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
2012年3月全國兩會上,溫家寶總理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全國兩會後記者見面會上,溫家寶總理談及房地產調控時表態:“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一些地方房價還遠遠沒有回到合理價位,因此,調控不能放鬆”。
對於房價合理回歸,溫家寶總理給出了兩條標準:一是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二是房價與成本和合理的利潤相匹配。
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讓人聯想起一個經常被用來佐證我國房價高的專業術語——“房價收入比”。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一個地方或城市每戶居民的家庭購房總價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該指標用於描述一個地區居民購房的支付能力。目前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間,如果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於30%。
按照這一標準,我國多數城市的房價都屬於過高範疇,一線城市房價收入比更是遠高於這一水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專家表示,3—6倍的說法,是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這個比例對中國產生了這么大的影響。“房價收入比描述居民對住房價格的可承受性,並非主觀判斷性指標。如果把房價收入比作為衡量一個地區住房價格是否過高的指標,並據此來人為地假設一個‘合理’區間,未必十分科學”。“合理”的關鍵是居民可承受。
網標
自溫家寶總理提出“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的提法後,有網友根據“2011年當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價收入比/90平方米”,計算了各地的“合理房價”:
北京4387元/平方米;
上海 4831元/平方米;
廣州 4573元/平方米;
南京 4293元/平方米……
這一略帶調侃性質的計算結果,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目前一些城市房價收入比過高的尷尬。
成本
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張大偉介紹,房價之中包括的成本主要有土地成本、建安成本、財務稅費、管理成本等。2011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10.99億平方米,商品房銷售額59119億元,增長12.1%,粗算平均售價5379元/平方米。
細看成本,2011年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購置面積4.10億平方米,土地成交價款8049億元,粗算可得土地成本為1963元/平方米,約占售價的36.5%。建安成本約為2000元—2500元/平方米,約占銷售均價的37%—46%。稅費財務成本約占銷售價格的10%左右。這樣算下來,企業毛利率約為15%—20%左右。“目前在售的房子,大多是前幾年以較低價格拿的土地,實際成本沒有這么高”。
然而,與其他商品不同,房價似乎從來都不是單純由成本決定的。“供求關係決定價格”這一市場經濟的鐵律,在房地產市場表現得尤為明顯。有開發商表示“我認為看房價合理不合理很簡單,賣得出去、能帶來穩定成交量的價格就是合理的”。
理想
▲房價相當於年收入的6-8倍是較合理的區間,但北京、上海、深圳房價收入比高達23.0、16.3、16.9,與國際平均水平相距甚遠。
▲ 房子造價平均每平方米只需2000多元,但土地價格和地產商利潤把房價推到一個驚人的高位。
▲ 房價合理回歸的途徑除了房價和供需本身的調整,也可以通過居民收入的增加來實現。
究竟現在的房價距離“合理”有多遠?
究竟房價要降到怎樣的水平才算合理?
又或許“合理房價”真的只是烏托邦,一個豐滿的理想,終究敵不過骨感的現實?
數據再次說明,在“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之下,房價仍只是初步遏制了“過快上漲”的勢頭,但離“合理回歸”的目標還有較遠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