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群體法

名義群體法

名義群體法由AndrewH.VandeVen教授和A.L.AndreL.Delbecq教授在1968年開發的。名義小組法適用於決策環境複雜,要通過個人偏好的匯總來進行小組的決策。它是一種主要適合於小型決策小組的方法。

定義

名義群體法(Nominal Group Technique,NGT),又稱NGT法、名義團體技術、名目團體技術、名義群體技術、名義小組法 ,是指在決策過程中對群體成員的討論或人際溝通加以限制,但群體成員是獨立思考的。像召開傳統會議一樣,群體成員都出席會議,但群體成員首先進行個體決策

步驟

具體方法是,在問題提出之後,採取以下幾個步驟:
(1)成員集合成一個群體,但在進行任何討論之前,每個成員獨立地寫下他對問題的看法;
(2)經過一段沉默後,每個成員將自己的想法提交給群體。然後一個接一個地向大家說明自己的想法,直到每個人的想法都表達完並記錄下來為止。所有的想法都記錄下來之前不進行討論;
(3)群體現在開始討論,以便把每個想法搞清楚,並做出評價;
(4)每一個群體成員獨立地把各種想法排出次序,最後的決策是綜合排序最高的想法。

優點

名義群體法的主要優點在於,使群體成員正式開會但不限制每個人的獨立思考,但是又不像互動群體那樣限制個體的思維,而傳統的會議方式往往做不到這一點。

比較

互動群體法有助於增強群體內部的凝聚力腦力激盪法可以使群體的壓力降到最低,德爾斐法能使人際衝突趨於最小,電子會議法可以較快的處理各種觀點。(圖)名義群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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