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吉稱號
“皇太極”其實並非他的本名,是滿語音譯,也有寫作“黃台吉”的。“台吉”是個稱呼,在滿族貴族中很常見的,也有用“台吉”來稱呼蒙古貴族的,和“貝勒、貝子”意思差不多。後來“黃台吉”登上汗位,就有人獻媚說,“黃台吉”當大汗是天意,因為,這個詞的發音聽起來很象是漢人說的“皇太子”一詞,證明他天生就是該做太子繼承汗位的。此後“黃台吉”這個名字的漢文就寫成了“皇太極”,現在所有的歷史教材中對於這個人名就逐漸統一了。
例如,固始汗在青海的兒子有八個台吉(一說是12個兒子)。
台吉歷史
明代
明代時,蒙古人將成吉思汗的黃金家族成員稱為台吉,極有可能是漢語“太子”的音譯(區別——漢語裡太子只有一個),其中地位較高的稱為“琿台吉(也譯洪台吉或渾台吉,可能是具有繼承權的那個)”及“黃台吉”,極有可能是漢語“皇太子”的音譯。
清朝
在清代,台吉成為蒙古貴族的一種爵位。有執政的台吉,有閒散(不執政)的台吉,有世襲的台吉,也有不世襲的台吉。內、外扎薩克蒙古的博爾濟吉特氏的閒散汗、王、貝勒、貝子、公等均為台吉。在內扎薩克蒙古四十九個旗中唯有土默特左旗(今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非今呼和浩特市的土默特左旗,今呼和浩特市的土默特左旗為內屬蒙古諸旗之一,清代時稱為歸化城土默特或土默特都統旗)和喀喇沁兩旗的扎薩克稱之為“塔布囊”,而非台吉,因為他們不是博爾濟吉特氏,而是者勒蔑的後代——烏梁海氏,其祖先也一直享有此稱號。部分衛拉特的綽羅斯氏扎薩克或貴族,也有台吉稱號。1661年(順治十八年)將台吉銜升至相當於一品至四品的官員地位。
台吉相關
繼承制度
死後,爵位由其子孫或親生兄弟繼承。台吉的眾子中只有一人可繼承爵位。未成年,但獲恩準得爵位者同其他成年台吉無異。
台吉-外藩蒙古俸祿
分九等:汗歲支銀2500兩,緞40匹;
親王2000兩,緞20匹;世子1500兩,緞20匹;
郡王1200兩,緞15匹;
長子、貝勒各800兩,緞13匹;貝子500兩,緞10匹;
鎮國公300兩,緞9匹;輔國公200兩,緞7匹;
札薩克一等台吉100兩,緞4匹。又,科爾沁部親王照汗例支俸,賜有達爾漢號者歲支銀20兩,鍛4匹。
輪值充當乾清門行走者有專門俸銀:一等台吉100兩,二等台吉80兩,三等台吉60兩。
加有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世爵的,照八旗世職,減半給俸。
另有一部分蒙古官員,比照八旗武職減半給俸。
等級
原有等級
有一般台吉,即“琿台吉(也譯洪台吉或渾台吉,可能是具有繼承權的那個)。
四個等級
清朝制度里,有親王、郡王、貝勒等,清朝的
1725年(乾隆十七年)規定,成年的汗、親王的兒子與弟弟為一等台吉,郡王、貝勒的兒子和弟弟為二等台吉,貝子、貝勒(旗內爵位,與之前的貝勒有別)的兒子和弟弟為三等台吉。一、二、三、四等台吉的子孫皆為四等台吉。台吉的眾子中只有一人可繼承爵位。未成年,但獲恩準得爵位者同其他成年台吉無異。
代表人物
巴圖爾琿台吉(?-1653年),名為 和多和沁, 綽羅斯氏,17世紀準噶爾部首領。哈剌忽剌的長子。1635年,被授予 額爾德尼巴圖爾琿台吉的稱號。繼承其父統治準噶爾,與和碩特部的鄂齊爾圖汗共為丘爾乾盟主。在位期間,促進準噶爾的農牧業和手工業發展。1640年,與喀爾喀札薩克圖汗共同召開衛拉特、喀爾喀各部領主會議,組成了更廣泛的聯盟,制訂了《蒙古衛拉特法典》。他又多次擊敗沙皇俄國和哈薩克汗國。1653年,巴圖爾琿台吉去世,以第五子僧格為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