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吉亮

吳吉亮(1952年4月—),男,湖南人,中共黨員,畢業於貴州師範大學。原任平塘縣人民法院院長。現任貴定縣人民法院院長。

基本信息

簡介

現任貴定縣人民法院院長。B主要業績:任職期間,組織帶額全院幹警充分發揮法院的職能作用,嚴格按法律程式辦事,端正回執法思想,把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作為辦案的指導思想,即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同時又注重辦案的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堅持嚴格執法、狠抓辦案、團結實幹、廉潔高效的工作方針,堅持隊伍建設整體化、案件質量化。以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為生,發點和落腳點,公正執活、秉公辦案,主持審判了一批在全縣乃至全國頗具影響的案件。與此同時,著力抓好全院的政治思想建設、審判業務建設和物質建設,使全院各項工作邁入了一流審判機關行列,1999年被評為黔南州人民滿意的好法院,1998-1999年度被州表彰為州級文明單位。對涉及上級或領導幹部的案件,親自辦理,不拘私情,拒禮、拒賄,贏得了幹部和廣大民眾的信任。所撰《村民組的訴訟地位及承擔民事責任的執行辦法初探人《人民法院應受理解除婚約案件》、報事訴訟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應有截止時間》、報事審判工作的關鍵——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1972年因工作突生,榮立三等功1次;1975年在平叛中獲嘉獎;1979年在對越自衛還擊作戰中榮立三等功1次;1998年因工作成績突生,榮立三等功1次;1987年以來,3次被評為全州法院先進工作者,4次被縣裡評為優秀共產黨員,3次被縣委政府表彰為優秀知識分子、科技人材,l次被縣裡表彰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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