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1954年被開除盟籍。後來由於進行敵對宣傳活動被多次判刑。
1955年被貝爾格勒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緩期執行;
1956年12月再次被判有期徒刑3年,立即執行;
1957年被加判有期徒刑7年。
1961年被提前釋放;
1962年1月再度入獄並被判有期徒刑5年。
1966年被赦免。
吉拉斯的罪行是在他發表的文章和出版的書中,鼓吹實行多黨制和西方式民主;在南實行西方的政治經濟制度;主張知識分子和專家是領導社會和國家改造的承擔者;鼓吹南共聯盟內派別合法化;主張經濟自由化;反對自治制度,主張西方式民主。這些思想在南知識分子中有一定影響;表現在60年代青年學生示威遊行,1971年克羅地亞事件中的無政府自由主義和“新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