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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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況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台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98號),設立台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經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台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
台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05年6月,共設綜合處、國資監管處、改革發展處、監察室四個職能處室,11名行政編制(其中工勤人員2名),下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為事業單位,共10名事業編制。2006年12月31日市政府下文確定了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第一批12家企業名單。2007年2月,市委成立了國資委黨工委、紀工委。2007年6月,市委組織部根據市委決定,下文將12家出資企業黨組織劃歸市國資委黨工委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 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的職責,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向有利於提高綜合競爭力、完善投資環境和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礎性、戰略性、公益性產業集中。
2. 強化國有資產經營財務監督、風險控制和市屬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責,進一步完善所監管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二、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指導和促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督。
(五)根據市委的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依照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指定或委派所監管企業財務部門、內部審計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監管和審核,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
(七)審核所監管企業工資總額,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評估監管、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轉讓、處置等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4個職能處室。
(一)綜合處
負責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黨務、政務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委機關會議、機要、宣傳、檔案;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委機關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財務、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委黨工委會議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市委管理的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考核工作;負責考察、考核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人員,提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任免、獎懲的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思想政治建設,指導企業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黨員教育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所監管企業教育培訓和知識分子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召開黨代會(黨員大會);負責所監管企業有關領導人員出國(境)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對派駐所監管企業監事會監事、財務總監的考察、考核工作。
(二)改革發展處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及措施,協調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促進國有企業現代產權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研究提出全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市屬國有企業的中長期發展戰略和實施計畫,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中的政策問題,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必要時對投資決策進行後評估;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對其中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指導所監管企業明確主業發展方向,做大做強主業,做優輔業,加快轉型升級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債轉股、兼併破產、解散、清算、關停、重組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管理現代化和信息化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再就業工作。
(三)國資監管處
研究起草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的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重大政策起草、擬訂的協調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管理,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負責股份公司國有股權的管理工作。監督、規範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組織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研究提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市屬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制定市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進行調控;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管理辦法,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和產權轉讓收益的監管和審核;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研究制定國有資產損失核銷方案,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建立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負責國有資產分類、綜合統計及財務報表匯總、分析和報告工作。
(四)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參與調查駐在部門的科級幹部及所屬單位負責人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和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台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企業應自覺接受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同時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二)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財務會計方面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資產統計結果報財政部門備案;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規定,應徵求財政部門意見;市政府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措施,包括困難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分流人員費用、破產企業安置職工等費用,由財政部門按原渠道解決,繼續由財政部門管理和監督;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所監管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按有關預算編制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的編制工作,預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財政部門監督。

事業單位

台州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事業編制10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科級職數2名。

領導信息

姓名: 徐豪
職務: 主任、黨工委書記
工作分工:主持市國資委全面工作。
個人簡介: 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1年—1987年任仙居縣財稅局稅政所專管員、局稅政股、核算骨幹部;1987年—1990年任椒江市財稅局預算股副股長、股長;1990年—1992年任椒江市財稅局副局長;1992年—1994年任椒江市財稅局局長;1994年—1995年任台州市財稅局黨組成員、椒江財稅局局長;1995年底,任台州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椒江財稅局局長;1995年—2003年任台州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3年—2009年任台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09年至今任台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工委書記。 
姓名: 鄒伯若
職務: 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主任、黨工委書記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和交易、統計評價和企業工資分配、國有資本金經營預算、經營業績考核和內部審計工作。分管國資監管處,聯繫台州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台州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總公司、台州市綠心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個人簡介: 男,1989年畢業於浙江大學;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3年—1994年任溫州市龍灣區外經辦外資科副科長;1994年—1995年任溫州市龍灣區外經辦外資科科長;1995年—1997年任溫州市龍灣區外經辦外資科科長兼龍灣區外貿公司經理;1997年—2000年任溫州市龍灣區貿經局副局長、區外貿公司經理(其中:1998年—2000年浙江大學工商管理碩士);2000年—2002年任溫州扶貧經濟開發區發展總公司總經理、經濟發展局局長、國土規劃建設局副局長;2002年—2005年任台州市黃巖區副區長;2005年—2007年任台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07年至今任台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姓名: 金偉
職務: 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主任、黨工委書記負責行政、後勤、宣傳、信息、督查、人事、教育培訓、政策法規、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黨建、統戰、工青婦、企業監事會工作。分管綜合處,聯繫台州市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台州市交通開發有限公司。
個人簡介: 男,1985年—1989年就讀於杭州大學;1989年參加工作;1990年—1994年任臨海市政府辦公室城建交通財貿線秘書;1994年—1996年任臨海市紀委副局級紀檢員、常委;1996年—1998年任台州市委組織部組織處幹部、副主任幹事;1998年—2000年任台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2000年—2003年任台州市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副處長、參照辦主任(正科);2003年—2006年任台州市委組織部幹部一處處長;2006年—2007年任台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07年至今任台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姓名: 陳土福
職務: 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工作分管: 協助主任、黨工委書記負責國有企業調整重組、改革改制、信訪維穩、發展戰略管理工作。分管改革發展處,聯繫浙江城市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濱海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台州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台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個人簡介: 男,1980年參軍;1985年—1988年任第一集團軍防化連排長(1986年—1987年北京防化指揮工程學院指揮系學生);1988年—1990年任第一集團軍防化營偵察連排長(1989年在南昌陸軍指揮學院四大隊學習);1990年—1991年任第一集團軍防化營偵察連連長;1991年—1992年任第一集團軍防化營洗消連政治指導員;1992年—1993年任第一集團軍防化團三營洗消連政治指導員;1993年—1995年第一集團軍防化團三營副營長;1995年—1996年任第一集團軍防化團三營營長;1996年—2002年任第一集團軍防化團後勤處處長、第一集團軍防化團副團長;2002年—2003年任三門縣人武部政治委員;2003年—2005年任溫嶺市人武部政治委員(2003年在浙江省委黨校學習);2005年—2008年任溫嶺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2008年至今任台州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姓名: 姜穎
職務: 紀工委書記、黨工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主任、黨工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機關和企業效能建設。分管監察室,聯繫台州市社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台州市三山北塗圍墾工程開發有限公司。
個人簡介: 女,1994年—1996年任臨海市體改委幹部;1996年—1998年任臨海市體改委企改科副科長(主持)、副主任科員(1995年—1998年杭州大學金融專業本科在職學習);1998年—2001年任台州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幹事;2001年—2003年任台州市委辦公室秘書一處副處長;2003年—2007年任台州市委辦公室秘書一處處長(2003年—2005年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習);2007年—2009年任台州市委辦公室事務會議成員、秘書一處處長;2009年至今任台州市國資委紀工委書記、黨工委委員。
姓名: 胡斌
職務: 副調研員、國資監管處處長
工作分工: 負責國資監管處工作
個人簡介: 男,1979年參加工作;1984年任台州地區財稅局幹部(1985年—1988年杭州電子工業學院財政專業在職大專學習);1988年—1995年任台州市(地區)財政局企財科副科長、主任科員;1995年—1996年任台州市財政局企財科科長;1996年—2001年任台州市財稅局外經處處長(1998年—2000年借調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統計財部經理,1998年—2000年浙江財經學院財政學專業在職本科學習);2001年—2005年任台州市財政局國資綜合管理處處長;2005年—2008年任台州市國資委監督管理處處長;2008年至今任台州市國資委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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