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式定義

否定式定義

否定式定義(negative definition)是從對象缺乏某種屬性方面來揭示對象特有屬性的定義。按照定義的一般規則,定義必須是肯定的,即應揭示被定義對象所具有的特有屬性,也就是應揭示被定義項是什麼,而不應當揭示它不是什麼。故定義一般不應當是否定的。但是,當有些事物的特有屬性正好在於缺乏某種屬性時,我們也就可以而且必須從對象缺乏某種屬性方面來揭示該對象的特有屬性。這樣形成的定義便是否定式定義。如:“惰性氣體是與其他元素不發生任何化合作用的化學元素”、“奇數是不能被2所整除的整數”。它們所分別揭示的特有屬性,都是表明某種屬性的缺乏,所以是否定式定義 。

基本介紹

否定式定義從對象缺乏某種屬性方面揭示對象特有屬性的定義方法。按照定義的一般原則,定義必須是肯定的,即從正面、所有性方面揭示被定義對象所具有的特殊性質,也就是,應當解釋被定義項是什麼,而不應當說它不是什麼。因此,定義一般不應當是否定的。但是,當強調有些事物的特殊屬性正好在於缺乏某種屬性時,往往需要從缺乏這種屬性方面揭示該事物的特殊性質,這樣形成的定義就是否定定義。

例如,社會主義制度是私有制不占主導地位的一種社會形態;人的社會性不是自然屬性的範疇。上述兩個句子揭示的屬性,都是某種屬性的缺乏,按照這種方式定義都屬於否定式定義 。

否定式定義也可以解釋為定義項中含有負概念的定義,在定義一概念時,若相對概念先已有獨立定義,則可用相對概念的否定作為定義,例如在定義了被2整除的整數稱為偶數後,可以下定義,非偶數的整數稱為奇數 。

關於定義

定義是指用精練的語句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亦稱界說。如“數學是研究現實世界的空間形式和數量關係的科學。”定義由三部分組成:被定義項,即通過定義揭示其內涵的概念;定義項,即用來揭示被定義項內涵的概念;定義联項,即表示被定義項與定義項之間邏輯聯繫的概念。下定義最常用的方法是通過揭示被定義項鄰近的屬和種差下定義。可用公式表示為 :

被定義項=種差+鄰近的屬

所謂種差就是某屬下面一個種不同於其他種的特徵。由於種差可以是不同方面,下定義也可以有多種方法,主要有:①種差是被定義項所反映事物的性質,叫性質定義。如前例。②種差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產生、形成過程的特徵,叫發生定義。如“圓周是平面上一動點以等距離繞另一定點運動所形成的封閉曲線”。③種差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功能、作用,叫功用定義。如“氣壓計是用以測量大氣壓力的物理儀器”。④種差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與另一事物之間的關係,叫關係定義。如“偶數就是能被2整除的數”。上述定義均為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的,統稱為真實定義或實質定義。定義中還有的是規定或說明某語詞的含義的,叫語詞定義。如“鼻衄即鼻出血”。

傳統邏輯認為,正確的定義必須遵守下列規則:定義必須相應相稱,即定義項與被定義項外延完全相同,二者具有全同關係;定義項中不得直接或間接包含被定義項;定義項中不能用晦澀含混的語言和誇張、比喻;定義一般不能用否定的語句形式和負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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