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林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計畫(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政發 〔2011〕39號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吉林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計畫 (2011—2015年)》已經省政府2011年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和本部門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吉林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計畫
(2011—2015年)
為貫徹落實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若干意見》(吉發 〔2010〕19號)精神,充分發揮科技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支撐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計畫。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要目標,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重點,建立多層次、高效能的科技成果轉化支撐體系和服務體系,推動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發展目標(一)總體目標:到2015年,努力建成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環境優越、平台齊備、體系完善、項目和基地帶動作用較大的科技成果轉化支撐與服務體系,科技成果轉化水平顯著提高,綜合科技進步水平明顯提升。
(二)具體目標:推動實施50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培育和扶持100個科技型創新企業,建立10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10個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100個省級企業科技創新中心 (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成20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50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建立10個企業院士工作站,培養和引進100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一)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提高企業承接和轉化科技成果能力。
1?實施百戶科技型創新企業培育工程,做大做強一批高新技術企業。選擇一批在技術創新、品牌創新、機制體制創新、經營管理創新、文化與理念創新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礎的企業,通過重點培育,認定100戶省級科技型創新企業,使企業在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技術、行業典型性和自主品牌、持續創新能力、盈利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創新發展戰略和文化等方面有明顯提升。建立和完善有利於企業自主創新的內在機制,縮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加快一流科技人才和成果向企業集聚,使之成為我省自主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的骨幹力量,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2?鼓勵產學研結合和建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企業聯合申報項目,相關科技計畫立項過程中向產學研聯合攻關項目傾斜。發揮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作用,在已有的汽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玉米加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基礎上,組建新材料、新能源、醫藥、動漫等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針對產業發展需求,健全聯盟內部合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充分發揮集成效應,突出集群優勢。積極支持聯盟在組織模式、運行機制、引領行業發展、承擔重大技術創新任務、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政策等方面先試先行。
(二)著力抓好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1?繼續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積極推進已確立的22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20個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爭取早日實現規模效益。繼續開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大力支持符合我省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先進適用,實施後能形成規模,可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且具有重大影響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優先安排針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解決產業發展中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為主要目標的套用研發項目。通過項目的示範帶動,形成一批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和團隊。
2?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成果轉化計畫及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計畫。以培育新興產業、提升傳統產業技術水平為目標,每年篩選50個左右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支撐作用,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潛力大、能夠形成規模效益的科技成果轉化重點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培育我省新的經濟成長點;繼續抓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計畫的實施,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人員致力於套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新產品和進行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每年支持70個左右項目。通過計畫的實施,逐步提升具有一定實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及成果轉化能力,促進產學研合作,加快高新技術產品規模化。
3?實施科技支撐計畫,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優質項目源。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瓶頸問題和產業、企業發展中的關鍵、共性技術等,集中資源,強化創新,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和科技攻關重點項目,著力攻克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增強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十二五”期間,圍繞我省支柱優勢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以科技創新為主線,以市場為導向,組織設計並實施7個重大科技專項,每年組織實施200個左右重點科技攻關項目。通過資源集成和核心技術突破,帶動一批重大戰略產品開發和關鍵共性技術項目套用及重大科技工程示範。
(三)加強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以培育和發展特色高新技術產業為目標,以提升自主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化發展為核心,圍繞我省汽車、石化、農業、醫藥等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汽車、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農產品精深加工、醫藥等高技術領域,重點培育建設10個左右創新能力強、產業鏈完善、輻射帶動作用大、產業特色鮮明的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加快我省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首批啟動6個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
1?碳纖維產業基地。以吉林市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範區為依託,發揮區內科研力量在碳纖維、碳化生產技術等方面的優勢,整合資源,加強創新合作,壯大產業集群,將基地建設成為涵蓋原絲、碳絲和碳纖維複合材料及套用 “三位一體”的國內一流碳纖維產業基地,努力將其打造成中國 “碳谷”。
2?汽車電子產業基地。充分利用長春作為國家汽車生產基地、汽車零部件及出口基地、國家火炬計畫軟體產業基地等環境、技術、產業優勢,圍繞汽車電子控制與安全設備、汽車信息技術系統、新能源汽車電控系統等領域,加快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汽車電子產業創新體系的快速形成與發展,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的企業群,壯大產業規模。
3?醫藥產業基地。依託長白山中藥材資源優勢及龍頭骨幹企業優勢,發展現代中藥、生物製藥、化學藥、醫療機械、醫藥流通,壯大中藥產業集群,延伸醫藥包裝、原料藥、輔料等相關產業鏈條,加快推進人參、梅花鹿等道地中藥材產業發展和醫藥市場建設,建成國內一流的醫藥產業基地。
4?玉米生物化工產業基地。依託我省在玉米深加工領域的技術、產業優勢,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快推進以龍頭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外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玉米生物化工、玉米秸稈及玉米加工副產物等綜合利用的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行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水平,搶占玉米生物化工產業制高點。
5?光電子產業孵化基地。依託中科院長春光機所的技術、人才等優勢資源,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重點以民營企業、中小光電子企業、創業團隊為服務對象,拓展孵化功能,逐步形成光學材料、電子元器件、光電醫療儀器、國防光電子等光電產業集群。將孵化基地建設成為立足本省、面向社會、合作開發的光電子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努力躋身國家級孵化園區行列。
6?中俄暨獨立國協國家科技合作基地。通過科技信息交流培訓、項目對接等多種形式,推動我省與俄羅斯暨獨立國協國家科技界、企業界進行深入廣泛的科技合作。以加強電子信息產業和新材料產業合作為重點,充分利用和發揮俄羅斯暨獨立國協國家在該領域的科技優勢和長春的產業優勢,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技合作企業,建成集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孵化為一體,具有國際水準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四)加快科技平台建設,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有效載體。
1?建立重點領域科技研發平台。組建完善50個左右高水平、與主導產業緊密結合的省級重點實驗室,重點培育若干個有望跨進國家重點實驗室行列的省級重點實驗室。鼓勵重點實驗室與企業合作共建,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產業化發展進程中急需解決的技術瓶頸開展研發;探索建立重點領域公共研發平台,先期建設吉林省汽車零部件、農作物育種、醫藥公共研發平台。
2?打造企業創新平台。重點建設100個省級企業科技創新中心 (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努力從中培育出國家級科技創新中心,使我省高新技術和支柱產業領域的核心技術研發能力明顯提高;以企業創新需求為導向,引導省內外院士及其創新團隊向企業集聚,攻克產業核心關鍵技術。建立10個企業院士工作站,在一汽院士工作站的基礎上,鼓勵吉化、長客、長春生物所、通鋼等企業開展建站工作。建設20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鼓勵孵化器主動將孵化功能延伸到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形成科技成果轉化的便捷通道,廣泛吸收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自主創新成果,便於科技人員創業,促進以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創新成果為基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
3?建設高水平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科技資源共享平台,重點建設科技文獻信息服務平台、自然科技資源共享平台、科學數據共享平台、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平台、網路科技環境平台等5大資源共享平台;在星火科技專家大院的基礎上,繼續支持各縣
(市、區)以及各類農村科技服務機構建立相應的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服務組織,建設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和農業科技創新示範基地,為縣域農業科技水平提升提供支撐;加大技術市場建設力度,使其成為我省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渠道。大力發展各類科技中介機構,鼓勵和引導科技中介機構積極開展與科技成果轉化相關的技術交流、技術諮詢、技術評估、技術代理、技術外包、技術培訓等活動。
4?建設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我省與科技部的省部會商機制,爭取國家創新資源更多地向我省集聚;完善省院合作機制,鼓勵各地繼續以企業為主體,以引進團隊式、高層次人才和核心技術為重點,積極與中國科學院合作,共建研發機構等形式的科技創新載體;充分利用中國吉林·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中國北京國際科技產業博覽會、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等大型科貿展會,推介科技成果,洽談業務;積極開展與俄羅斯暨獨立國協國家、歐美、日韓等國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繼續推進中俄科技園、中藥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
(五)建設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人才支撐。
1?實施百名中青年科技創新帶頭人培養引進工程。培養和引進我省學科發展、重點產業所急需,在前沿高技術領域取得階段性成果,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核心技術,研發項目具有較大市場潛力,能夠為我省重點產業發展帶來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高層次科技人才。
2?通過項目帶動,鼓勵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實施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及優秀團隊支持計畫,圍繞某一重點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或科技成果轉化,培養高端科技人才及優秀團隊;實施吉林省青年科研基金計畫,為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成長平台,鼓勵青年科技人才深入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成果轉化、新產品研發等技術創新活動;實施大學生創業資金計畫,支持大學應屆畢業生、研究生領辦創辦科技型小企業,重點支持在高新技術領域自主創新、在經濟結構調整中能夠發揮一定作用的項目。
3?繼續組織實施開展千名科技人員進入千戶企業開展科技服務行動的 “雙千”行動。將選派科技人員服務企業與科技計畫編制有機結合起來,項目承擔單位在實施科技計畫項目的同時,要選派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擔任企業科技特派員,探索產學研結合的新模式。組織全省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科技人員與企業進行對接,形成全省上下聯動、分工明確、同步推進的局面。
(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構建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機制。
1?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大力推動科研機構轉制,除公益類科研機構以及少數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類型科研機構外,以套用研究為主或具備創收功能的科研機構要加快改制步伐,轉制為科技型企業或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完善科技計畫管理體制,積極推行科研項目招投標制度,建立計畫立項與轉化聯動責任制,引導科技創新活動以市場為導向,促進科技產出與發展需求緊密結合。
2?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逐步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投入、產出、效益、項目支持、環境支撐等多方面綜合評價的科技成果轉化水平綜合評價機制,明確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衡量標準。進一步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考核體系改革,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科研人員服務企業、智慧財產權轉讓等在考核體系中的權重,調動科研人員面向我省技術創新需求進行創新活動和成果轉化的積極性。鼓勵企業和企業家積極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實驗室或研發機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共建研究院、研發中心、博士後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
(一)提高認識,協調聯動,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順利實施。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推進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作為工作重點,成立綜合協調機構,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強化溝通協調,及時對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工作進行跟蹤、督促、落實。有關部門在向國家爭取項目或在編制省內相關專項經費計畫時向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傾斜。
(二)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進一步研究制定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稅收優惠、政府採購、人才及金融等政策與科技成果轉化的關聯度,構建各類政策有機結合的政策體系。切實將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意見》(吉政發 〔2009〕3號)、《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意見》(吉政辦發 〔2009〕3號)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政辦發 〔2009〕4號)等檔案中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三)進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體制。拓寬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投融資渠道,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體制。逐步增加財政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投入,採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等多種方式加大投入;探索民間科技投入的管理機制,逐步建立以企業投入為主體、政府投入發揮重要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的多元化科技成果轉化投入體系;促進科技與金融的結合,推動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信用擔保、科技保險、融資租賃的試點工作。研究制定支持科技企業融資的框架協定和授信協定,搭建互利共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引導長春、吉林、延吉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有條件的大學科技園、創業園新設或注資擴股科技創業投資公司,強化風險投資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