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道歉

向人民道歉

2014年8月4日,蘭州石化公司煉油廠30萬噸/年氣體分餾裝置泄漏著火。據通報,去年8月至2015年1月12日,蘭州石化已經連續發生四起環境污染事故。新京報訊 1月9日,蘭州市相關部門對中石油蘭州石化公開通報批評,指責其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多次造成環境污染事件,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對此,蘭州石化回應稱,將誠懇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批評,公司將強化環保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基本信息

事件背景

1月8日20點20分起,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燃燒,排放滾滾黑煙,使局部空氣品質惡化,以及之前發生的多起因生產安全問題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1月9日,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通報稱,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措辭之嚴厲為歷年所罕見。

事件經過

根據蘭州市官方發布的這篇題為《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屢次排污,社會責任何在》的通報顯示,發生在2015年1月8日晚20點的一場事故,是這份通報發布的主要原因,當晚,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燃燒,排放大量黑煙,使局部空氣品質惡化。蘭州市西固區環保局現場責令企業進一步查明故障原因並及時上報,市、區環保局將依法依規進行嚴懲。
通報稱,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12日,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已經連續發生四起環境污染事故,其中兩起是乙烯側漏著火和氨氣泄漏,另兩起則是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冒黑煙。
公開信息顯示,2014年12月29日和2015年1月5日,蘭州石化先後因違規處理危險廢料和氨氣泄漏等違規行為被蘭州市環保局處以累計50萬元的罰款。
但有訊息稱,蘭州市此舉另有原因,意在敦促蘭州石化向蘭州新區搬遷。
《中國經營報》引述多位蘭州石化中層人士幹部的說法稱,“說白了,蘭州市政府就是想讓蘭州石化儘快搬遷到蘭州新區去,以數百億元的搬遷工程挽救蘭州新區目前日漸式微的發展形態。這是一種事實上的逼宮。”而蘭州石化因顧慮龐大拆遷費用與拆舊成本,遲遲不願遷往地理位置相對偏遠的新廠區。
蘭州市市長袁占亭則在回應媒體時否認了這一說法,表示儘管蘭州市一直在推動蘭州石化搬遷工作,但非常清楚搬遷事宜絕非後者本身可以決定,溝通的主體應該是中國石油。

事件結果

蘭州石化公司是中國石油的地區分公司,2000年10月由原蘭州煉油化工總廠和蘭州化學工業公司(簡稱“兩蘭”)主營業務合併組建,主營業務包括煉油、化工和化肥生產等,是中國西部地區最大的石化企業。
對於通報提出的問題,蘭州石化方面回應稱,公司已連續4次召開安全環保專題會議,並制定了20餘項治理措施,立查立改。同時,專門成立檢查督查組,對設備設施、工藝管理、環保運行等進行24小時不間斷檢查監測,發現異常立即處置。蘭州石化稱,針對危險廢物儲存及處置、火炬排放、氨超標等問題,公司已認真分析原因,對所有危險廢物進行全面清理,對危險廢物儲存設施按規範完善,加強設備管理和區域環境監管,確保企業安全環保受控。

事件影響

蘭州石化表示,“十二五”以來,公司先後投入10多億元,建成投用了一批環境保護設施。但作為一個運行了近60年的大型石化企業,系統複雜,風險較多,在生產運行異常中給環境帶來的影響,也暴露出公司在生產、設備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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