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縣國家稅務局

同仁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現有正局長一名,副局長二名,紀檢組長一名。

機構概況

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信息中心、政策法規科、征管科、收入核算科、稅源管理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監察室等九個科室,黨支部及工青婦組織齊全。現有幹部職工58名,主要由漢、蒙、藏、回、土、撒拉、保全等民族組成,其中少數民族幹部27名,占總幹部人數的46.5%,35歲以下幹部29人,占總幹部人數的50%,大專以上學歷幹部51人,占總幹部人數的87.9%,幹部隊伍呈多民族、年輕化、知識化趨勢。負責同仁地區19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97戶小規模納稅人、1299戶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自成立來,同仁縣國稅局累計完成稅收收入13000萬元,先後被同仁縣委、縣政府評為“平安單位”、“先進黨支部”、“最佳環境單位”,連續三年獲得同仁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共青團黃南州委評為“青年文明號”,被黃南州國稅局評為“目標考核優勝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優勝單位”,榮獲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文明單位”和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稱號,辦稅服務廳被青海省國稅局授予“文明視窗單位”稱號。

機構設定

同仁縣國家稅務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科、政策法規科、信息中心。
人事教育科
1、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人事檔案資料收集上報、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監督工作;
2、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建設;
4、負責學歷教育公務員培訓管理工作;
5、負責黨建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計畫,處理全局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書檔案、文印、調研、政務信息、管理辦公自動化以及督辦督查工作;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稅收宣傳工作;負責單位的安全防衛和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負責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扶貧、食堂、門衛、花園、健身房、檔案室、車輛、接待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按時完成領導交辦、轉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基礎信息歸檔,信息採集,數據分析,申報徵收監控,轄區稅源日常巡查,提出一般性涉稅違法事項處罰建議,稅法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評估分析,約談舉證,發票管理,其他不涉及立案核查與系統審計的日常稅務檢查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稅種的日常稽核工作;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稅政的調查研究;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
收入核算科
負責同仁地區重點稅源調查、分析,負責編報當年收入預測及分解、落實年度計畫,負責會統制度的正確執行,負責提退代證手續費及稅收票證的使用管理。
徵收管理科
科長審批崗、案源審批崗、發票庫房管理崗、稅務登記管理崗(征管)、舉報管理崗、欠稅綜合管理崗、稽查實施崗(零散)等崗位。主要負責文書的覆核、審批和上傳負責發票用票計畫企業銜頭髮票印製管理,發票庫存及調報管理;負責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和報批工作;負責綜合徵管軟體的操作及考核;負責落實國家稅收法律和有關稅收政策,檢查政策執行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稅收業務問題;負責各類報表的編報和上報。
納稅服務科
負責本地區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受理、傳遞、辦理);負責受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負責發票的發售、代開;負責稅務諮詢;負責稅收征管資料的發放;負責受理納稅申報;負責稅款徵收;負責案頭稽核工作;負責信息反饋。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同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懲防體系建設;受理對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全局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建設工作的實施;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套用技術保障;參與信息系統建設和提供辦公自動化技術保障工作;管理全縣的各類硬體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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