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同步錄音,顧名思義,就是進行同步錄音。如同步錄音錄像,隨著社會法制化的步伐和社會對人性化辦案的需求,犯罪嫌疑人的權益也越來越多的被人民所關注。為了保護犯罪嫌疑人應有的權益,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時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有的人簡單的稱為雙錄,也有人簡稱同錄,總之,意思是一樣的。
錄音技巧
同步錄音的具體做法:
1、安裝好軟MIDI接口,依靠這些MIDI接口做連線,把Cakewalk所傳送出來的MIDI數位訊號轉換到samplitude裡面而變成音頻信號。
2、打開Cakewalk 9.03,在Options—> MIDI Devices裡面設定好輸入輸出通道,如右圖。通常是把Cakewalk的輸入IN設定成虛擬的軟MIDI接口(MIDI YOKE NT:1)。
在Options—>Project裡面有個Clock,按圖所選的選上就可以了,第一欄選項是選擇同步的類型,有四個選項,在這建議選擇SMPTE/MTC,下面的這些選項只要和Samplitude對應好就可以了。
3、最下面的SMPTE/MTC Offset是Cakewalk同步錄音時的觸發回響時間。在這裡要注意的是SMPTE/MTC Format一定要和Samplitude裡面的楨數相對應。首先,要把Samplitude打開,在Samplitude的同步設定裡面把輸出OUT設定成虛擬的軟MIDI接口(MIDI YOKE NT:1)。他的具體位置在TRANSPORT的界面上,點擊紅框中的SYNC,進入後就可以在Samplitude裡面進行同步設定了。
4、這個界面就是Samplitude的同步設定框了。(注意紅方框內是要設定的一些注釋)因為Cakewalk屬於主要的傳送設備,所以,Cakewalk的軟MIDI接口要設定在輸入,Samplitude的軟MIDI接口要設定在輸出。把MTC Output active勾上就可以了。這裡要注意的是SMPTE Settings裡面的Type楨數一定要和Cakewalk的同步楨數相同。
5、最後在Samplitude裡邊開始錄音。一般在做同步錄音的時候是把MIDI檔案一軌一軌的SOLO,單獨把每軌樂器錄進Samplitude裡面,錄好一軌後,然後在Samplitude再開一軌開始錄第二軌聲部。就這樣一直把MIDI檔案每軌錄完為止。
注意問題
同步錄音錄像應注意十個問題
針對同步錄音錄像實踐中容易被忽視或不注意的細節,同步錄音錄像應做到以下十項注意:
一、注意事前告知。訊問開始前,應明確告知犯罪嫌疑人將對訊問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告知的情況應在訊問筆錄和錄音錄像資料上反映,在可能情況下還要製作規範的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告知書並讓犯罪嫌疑人確認簽字。同時,根據高檢院要求,詢問證人進行錄音錄像須先徵得證人同意,否則一般不能進行。
二、注意審錄分離。訊問人員和錄製人員應由不同人員擔任,錄製人員不插手具體案情。錄像畫面應反映至少兩名訊問人員在場。這一舉措有利於訊問人員專心於與犯罪嫌疑人訊問,保護訊問人員不被惡意投訴,保障錄音錄像效果。
三、注意用語規範。1.禁止言語恐嚇。如“你再不老實,我就拘留你”。“你如果不供述,我就不讓你睡覺”。2.禁止採用引誘、欺騙方法。如對嫌疑人作出違法承諾:“你說了,我們就放你走”、“你說了,檢察機關就不追究你”。3.避免使用讓嫌疑人作出“對”與“否”回答的誘導性語言,否則可能在庭審上成為對嫌疑人進行心理暗示、內在強迫的口實。如“你收受了李某20萬還是30萬元”,“你收受了李某的賄賂10萬元,對嗎”。
四、注意行為規範。1.不能對嫌疑人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如進行凍、餓、曬、烤、強光照射等。2.不要讓嫌疑人手上持有紙張、本子等物品,否則可能會授人以“嫌疑人被迫作出供述”的把柄。3.如果訊問持續較長時間,應給犯罪嫌疑人15至30分鐘的休息時間,以防止在庭審中被指控為長時間訊問、疲勞訊問,進而質疑訊問的合法性。
五、注意錄製的全程性。全程錄音錄像應是在訊問開始後,到訊問結束時犯罪嫌疑人在筆錄上籤字捺印的整個過程,錄音錄像應是連續不間斷地進行,不能根據錄製人員個人喜好任意取捨。同時要絕對禁止訊問結束後再進行補錄。
六、注意錄製的客觀性。應保證畫面清楚、音質清晰。在錄像中應有反映訊問室全貌的畫面,保證犯罪嫌疑人全程都在畫面上,避免因嫌疑人長時間不在畫面,導致對訊問行為的合法性及錄像的真實性產生懷疑。對於犯罪嫌疑人供述過程中的神態變化,應通過鏡頭特寫記錄下來,以便於法官對犯罪嫌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進行合理推斷。
七、注意事前校正時間。錄音錄像前,應先對訊問室顯示時間、溫度和濕度的設備進行數碼校正。錄像開始時,應使錄像設備的螢幕下方同步顯示時間。如果用裝錄像帶的攝像機,應避免前後兩次錄像之間錄像帶出現覆蓋、重疊情況。
八、注意簽名。訊問結束前,訊問人員要問清犯罪嫌疑人對此次錄音錄像有無意見,並將問話和回答內容反映在訊問筆錄和錄音錄像資料上。同時,參照搜查程式等關於程式參與者的制度設計,作為訊問程式參與者的錄製人員,應該在訊問筆錄上進行簽名,以證實錄製人員參與了訊問程式。
九、注意製作說明書。對於同步錄音錄像這一訴訟行為,應進行文字說明,以訴訟資料形式附於案卷。說明書要記錄參加訊問程式的各方人員姓名、訊問開始的時間(精確到分)、地點、結束的時間,所用錄音錄像設備的品牌型號;如果錄像有中斷,要說明中斷的事實、中斷原因、中斷時間和重新錄像時間;犯罪嫌疑人離開訊問室的原因、時間,犯罪嫌疑人對同步錄音錄像是否存在異議等情況。同時,說明書製作後,錄製人員、訊問人員、犯罪嫌疑人應在說明書上籤名,說明書應附卷備查。
十、注意錄音錄像資料的處理和存放。1.應實行同步刻錄原則,邊刻邊錄。錄像資料一式兩份,訊問結束後應當場貼上封條,由錄製人員、訊問人員及犯罪嫌疑人簽名確認後進行封存保管。實踐中,參與方簽名確認這一固定封存證據的程式往往被忽視。為了避免以後出現資料被“剪輯”、技術處理等爭論,簽名封存原件是必不可少的。2.為了庭審上使用方便,實踐中往往需要對錄音錄像資料進行必要的剪輯。剪輯須遵從以下原則:一是剪輯時只能在複製件上進行,原件無論如何不能處理;二是在剪裁、編輯時,不能更改錄音錄像內容,要注意保持錄音錄像資料的真實性;三是剪輯工作應由訊問人員和技術人員共同完成,完成後由雙方簽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