持人。

5. 廣東省教育科學十五規劃項目 ,“教育法治化基本理論研究”,項目編號GYA02049,主持人。

6. 廣州市委市政府重大招標項目,“廣州構建和諧社會的利益均衡機制”,項目編號20070620,主持人

7.廣東省重大決策諮詢研究課題委託研究項目,“幸福廣東建設的法治路徑探索”,課題編號2011205,主持人。
8. 廣東省教育科學十五規劃項目 ,“教育法治化基本理論研究”,項目編號GYA02049,主持人。
9. 廣州市委市政府重大招標項目,“廣州構建和諧社會的利益均衡機制”,項目編號20070620,主持人。

代表性成果

(一)著作部分:

1.《比較與調適:我國加入<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憲法調整問題研究》(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憲法學新論》(第一作者),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憲法學》(第一主編),科技出版社2008年版。

4.《經濟法學》(第一主編),中國民主與法治出版社版2008年版。

5.《市場經濟法學》(唯一主編),中山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6.《經濟法律概論》(唯一主編),中國商業出版社1996年版。

7.《擔保法探論》(與徐朝賢合著),中山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8.《人才市場管理法律制度》(第一作者),廣東科技出版社2004年版。

(二)論文部分:

1.《論憲法價值的本質、特徵與形態》(唯一作者),《中國法學》1999年第2期。

2.《國家與社會:法治的價值選擇》(唯一作者),《法律科學》1999年第2期。

3.《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憲法學定位》(唯一作者),《法商研究》1999年第3 期。

4.《論憲法價值關係要素》(唯一作者),《河北法學》1999年第3期。

5.《論21世紀我國憲法變遷的價值取向》(唯一作者),《江漢論壇》2001年第6期,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2年第5期全文複印。

6.《論憲法基本問題》,《法學評論》2002年第3期(唯一作者),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複印。

7.《論社會轉型與憲法價值理念的變遷》(第一作者),《法學評論》2005年第1期,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2年第5期全文複印。

8.《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化:政府機構改革的巨觀參照》(唯一作者),《廣東商學院學報》1999年第2期,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複印。

9.《論憲法價值發生的人性基礎》(唯一作者),《廣東商學院學報》2001年第1期,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複印。

10.《論我國憲法文本中的人權邏輯》(唯一作者),《廣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3期,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複印。

11.《論憲法的彈性機制》(第一作者),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憲法與政府機構改革》,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2《兩種歷史類型憲法價值的比較研究》,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版。

13.《論結社自由權的憲法權利屬性、價值及其限制》(第一作者),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憲法研究》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4.《村民自治的兩張面孔——政治上的村民自治和法律上的村民自治及其塑造》(第一作者),中國憲法學研究會《中國憲法年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5.《廣州利益協調求解》(唯一作者),《瞭望》周刊2008年第10期。

16.《北京共識、憲法改革與預算審議》(第一作者),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憲法研究》第十二卷,中國人文科技出版社2011年版。

獲獎記錄

科研獎勵

1.論文《論憲法價值的本質、特徵與形態》(唯一作者),載《中國法學》1999年第2期,2003年2月獲國家法務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未設特等獎)。

2.論文《論憲法基本問題》(唯一作者),載《法學評論》2002年第3期,2005年5月獲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3.專著《比較與調適:我國加入<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憲法調整問題研究》(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2009年6月獲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4.研究報告《廣州構建和諧社會的利益均衡機制研究》(第一作者),2008年12月獲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

另外,還有其他科研成果獲獎。

其他獎勵

1.2004年10月,被評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1995年9月,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南粵教書育人優秀教師(特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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