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縣地震局

合浦縣地震局,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和自治區、北海市有關防震減災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有關法規,監督、檢查我縣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編制我縣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等。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自治區、北海市有關防震減災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有關法規,監督、檢查我縣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編制我縣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立我縣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自治區、北海市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我縣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監測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管理我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強化我縣行政區域內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我縣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我縣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我縣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地震災害預測工作;制定我縣行政區域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五)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縣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和災害通訊指揮系統。
(七)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水庫地震、海洋地震、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八)承擔我縣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九)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和鄉鎮防震減災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合浦縣廉州鎮還珠大道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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