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光艷

吳光艷

吳光艷,女,中共黨員。 現任安徽省合肥市紀委常委、合肥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人物履歷

1988.09--1991.08 合肥職業教育中心家電維修專業學習;

1991.08--1993.03 郊區大興膠木廠工作;

1993.03--1997.05 郊區大興鎮計生專乾、人大秘書、團委副書記;

1997.05--1998.10 郊區大興鎮團委書記;

1998.10--1999.11 郊區團區委副書記;

1999.11--2001.06 郊區團區委書記(1999.12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安徽大學法律專業專科班畢業);

2001.06--2002.06 包河區(郊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正科);

2002.06--2004.07 包河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其間:2000.08-2002.12 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4.07--2006.12 包河區寧國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6.12--2014.10 肥西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其間:2004.09-2007.07 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2014.10--2016.05 肥西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6.05--2016.09 肥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6.09--2017.12 合肥市紀委委員,肥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7.12--2018.08 合肥市紀委常委,肥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2018.08--2018.10合肥市紀委常委、合肥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肥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肥東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2018.10--合肥市紀委常委、合肥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肥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30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因吳光艷工作調整,本人申請辭去肥東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根據關規定,決定接受吳光艷辭去肥東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並報肥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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