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是市局派出管理青原區公安工作的機構,根據市局賦予的職能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有關本轄區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分析、研究全區社會治安狀況;對全區公安工作進行決策、部署;為市公安局和當地黨委、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2、組織實施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偵查;預防、制止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3、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維護社會治安秩序;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實行消防監督;5、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6、組織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7、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8、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9、預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禁毒、戒毒宣傳教育。 10、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員實施治安處罰;11、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12、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企業事業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13、實施公安民警隊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訓練;14、承辦市公安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是市局派出管理青原區公安工作的機構,根據市局賦予的職能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有關本轄區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分析、研究全區社會治安狀況;對全區公安工作進行決策、部署;為市公安局和當地黨委、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2、組織實施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偵查;預防、制止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3、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實行消防監督;
5、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
6、組織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7、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8、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9、預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禁毒、戒毒宣傳教育。
10、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員實施治安處罰;
11、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12、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企業事業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3、實施公安民警隊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訓練;
14、承辦市公安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