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教育法規和規章,經批准後監督執行。
2、研究提出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確定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並組織實施。
3、監測各縣(市)區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辦法和原則,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市屬各級各類學校學費標準,管理國際和有關方面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4、指導全市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職工職業技術教育、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檢查督導與評估。
5、統籌管理全市幼兒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師範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和改革發展,監督、指導並協調縣(市)區及其他部門的教育工作;管理直屬學校的全面工作。
6、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和人才交流;開展國內外教育交流工作。
7、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思想政治、體育衛生與美育、國防教育等工作;協調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文明校園建設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指導學校黨的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及群團工作;負責系統內紀檢監察工作。
9、統籌管理全市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高中、職業高中以下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畫,組織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考試;組織並實施全市成人自學考試;負責相關的黨籍管理工作。 10、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11、負責全市教育信息技術的使用、教育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2、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外事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文字綜合、調查研究、信息處理及議案提案的處理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及其他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籌備、組織和安排:負責教育宣傳、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外事工作;指導學校外籍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出國留學人員及教育團組的派出及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教育招商工作。
人事處
負責全市教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學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管理和職稱評聘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國小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貴局機關處級以下公務員的考核、調動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和人才交流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學校的機構編制工作。
財務審計處
組織編制全市教育年度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擬定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和有關規定,爭取和籌措教育經費;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和教育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協調管理財政性和各種教育專項經費;統籌管理各項教育貸款及其他教育援助;協調財政、物價部門擬定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基礎教育處(幼兒教育辦公室)
貫徹執行基礎教育的工作方針、政策、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重點推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的實施和提高工作; 制定素質教育規劃及評估標準,負責教育教學改革工作;負責特殊教育、工讀教育等項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幼兒教育工作;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落實國家、省、市民族教育方針、政策,統籌規劃指導少數民族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培訓和“雙語”教學;協調指導民族中國小布局調整;負責和協調民族學校的對口支援。
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制定全市職業與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學籍管理、專業設定、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考核驗收;綜合管理全市職工教育、農民教育等成人教育工作;協調各行業開展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及技術.等級培訓。
師資培訓處
(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師範教育改革、師資培訓和學校領導幹部培訓工作;制定師資培訓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擬定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指導實施語言文字改革,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國語、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標準和規範套用。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及實習指導教師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
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研究制定教育督導的政策、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指導縣 (市)區的督導工作;代表市政府對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監督、檢查、評估和驗收。
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
制定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工作規劃、工作計畫以及教學 指導性檔案,組織教學管理和評估;組織策劃全市中國小體育、 健康和藝術教育大型活動,協調、組織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 賽、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
政策法規處
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重要檔案,負責市政府有關部 門地方性法規及規章草案中涉及教育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 教育系統法制建設、法制宣傳、普法規劃、教育行政執法、法律 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協助辦理涉教案 件,依法保護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發展規劃處 (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 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負責市屬及其以下 各級各類學校管理體制改革以及設定、撤併等布局調整工作;貫 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社會力量辦學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統籌管 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教育機構,制定社會力量辦學指導性檔案和 檢查評估標準,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歷教育(國小、國中、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和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審批和管理。
黨委辦公室
負責學校領導班子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管理直屬學校 (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直屬學校:(事業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學校{事業單位}的統戰、工會、婦女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負責系統內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信訪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建、群團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工作。
事業單位
吉林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在吉林市教育局和吉林市招生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在吉林省招生辦和吉林省自考辦的指導下,負責吉林地區的高考報名、志願填寫、考試、檔案管理;中考的報名、志願填寫、省屬中專、教辦中專、普通高級中學的考試錄取;成人高考的報名、志願填寫、考試、檔案管理;研究生的報名、考試工作;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考試、登分裝檔、學籍管理及吉林地區的自學考試畢業生證書的辦理工作。瀋陽空軍的招飛工作,以及各級各類考試的考務、考風考紀的監察工作。
吉林市教育基建辦公室
負責匯同市財政局編制市直屬學校的校舍建設與維修計畫,匯同有關部門編制吉林市學校布局規劃;負責市直學校校園建設、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市直學校校舍建設和維修所需建築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控制,組織貨源;負責全地區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全地區的綠化、美化工作;組織全地區各類學校開展經常性的“最美校園,最佳管理”評比活動,以促進各類學校管理水平的提高;負責對全地區校舍建設、維修、管理、布局調整、綠化、美化及在全地區經常開展的“最美校園,最佳管理”活動的檢查、驗收。並對相關項目的增減變化情況進行統計,形成綜合材料上報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督促、檢查各縣(市)區貫徹落實市人大制定的《校園校舍管理條例》工作,並負責綜合情況上報給市人大和市政府;負責對基建經費和辦公室經費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吉林市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
制定實施學校發展校辦產業長遠規劃,制定年度勤工儉學評估方案;代表學校與有關部門進行聯繫,傳達貫徹國家關於發展勤工儉學的有關政策;指導縣(市)區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的經營管理、企業機制改革;監督檢查校辦企業產權性質、監督保證學校在校辦企業中分級管理、保值、增值,及上繳學校教育經費和投資回報等受益權;組織實施素質教育基地建設,開展學生生產實踐教育,匯總上報各類統計報表。
吉林市教育技術裝備處
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對市直學校和各縣(市)區教育技術裝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為“普九”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服務;指導和負責全地區開展自製教具活動和實驗員培訓工作;負責市直學校“老三室”(實驗室、衛生室、圖書室)、“新三室 ”(語音室、微機室、電教室)的“教、配、管、用”;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教育裝備投入,不斷改善學校教育裝備條件。
吉林市教育電視台
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為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服務,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負責轉播中國教育電視台教育新聞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必須轉播的節目和當地需要的衛星電視教育節目;組織、製作、播出地方教育、教學節目及地方教育新聞節目。
吉林市校外教育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校外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校外教育規劃、工作計畫;指導全市校外教育工作的業務,進行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工作經驗;在市教育局領導下協調、溝通與校外工作有關方面的聯繫;組織校外教育幹部和教師業務培訓;會同校外教育研究機構開展校外教育的理論和實踐研究等。
吉林市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工作辦公室
宣傳、貫徹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會考的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會考工作的規章制度;指導和組織全地區高中會考的考務工作,培訓考務人員;審查考生資格,組織統一考試、接護、郵寄試卷;建立和管理全地區高中會考考籍和成績檔案,並負責高中會考證書頒發工作;貫徹落實《吉林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考務工作實施辦法》;接待調查處理人民來信來訪。
吉林市教育人才交流培訓中心
面向教育系統收集、整理、儲存和發布教育人才供求信息,開展教育人才的信息交流與合作;開展教育系統的人才交流服務工作,向用人單位提供各類人才信息;推薦落聘、待崗人員重新上崗或提供用人信息;向師範類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推薦就業崗位;對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民辦學校、有關用人單位及未確定工作崗位的師範畢業生、個人開展人事代理業務;組織教育系統有關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開展教育人才的素質測評工作和評價業務;開展各類政策諮詢服務。
吉林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為教育行政決策諮詢服務,當好參謀部;承擔市教育科學研究領導小組和市教育科學學術委員會的常設辦公室和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對教育科研、科普和學術活動實行規範化管理;對全市各縣(市)區和大企業的教育科研所及中國小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實行業務指導;接受吉林省教科院的工作指導;承擔教育科研骨幹隊伍的“達標”培訓工作;承擔《教育領導參考資料》、《教育科研動態》和《江城教育簡訊》、《教育年鑑》及《地方教育》的編輯、修證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松江中路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