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宗

清太宗

清太宗(1592年11月28日-1643年9月21日),滿洲愛新覺羅氏,名皇太極(亦作皇太子、洪太極、黃台吉),太祖努爾哈赤第八子,後金第二代君主。明天啟六年(1626年)在瀋陽繼後金汗位。次年改元天聰。他對內大力推行封建化的改革,加強中央集權;對外相繼征服了蒙古和朝鮮,並多次帶兵攻打明朝,將西部國界擴張至錦州、寧遠一線。十年四月改元崇德,改國號大清,正式稱帝。逝於崇德八年(1643年),年五十二歲。後葬於瀋陽昭陵(今瀋陽市北陵公園北)。

基本信息

簡介

清太宗皇太極清太宗皇太極
中文名: 愛新覺羅·皇太極
出生地: 赫圖阿拉城
出生日期: 1592年11月28日
逝世日期: 1643年9月21日
在位: 1626年-1643年
年號: 天聰、崇德
廟號: 清太宗
陵墓: 昭陵
生肖: 龍

人物生平

清太宗清太宗

皇太極,即清太宗。後金汗,清朝皇帝,1626~1643年在位。軍事家政治家滿族,愛新覺羅氏。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八子。明萬曆二十年十月廿五(1592年11月28日)生於赫圖阿拉城。自少年起常隨父兄狩獵和征戰,騎射嫻熟。四十年,從父出征海西女真烏拉部,克六城。

四十三年,授正白旗主旗貝勒。後金天命元年(1616)正月,封和碩貝勒,與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合稱“四大貝勒”,共理軍機,統兵出征。

三年,隨父攻明,獻計襲取撫順(今屬遼寧)。次年,在薩爾滸之戰中,與諸貝勒率兵大破明軍西路杜松部、北路馬林部,與代善破東路劉綎部。不久隨父攻取明開原、鐵嶺,滅葉赫部。 六年,參加沈遼之戰,攻占瀋陽後,在渾河南岸以百騎破明援軍數千。攻遼陽,率軍先入明陣。

七年,參加廣寧(今北鎮)之戰,克義州(今義縣)。十年,與兄阿巴泰率精騎5000馳援科爾沁,迫使察哈爾蒙古首領林丹汗遠遁。十一年,從父參加寧遠之戰失利,退兵瀋陽。 是年九月,在努爾哈赤卒後,於瀋陽繼後金汗位,改次年為天聰元年。定先征服朝鮮(今朝鮮、韓國)和漠南蒙古,以解除攻明後顧之憂的戰略方針。對明則採納漢族降官建議,確立“講和與自固之策”,重用漢將,削弱明朝實力,志在入關奪取全國政權。

天聰元年(1627),命貝勒阿敏、濟爾哈朗進兵朝鮮,迫國王李倧遣使請盟。與明遼東巡撫袁崇煥通使議和,待機而動,五月,親率八旗軍5萬餘發起寧錦之戰,兵敗還師。次年,以使臣屢為察哈爾蒙古多羅特部所殺,率精騎奔襲,獲敖木倫(今遼寧大凌河上游)之捷,俘眾萬餘。復率滿蒙聯軍西征察哈爾,追逐至興安嶺。

三年,率滿蒙聯軍10萬繞道蒙古,自龍井關(今河北遵化東北)、大安口(今遵化西北)逾邊牆,突襲明京師(今北京),互有勝負。巧施反間計,致明廷逮殺督師袁崇煥。陷京畿州縣多處。東歸連下遵化(今屬河北)、永平(今盧龍)、灤州(今灤縣)、遷安四城,留兵據守。頒發八旗臨陣賞罰令。

五年,命人鑄紅衣大炮,名“天佑助威大將軍”(為後金造炮之始)。令以歸附漢族軍民組建一旗漢軍,由額駙佟養性總理漢人軍民事。遣將率滿、蒙、漢軍數萬攻明大凌河城(今遼寧凌海),挖壕築牆,長期圍困,在城周圍50里內挖壕四道,按八旗左右翼方位紮營盤45處,切斷守城明軍與外界聯繫。百餘天中,督軍交戰數十次,各有傷亡,又親率主力擊敗明援軍4萬,迫明總兵祖大壽於糧盡援絕獻城投降,鏇縱其歸錦州。次年,閱漢兵,定儀仗制。率滿、蒙軍再征察哈爾部,迫林丹汗棄歸化城(今呼和浩特)逃遁青海,基本控制宣(今河北宣化)、大(今山西大同)以北地區。不久,廢除與三大貝勒並坐的舊制,自掌正黃鑲黃正藍三旗。

皇太極雕像七年,諭各牛錄額真以恤貧訓農習射。親自出迎渡海來降的明將孔有德、耿仲明等,隆禮厚待,授都元帥、總兵官。遣兵取旅順。次年,率軍9萬繞道蒙古,從長城北部諸口入關,襲掠宣、大一帶,收察哈爾部餘眾。是冬,遣兵征黑龍江虎爾哈及東海女真瓦爾喀部,鞏固和擴大對東北地區的統治。

九年,命貝勒多爾袞、岳托等領兵萬餘赴黃河以西收降林丹汗之子額哲,得元朝傳國玉璽“制誥之寶”,統一漠南蒙古,建立蒙古八旗制。是年十月,廢除諸申(女真)舊號,定族名為滿洲。

十年四月,即皇帝位,建國號大清,改元崇德。遣武英郡王阿濟格等率兵由喜峰口入長城,攻掠京畿地區,連破12城,俘人畜18萬餘。十二月,以朝鮮拒絕臣服,親領大軍攻之,逼李倧乞降稱臣、與明斷盟,乃還師。崇德二年(1637),令貝子碩托、恭順王孔有德等率舟師襲取明軍所占皮島(今朝鮮椴島)。重申不可廢騎射之制。七月,編漢軍為兩旗,以總兵石廷柱、馬光遠為都統。次年,親征喀爾喀蒙古,迫查薩克圖汗遠遁。九月,以多爾袞、岳托分統左右兩翼八旗軍入長城,由北京至山西界,復至山東,次年三月退兵,轉戰數千里,克府、州、縣城數十座,俘人畜號46萬餘。是年,分漢軍兩旗為四旗。

五年,改變入關擄掠、消耗明朝實力的方略,採取長圍久困和野戰打援之策,與明軍展開松錦之戰。命濟爾哈朗與多爾袞輪流擔任前方主帥,率兵往義州築城屯田,逐步進圍錦州。六年,聞明薊遼總督洪承疇率八總兵計13萬步騎援錦州,親統大軍,抵達松山戚家堡,命師橫截松山至錦州大路,斷明軍餉道,設伏以待,大敗明軍。七年二月,破松山,俘降洪承疇。三月,迫明總兵祖大壽獻錦州,復降清。塔山、杏山相繼而下,歷時兩年余的松錦之戰告捷。六月,將漢軍四旗改編為八旗。命阿巴泰為奉命大將軍,率軍10萬餘入關攻明,深入山東腹地,克降府、縣城88座,俘掠人口30餘萬、牲畜30餘萬。

八年,遣阿爾津等征黑龍江虎爾哈部,葉臣等更戍錦州。八月初九(1643年9月21日)病卒,年52歲。 皇太極一生博覽群史,允文允武,長於計謀,優禮漢官,建立八旗蒙、漢諸軍,運用新兵器,靈活用兵,不斷改變戰法,所向多捷,為清朝入主中原奠定了基礎。

相關事件

加強集權

清太宗雕像清太宗雕像

皇太極繼位之初,後金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由於多次對外掠奪,處境孤立,受到明朝、蒙古、朝鮮的包圍。內部由於貴族分權勢力的矛盾,衝突日益嚴重。他雖繼承了汗位,但實際上是同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大貝勒“按月分值”政務。權力分散,事事掣肘,徒有“一汗虛名”。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推進封建化的改革,皇太極採取各個擊破的手段,打擊、削弱分權勢力,提高汗權。天聰四年,皇太極以阿敏棄守灤州、永平(今河北盧龍)、遷安、遵化四城的罪名,將其終身幽禁。五年,莽古爾泰同皇太極發生口角時,竟拔刀相向。皇太極藉機以“御前露刃”之罪,革去莽古爾泰大貝勒銜。至此,四大貝勒,僅剩他和代善兩人。六年,皇太極終於廢除了與三大貝勒俱南面坐、共理政務的舊制,改成自己南面獨坐,取得了汗的獨尊地位。另外,皇太極仿照明制,逐步建立國家統治機構,以取代八旗制度所行使的國家權力。三年,建立了由滿漢文人組成的“文館”,職掌“翻譯漢字書籍”,“記注本朝政事”,為皇太極推行漢化運籌帷幄。五年,設立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掌國家行政事務。十年,又將“文館”擴充為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統稱“內三院”,負責撰擬詔令、編纂史書、掌管和起草對外文書與敕諭、講經注史、頒布制度等。稍後,又建立了都察院,改蒙古衙門為理藩院。皇太極通過這套政權機構,把權力集中到自己的手中。

國內改革

在經濟上,由於努爾哈赤晚年在遼東實行“抗拒者被戮,俘取者為奴”的奴隸制政策,漢人紛紛逃亡和暴動,生產凋敝,後金社會動盪不安。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皇太極執政伊始,便提出“治國之要,莫先安民”的方針,把原先努爾哈赤所推行的漢人每十三壯丁編為一莊,按滿官品級分給為奴的政策改為每備御止給壯丁八人、牛二頭,以備使令,其餘漢人分屯別居,用漢官管理,使大量漢族奴隸取得了“民戶”地位,成為後金政權下的個體農民。天聰五年,皇太極頒布《隸主條例》,其中規定“凡奴隸主犯有私行拓獵、擅殺人命、隱匿戰利品、姦污屬下婦女、冒功濫薦、壓制申訴等罪,許奴僕告發,準其離主”。這一條例,限制了滿洲貴族的某些特權,有利於奴僕爭取改變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為了促進農業生產,皇太極注意體恤民力,凡有妨農務的工程,一律不復興築,使百姓能“專勤南畝,以重本務”。經過幾年的努力,農業有了較大發展,糧食基本上能夠自給,社會矛盾得到緩和。

四面結盟

皇太極在國內大力實行改革時,並沒有放棄努爾哈赤對外進行侵略擴張的政策。他認為要戰勝明朝,首先要征服蒙古和朝鮮,這既可以解除後顧之懮,又可以利用他們的力量,共同對付明朝。天聰元年一月,皇太極不宣而戰,命阿敏、濟爾哈朗、阿濟格等人,率三萬大軍入侵朝鮮,迫使朝鮮簽訂《江都和約》。1636年,皇太極又以朝鮮“屢敗盟誓”,“助明害我”為由,親率十萬大軍入侵朝鮮,包圍南漢山城。國王李倧被迫投降,稱臣納貢,允諾與明朝斷絕往來,並將王子送瀋陽為人質。對蒙古,皇太極採取“懾之以兵,懷之以德”的政策。首先爭取與察哈爾林丹汗不和的科爾沁、喀喇沁等部的歸附。皇太極的昭陵年,達成共同征討林丹汗的協定。經過幾次征戰,林丹汗勢力大衰。八年,林丹汗在青海大草灘出痘病死。九年初,皇太極命多爾袞等率一萬人渡黃河西進,至托里圖,俘獲了林丹汗子額哲及其部眾一千餘戶,統一了漠南蒙古。為了籠絡蒙古封建上層分子,皇太極用聯姻、賞賜、封王封爵、定外藩功臣襲職例、崇奉喇嘛教、與西藏僧俗頭領建立聯繫等手段,取得了蒙古諸部的支持和效忠。

統一漠南

清太宗雕像清太宗雕像

為了彌補女真——滿洲人數太少的根本弱點,為了清除北方、東北方向來的威脅,為了斬斷明國右臂,皇太極加緊進行統一漠南蒙古各部的征撫工作。一方面屢派使者,招誘巴林等部歸附,另一方面,集中兵力對付察哈爾部林丹汗。天聰六年(明崇禎五年,1632)四月初一,皇太極率軍離瀋陽,西征林丹汗,適值遼河水漲,人馬浮水而過,兩晝夜始渡完。沿途蒙古各部貝勒紛紛遵奉率兵從征諭旨前來相會,到十二比來會者有喀喇沁、土默特、喀喇車裡克、伊蘇忒、扎魯特、敖漢、奈曼、阿祿、巴林、科爾沁等部及北邊蒙古諸部奧巴等數十位貝勒,均獻酒獻馬,汗設大宴相待。四月十六日,金汗召集各貝勒,嘉獎踴躍遵命之貝勒,訓斥怠緩之人。皇太極諭:“朕以察哈爾不道,整旅往征,先期諭令爾等率本部兵來會。今爾[1]等所領之兵,多寡不齊,遲速亦異,惟科爾沁部土謝圖額駙奧巴率來軍士甚多,又不惜所蓄馬匹,散給部眾,疾馳來會”,“足見立心誠意,憂樂相同,朕甚嘉之”。至於舅舅吳克善的行動,則使“朕心不甚歡樂”。扎魯特部諸貝勒,“尚屬實心效力”,敖漢、奈曼諸貝勒,亦“較優,然也未為盡善”。巴林諸貝勒似尚畏懼察哈爾,且“吝惜馬匹,怠緩不前”,阿祿諸貝勒“深受林丹汗之欺凌,乃此次並不思仗朕之力以復仇,而不多發兵馬”,“僅以一旅之師勉強應命”,“應俟班師日議罪”。各貝勒皆叩首受命。這次訓諭,對激勵和鞭策蒙古踴躍從征,起了很大作用。

皇太極下令,日夜兼程,直取林丹汗住地,一舉蕩平察哈爾。四月二十二日,大軍過興安嶺,行軍已達一千三百多里(從瀋陽算起)。但是,連一個察哈爾人也未看到,原來鑲黃旗固山額真達爾哈家的兩名舊蒙古人,於十八日夜間潛盜良馬六匹,飛奔察哈爾,通知金兵大舉來攻。“林丹汗聞之大懼,遍諭部眾,棄本土而奔,遣入赴歸化城(今蒙呼和浩特),驅富民及牲畜盡渡黃河。察哈爾國人倉卒逃遁,一切輜重,皆委之而去。”皇太極知悉此情,諭領兵諸貝勒大臣:“察哈爾知我整旅而來,必不敢交鋒,追愈急,則彼遁愈遠,我軍馬疲糧竭,不如且赴歸化城暫住”。於是大軍向歸化城前進。五月二十三日,至木魯哈喇克沁,分兵兩翼,左翼以貝勒阿濟格為帥,率科爾沁土謝圖額駙奧巴及巴林、扎魯特、喀喇沁、土默特、阿祿等部兵一萬,往掠大同、宣府邊外一帶察哈爾部民;右翼命濟爾哈朗、岳托、德格類、薩哈廉、多爾袞、多鐸、豪格等貝勒領兵二萬,往掠歸化城黃河一帶部民;汗與大貝勒代善、貝勒莽古爾泰統大軍繼進。二十七日獲悉,林丹汗聞金兵入境,驚慌失措,“盡攜部民、牲畜、財物,渡黃河以遁,所遺止窮民耳”。這一天,大軍行馳七百里,西至黃河木納漢山,東至宣府,自歸化城南及明國邊境,“所在居民逃匿者,悉俘之,歸附者,編為戶口”。

一些蒙古人逃入明境沙河堡,皇太極致書堡中明將,索取逃人,稱:“我北征察哈爾,窮追四十一日,擒其哨卒訊之,雲已星夜逃去”,“我欲收其部民,因還兵克歸化城”,“近聞察哈爾所遺人畜財物,為爾等收留,當一一歸還於我。否則,自取禍患。”明將大驚,立即送還逃入蒙古及欲賞與林丹汗之財物,計有男婦三百二十名、牲畜一千餘及所賞納緞布帛六千餘匹。宣府守將亦將犒賞察哈爾汗所財物存在張家口者,全部獻出,計緞布及虎豹狐獺等皮共一萬二千五百匹(張)。明宣府巡撫、總兵又遵金汗諭旨,議和通市,贈獻黃金、白銀、蟒緞、布匹、茶葉數千(匹、兩、包)。六月二十四日,大軍紮營於張家口外喀喇把爾噶孫,“列三十營,聯絡四十里”。分略各路大兵,“所至村堡,悉焚其廬舍,棄其糧糗,各籍所俘獲,以聞於上,總計人口牲畜十萬有餘”。 皇太極認為此戰目的基本達到,遂統軍東返,於七月二十四日回到瀋陽。此行往返萬餘里,歷時三個月零二十六天,雖未生擒林丹汗,但已給其以致命打擊,逼其丟棄本土遠逃,察哈爾部分崩瓦解。林丹汗率殘部星夜逃往西藏,“臣民素苦其暴虐,抗違不行”,原有三十餘萬部眾,途中逃散者十之七八。到天聰八年,無處安身東逃西遁的林丹汗,病死於青海大草灘,餘部紛紛回歸,投順於金汗。天聰九年二月,多爾衷等貝勒奉諭統兵一萬,往尋林丹汗之子額哲,於四月降額哲及其母蘇泰太后,並獲元朝歷代傳國玉璽。林丹汗之妻囊囊太后,竇土門福晉,以及其他貝勒、寨桑,紛率所部來歸。漠南蒙古各部悉隸金汗之下。

皇太極的昭陵皇太極的昭陵

皇太極深知,只靠一二次征剿和隨從效力,並不能使各部蒙古長期歸順於己,也不能僅僅依靠盟誓,而須以武力作後盾,用制度、法令來約束各部,使他們聽從金汗統轄和指揮。天聰三年正月,他頒敕諭於科爾沁、敖漢、奈曼、喀爾喀,喀喇沁,“令悉遵我朝制度”。三月,他又遣使臣齎敕,“諭歸順各部蒙古諸貝勒,申定軍令”,規定凡遇出師之時,宜踴躍爭赴,協力同心,不得遲期。若征察哈爾,凡管旗之諸貝勒,年七十以下十三以上,俱須從征,違者,罰馬一百匹駝十頭。遲三日不至約會之地,罰馬十匹。若征明國,每旗大貝勒一員、台吉二員,率精兵百人從征,違者,罰馬一千匹、駝百頭。於相約會集之地擄掠者,罰馬百匹、駝十頭。

天聰八年正月,皇太極借外藩蒙古科爾沁、敖漢、阿祿、喀喇沁、奈曼、四子部落等部貝勒來朝的機會,具體定其法例。他諭告諸貝勒:“爾蒙古諸部落,向因法制未備,陋習不除”,今與諸貝勒約定:凡貝勒奪有夫之婦配與他人者,罰馬五十匹、駝五隻,其納婦之人,罰七九之數,給與原夫。奸有夫之婦,拐投別貝勒者,男婦俱論死,取其妻子牲畜,盡給原夫,如貝勒不執送,罰貝勒馬五十匹、駝五隻。盔甲、綿甲馬鬃尾無牌印,以及盔纓、纛纓、纛幅不遵金國制度者,俱罪之。同年十月,遣使者阿什達爾漢前往蒙古,在碩翁科爾大會敖漢、奈曼、巴林、扎魯特、翁牛特、四子、吳喇忒、喀喇沁、土默特、塔賴各部管事大小諸貝勒,分定各部地界,嚴禁各部互相侵越,第二年天聰九年二月,又編審內外喀喇沁蒙古壯丁,除盲人及手足殘廢者外,年六十歲以下、十八歲以上,俱照例編審,共編壯丁一萬六千九百五十三名,其中喀喇沁左翼旗、喀喇沁右翼旗、土默特三旗壯丁共九千一百二十三名,仍隸於滿洲八旗之內,另外七千八百三十丁,加上舊蒙古,正式編立蒙古八旗,分由阿代、達賴、恩格圖、布彥代、伊拜、蘇納、吳賴、扈什布等八人為同山額真,各旗均設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各二員。

漠南蒙古各部的統一及蒙古八旗的編立,為金國擴大了兵源,增加了兵馬,加強了滿蒙聯盟,消除了來自北方的威脅,對金國的鞏固和強大,以及對明國的征討,均起了重大作用,從此以後,金國汗便可全力攻明了。

開科取士

皇太極深知滿族要想入主中原,必須取得漢族地主階級的支持。因此,他十分重視漢族地主知識分子和明朝降官降將的作用,對他們採取招降收買政策。天聰三年,首次考試儒生,網羅了兩百名漢族文人。此後又多次舉行考試,分別優劣,量才錄用。五年,大凌河戰役後,對大批降將賜以莊田、奴僕、馬匹,並委以官職。天聰七、八年間,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沉志祥等明朝將領紛紛自願來投,皇太極對他們封王封侯,寵榮備至。隨著蒙古的臣服,明朝將領的降順,皇太極逐步建立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大大增強了軍事力量。

瀋陽稱帝

天聰十年四月,皇太極在瀋陽稱帝,從此全力以赴地對明朝發動侵略。是年秋,他命阿濟格統兵南侵,掠奪人畜十八萬。崇德三年,又命多爾袞、岳托率軍南侵。攻破城池五十多處,虜獲人口四十六萬,金銀百餘萬兩。為了從正面打開山海關,自五年三月起,發動了錦州戰役。明廷派薊遼總督洪承疇率十三萬大軍往援錦州祖大壽。皇太極指揮作戰,後明軍因塔山糧草被奪而決定分成兩路突圍。承疇等人突圍未成,困守松山城,松山副將夏承德密約降清,以為內應。1642年二月十八日松山城陷,洪承疇被俘,祖大壽在錦州投降。至此,明朝在關外僅剩寧遠一孤城。

猝然長逝

公元1643年八月初九,皇太極在清寧宮中猝然病死(“端坐無疾而終”,應是心肌梗塞或腦溢血之類的疾病),葬瀋陽昭陵(通稱瀋陽北陵)。廟號太宗,諡號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敬敏昭定隆道顯功文皇帝。

雄才大略

天聰汗皇太極雄才大略,+不滿足於守成,決心要開創嶄新的局面。他執政後,躊躇滿志,從面臨的內政出發,採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顯的成果。

第一,“安民”。努爾哈赤晚年,境內的人民反抗如火如荼。皇太極繼位後提出:“治國之要,莫先安民”。他知道漢官漢民備受虐待是禍亂之源,因此規定,凡國內漢官漢民即使從前想逃跑的及令“奸細”往來的,事屬已往,不再追究,結果“逃者皆止,奸細絕跡”。皇太極非常強調滿洲、漢人“均屬一體”,審罪、服役,不要有差別。他了解到從前按滿官品級分配被掠的漢人為奴,編莊服役,漢人常受欺凌,就改革為每個備御止給壯丁八人,牛二頭,其餘漢人,分屯別居,編為民戶。他還禁止諸貝勒大臣屬下私至漢官家勒索財物及進行騷擾。這使漢人得到安定,感到後金統治下的地方是一塊“樂土”。

第二,“重本”。後金進入遼瀋以後,不僅當地漢人從事農業,連滿族也把農業作為本業了。皇太極愛惜民力,停止修城築牆,為的是“專勤南畝,以重本務”。他下令,所有村莊田土,八旗既已穩定,以後就不要變更了。對莊民的財產及所養牛羊雞豬等,都不準任意妄取。

第三,加強集權統治。努爾哈赤時代的後金帶有濃厚的民族原始特色。皇太極當汗以後,傾心仿照明朝大搞專制集權。他上台伊始,設了八大臣管理國務,稱八固山額真,在旗內總管一切事務,國家有事,與諸貝勒“偕坐共議”,狩獵出師,各領本旗兵行,還負有稽察責任。固山額真的設立,削弱了諸貝勒的權力,卻加強了汗權。更有過之者是廢除三大貝勒“直月”制度。天命六年(1621)努爾哈赤命四大貝勒“按月分直”,皇太極即汗位,四去其一,其餘三大貝勒仍“分月掌理”,這是一種分權制度。天聰三年(1629)完全改為由以下諸貝勒代行直月之事。皇太極的權力便高高在上了。努爾哈赤創建的後金國,直到皇太極為汗的第五年,政府機構還不大完善。為了強化統治,皇太極根據漢官寧完我的建議,仿照明朝的政體,正式設立了六部,並以多爾袞等貝勒分管各部,貝勒以下,每部設滿、蒙、漢承政三員,參政八員,啟心郎一員。只有工部省設蒙古、漢軍參政六員。後來證明,由於六部的設立,“各司其事,事不留行”。

后妃

滿族早期實行一夫多妻多妾制,不同於漢族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大福晉和側福晉都是妻,都有正式的名分,都稱為福晉,側福晉只比大福晉的地位略低;小福晉和格格、媵妾、婢妾等都是妾,都是沒有名分的,庶福晉僅是對她們的尊稱而已,地位遠低於大福晉和側福晉。大福晉和側福晉這些妻所生子女都屬嫡出,地位高;小福晉和格格、媵妾、婢妾等妾所生子女屬庶出,地位較低,遠低於大福晉和側福晉的子女。

盛京的崇德五宮后妃,也稱五大福晉

中宮-清寧宮 皇后——清寧宮中宮大福晉——國君福晉

東宮-關睢宮 宸妃——東關睢宮福晉——東大福晉

西宮-麟趾宮 貴妃——西麟趾宮福晉——西大福晉

次東宮-衍慶宮 淑妃——東衍慶宮福晉——東側福晉

次西宮-永福宮 莊妃——西永福宮福晉——西側福晉

五大福晉的地位遠高於其他妃子。她們都是蒙古女子,為蒙古最高姓氏博爾濟吉特氏。

大妃(大福晉)和皇后

元妃(1593-1612),鈕祜祿氏。巴圖魯贈宏毅公額亦都之女。萬曆二十一年生。萬曆三十五年來歸,為元配嫡福晉,是第一任大福晉。萬曆四十年卒,年二十。子一,皇三子洛博會。

繼妃,烏拉那拉氏。烏拉貝勒博克鐸之女。太祖大妃阿巴亥之從姑。萬曆三十六年來歸,初為側福晉。萬曆四十年,元妃鈕祜祿氏去世後,成為繼室大福晉,是第二任大福晉。天命八年五月前,因違背太祖不許乘轎旨意而被廢棄,失去大福晉的身份。當遣歸母家,是否再嫁待考,生卒年不詳。子二,皇長子豪格;皇次子洛格。女一,皇長女,封固倫公主,嫁敖漢部旺第,稱敖漢公主

孝端文皇后(1600-1649),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名哲哲。科爾沁貝勒、後贈福親王莽古思之女。萬曆二十八年四月十九日生。萬曆四十二年四月來歸,初為側福晉。天命八年五月前,繼妃烏拉那拉氏被廢黜後,成為第三任大福晉。天聰初,封為大妃,也稱中宮大福晉。崇德元年七月冊立為中宮-清寧宮皇后,也稱清寧宮中宮大福晉,為國君福晉。八年八月二十六日福臨即位,尊為(母后)皇太后。順治元年九月,迎至燕京。順治六年四月十七日崩,年五十。隨葬昭陵,升祔太廟。謚曰孝端文皇后;雍正、乾隆累加謚,曰孝端正敬仁懿哲順慈僖莊敏輔天協聖文皇后。女三,皇次女馬喀塔,即固倫溫莊長公主,嫁額哲;皇三女,即固倫端靖長公主,嫁奇塔特;皇八女,即固倫端貞長公主,嫁巴雅思祜朗。

孝莊文皇后(1613-1687),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名布木布泰。科爾沁貝勒、後贈忠親王宰桑-布和之女,台吉、後封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之妹。孝端文皇后之侄女。萬曆四十一年二月初八日生。天命十年二月來歸,為側福晉。天聰時,稱西宮福晉。崇德元年七月冊封次西宮-永福宮 莊妃,也稱西永福宮福晉,為西側福晉。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其子福臨即位。順治元年九月,迎至燕京。尊為(聖母)皇太后。順治八年二月,世祖親政,上徽號曰昭聖慈壽皇太后,簡稱昭聖皇太后;屢上徽號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皇太后。順治十八年世祖崩,皇三子玄燁即位為康熙帝,尊為太皇太后,稱昭聖太皇太后;屢上徽號,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康和仁宣弘靖太皇太后。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崩,年七十五。葬孝陵之南,曰昭西陵。謚曰孝莊文皇后;雍正、乾隆累加謚,曰孝莊仁宣誠憲恭懿至德純徽翊天啟聖文皇后。子一,皇九子福臨,即順治帝。女三,皇四女雅圖,即固倫雍穆長公主,嫁弼爾塔哈爾;皇五女阿圖,即固倫淑慧長公主,先嫁索爾哈,復嫁色布騰;皇七女,即固倫端獻長公主,嫁喇瑪思。

側妃(側福晉)

側妃只比大妃及皇后的地位略低,也是妻,有正式的名分,也被稱為福晉。側妃所生子女也屬嫡出,地位較高。

有2位側妃,側妃葉赫那拉氏和側妃扎魯特博爾濟吉特氏,被皇太極改嫁給他人。故而她倆所生子女的地位低於其他側妃,但是高於庶妃。

側妃,葉赫那拉氏。葉赫貝勒阿納布之女。初嫁正黃旗包衣喀爾喀馬,喀爾喀馬貝勒為烏拉那拉氏,與布占泰同宗(滿文老檔載,為布占泰之弟),後逃至葉赫部,為金台石貝勒所撫養,生二子,第二子烏努春。天命四年,征葉赫部,喀爾喀馬貝勒被皇太極處死,葉赫那拉氏氏歸皇太極;天聰二年十二月,生皇五子碩塞。其後,被賜予曾任內大臣的占.土謝圖為妻,日期不詳。占.土謝圖行圍時被虎傷身亡。再嫁達爾琥,達爾琥為哈達部孟格布。

側妃,扎魯特博爾濟吉特氏。巴雅爾戴青之女。天聰六年二月來歸,為側福晉,稱為東宮福晉。九年十月初七日,以不遂汗意,將其改嫁給葉赫部德勒格爾台吉之子南褚,卒年不詳。女二,皇六女,封固倫公主,嫁夸扎;皇九女,嫁哈尚。

敏惠恭和元妃(1609-1641),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名海蘭珠。科爾沁貝勒宰桑之女、台吉、後封和碩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之妹。孝莊文皇后之姊,孝端文皇后的侄女。萬曆三十七年生。早嫁夫亡,仍歸科爾沁部。天聰八年十月,其兄台吉吳克善送之來歸,時年已二十六,為側福晉。崇德元年七月冊封東宮-關睢宮 宸妃,也稱東關睢宮福晉,為東大福晉。六年九月十八日薨,年三十三。追封元妃,謚曰敏惠恭和。葬昭陵貴妃園寢。子一,皇八子,二歲殤。皇太極最寵愛的妃子。

懿靖大貴妃(?-1674),阿霸垓博爾濟吉特氏,名娜木鐘,又一名為德勒格德勒。阿霸垓後封郡王額齊克諾顏之女。初嫁蒙古察哈爾林丹汗,為多羅大福晉(第一大妃),稱囊囊大福晉,統管阿紇土門萬戶斡耳朵,史稱囊囊太后。天聰七年(1634)夏,林丹汗卒;天聰八年(1635),她生下林丹汗次子阿布鼐(亦作阿布奈)。天聰九年三月,歸順滿清,改嫁皇太極,為側福晉。崇德元年七月冊封西宮-麟趾宮 貴妃,也稱西麟趾宮福晉,為西大福晉。順治元年九月,迎至燕京。順治九年十月尊皇考懿靖大貴妃。康熙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薨。葬昭陵貴妃園寢。又為皇太極生一子一女,皇十一子博穆博果爾;皇十一女,即固倫端順長公主,嫁噶爾瑪索諾木。還撫養一蒙古女,名淑濟(疑為蒙古林丹汗之女),嫁濟旺之子德參濟王子噶爾瑪德參(噶爾瑪)。

康惠淑妃(?-1669),阿霸垓博爾濟吉特氏,名巴特瑪·璪。阿霸垓塔布囊博第塞楚祜爾之女。初嫁察哈爾林丹汗,為第四大妃,稱芭德瑪瑙伯奇福晉,統管竇土門萬戶斡耳朵,故又稱竇土門福晉。天聰七年(1634)夏,林丹汗卒;天聰八年八月率先歸順滿清,改嫁皇太極,為側福晉。崇德元年七冊封次東宮-衍慶宮 淑妃,也稱東衍慶宮福晉,為東側福晉。順治元年九月,迎至燕京。順治九年十月尊皇考康惠淑妃。康熙六年卒。葬昭陵貴妃園寢。撫養一蒙古女(疑為蒙古林丹汗之女),嫁多爾袞。

庶妃(庶福晉)

庶妃,包括小福晉、格格、媵妾、婢妾等,都是沒有名分的妾,庶福晉僅是對她們的尊稱而已。其中生育子女者才能成為小福晉,所生子女屬庶出。

庶妃,顏扎氏,稱小福晉。布顏之女。天命十一年來歸。子一,皇四子葉布舒。

庶妃,那拉氏,稱小福晉。英格布之女。天聰八年來歸。生一子,皇六子高塞。女二,皇十女,封縣君,嫁輝塞;皇十三女,嫁拉哈。

庶妃,伊爾根覺羅氏,稱小福晉。安塔錫之女。崇德元年來歸。子一,皇七子常舒。

庶妃,克伊克勒氏,稱小福晉。拜祜之女。崇德三年來歸。子一,皇十子韜塞。

庶妃,賽音諾顏氏(也稱闕氏),稱小福晉。崇德元年來歸。女一,皇十二女,封鄉君,嫁班第。

庶妃,察哈爾奇壘氏(?-1645),稱小福晉。察哈爾部諤勒濟圖固英塞桑之女。崇德五年來歸。女一,皇十四女,封和碩恪純長公主,嫁吳應熊。順治二年卒。

子女

皇子(11人,成年8人)

皇長子,愛新覺羅·豪格(1609-1647)。生母為繼妃烏拉那拉氏。萬曆三十七年三月十三日子時生。順治五年三月卒。肅武親王。

皇次子,愛新覺羅·洛格(1611-1621),幼殤。 生母為繼妃烏拉那拉氏。萬曆三十九年生;四十九年殤。

皇三子,愛新覺羅·洛博會(1611-1617),幼殤。生母為元妃鈕祜祿氏。萬曆三十九年生;四十五年殤。

皇四子,愛新覺羅·葉布舒(1627-1690)。生母為庶妃顏扎氏。天聰元年十月十八日子時生。康熙二十九年卒。輔國公。

皇五子,愛新覺羅·碩塞(16291654)。生母為側妃葉赫那拉氏。天聰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亥時(1629.01.29)生。順治十一年十二月卒。承澤裕親王。

皇六子,愛新覺羅·高塞(1637-1670)。生母為庶妃那拉氏。崇德二年二月十六日子時生。康熙九年卒。鎮國愨厚公。

皇七子,愛新覺羅·常舒(1637-1699)。生母為庶妃伊爾根覺羅氏。崇德二年四月十九日寅時生。康熙三十八年卒。輔國公。

皇八子(1637-1638),未命名,幼殤。生母為敏惠恭和元妃博爾濟吉特氏。崇德二年七月初八日亥時生。崇德四年正月殤。

皇九子,愛新覺羅·福臨(1638-1661)。生母為孝莊文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崇德三年正月三十日戌時(1638.03.15)生於盛京盛京皇宮的永福宮。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七崩於北京紫禁城的養心殿。順治帝。

皇十子,愛新覺羅·韜塞(1639-1695)。生母為庶妃克伊克勒氏。崇德四年二月初八日戌時生。康熙三十四年二月初九日卯刻卒。輔國公。

皇十一子,愛新覺羅·博穆博果爾(1641-1655)。生母為懿靖大貴妃博爾濟吉特氏。崇德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申時(1641.01.20)生。順治十三年七月初三卒。襄昭親王。

皇女(親生女14人;養女1人)

皇長女(1621—1654),封固倫公主。生母為繼妃烏拉那拉氏。天命六年三月十二日生。天聰七年(1633)嫁蒙古敖漢部博爾濟吉特氏台吉班第,稱敖漢公主。封固倫公主。順治十一年(1654)卒。班第於崇德元年(1636)封敖漢郡王;順治十三年(1656)卒。 

皇次女(1625—1663),名馬喀塔,封固倫溫莊公主。生母為孝端文皇后。天命十年生。初封固倫公主。天聰九年(1635)許配給蒙古察哈爾部林丹汗之子博爾濟吉特氏額爾孔果洛額哲;清崇德元年(1636)出嫁。是年,額哲封察哈爾親王;六年(1641)額哲卒。順治二年(1645)復嫁額哲之弟阿布鼐。順治十四年(1657)尊固倫長公主;十六年封固倫永寧長公主;後改封固倫溫莊長公主。阿布鼐在順治五年襲其兄額哲遺爵封察哈爾親王;後因“負恩失禮”被削爵並處死。公主於康熙二年(1663)卒。

皇三女(1628—1686),封固倫靖端長公主。生母為孝端文皇后。天聰二年七月初三日生。初封固倫公主。崇德三年(1638)十二月許配給蒙古科爾沁部博爾濟吉特氏奇塔特,即其生母孝端文皇后之侄;四年出嫁。奇塔特於崇德八年(1643)賜封固倫額駙;順治六年(1649)封科爾沁郡王;八年閏二月卒。十三年(1656)公主回到京師。十四年尊固倫長公主;十六年十二月封固倫延慶長公主;後改封固倫端靖長公主;康熙二十五年(1686)五月卒。

皇四女(1629—1678),名雅圖,封固倫雍穆公主。生母為孝莊文皇后。天聰三年正月初八日生。 初封固倫公主。七年許配給蒙古科爾沁部博爾濟吉特氏弼爾塔哈爾,即其生母孝莊文皇后哥之兄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之第三子;祟德六年(1641)出嫁。弼爾塔哈爾於崇德八年(1643)賜封固倫額駙;康熙五年(1666)襲其父爵受封為卓禮克圖親王;六年卒。順治十三年(1656)公主回到京師;十四年尊固倫長公主;十六年十二月封固倫興平長公主;後改封固倫雍穆長公主;康熙十七年閏二月卒。

皇五女(1632一1700),名阿圖,封固倫淑慧公主。生母為孝莊文皇后。天聰六年二月十二日生。初封固倫公主。祟德六年(1641)正月許配給蒙古喀爾喀部額駒恩格德里之子博爾濟吉特氏索爾哈;八年出嫁。索爾哈在崇德元年(1636)襲其兄額爾克代青之三等甲喇章京,即三等輕車都尉世職;順治初年卒。順治五年(1648)復嫁蒙古巴林部輔國公博爾濟吉持氏色布騰,稱巴林公主。色布騰為元太祖21世孫,順治五年封輔國公;七年晉巴林郡王;康熙七年(1668)二月卒。公主於順治十四年(1657)尊固倫長公主;十六年二月封固倫和順長公主,後改封固倫淑慧長公主。阿圖為其母孝莊文皇后所鍾愛。色布騰卒後,康熙十二年(1673)太皇太后病,康熙帝派人將公主接到京師,以後又多次到京師。三十一年(1692)沼設護衛長史視貝勒例。三十九年(1700)正月初十日卒於京師。

皇六女(1633—1649),封固倫公主。生母為側妃扎魯特博爾濟吉特氏。天聰七年十一月十五日生。封固倫公主。祟德六年(I 641)許配給伊爾根覺羅氏都統阿山之子夸札;順治元年(1644)出嫁;六年三月卒。夸札在順治五年(1648)因罪被罰鍰;六年(1649)在公主去世一個月後也去世。

皇七女(1633—1648),封固倫淑哲公主,謚固倫端獻公主。生母為孝莊文皇后。天聰七年十一月十六日生。初號淑哲公主。崇德六年(1641)許配給蒙古扎魯特部內大臣俄爾齊桑之子博爾濟吉特氏鏗吉爾格(亦作喇瑪思);順治二年(1645)出嫁。順治五年公主卒。賜謚曰固倫端獻長公主。

皇八女,封固倫永安公主(1634—1692),謚固倫端貞公主。生母為孝端文皇后。天聰八年閏八月十六日生。初封固倫公主。祟德六年(1641)許配給蒙古科爾沁部土謝圖親王額駙巴達禮之長子博爾濟吉特氏巴雅斯護朗;順治二年(1645)時出嫁。十四年(1657)二月封固倫長公主,十六年封固倫昌樂長公主;改封固倫永安長公主。巴雅斯護朗在康熙十一年(1672)五月襲其父爵土謝圖親王;是年八月卒。康旭二十一年(1692)正月公主卒。賜謚曰固倫端貞長公主。

皇九女(1635一l 652),未受封。生母側妃扎魯特博爾濟吉特氏。天聰九年九月二十六日生。順治五年(1648)嫁蒙古博爾濟吉持氏哈尚。八年哈尚卒;九年公主卒。

皇十女(1635—1561),封縣君品級,稱固山格格。生母為庶妃那拉氏。天聰九年生。封縣君,即固山格格。順治八年(1651)八月嫁一等公瓜爾佳氏輝塞。婚後不到三個月,輝塞卒,公主未再嫁。十八年(1661)公主卒。

皇十一女(1636—1650),封固倫公主,謚固倫端順公主。生母為懿靖大貴妃。崇德元年三月二十五日生。嫁博爾濟吉特氏噶爾瑪索諾木。 初封固倫公主。順治四年(1647)嫁蒙古阿霸垓部博爾濟吉特氏噶爾瑪索諾木。七年卒;十三年(1656)六月賜謚固倫端順長公主。噶爾瑪索諾木與公主婚後授與一等精奇尼哈番(子)。公主去世後,皇太極之兄禮親王代善之女復嫁給他,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康熙三年(1664)卒。

皇十二女(1637—1678),封鄉君品級,稱格格。生母為庶妃賽音諾顏氏(也稱闕氏)。崇德二年三月十五日生。嫁博爾濟吉特氏班第。封鄉君,即格格。順治八年(1651)嫁蒙古博爾濟吉特氏頭等侍衛班第。康熙十七年(1678)卒。班第在康熙十年(1671)任理藩院侍郎;三十年(1691)任理藩院尚書;三十九年(1700)卒。

皇十三女(1638一1657),未受封。生母為庶妃那拉氏。崇德三年七月初七日生。順治九年(1652)嫁副都統瓜爾佳氏拉哈。十四年(1657)四月卒。

皇十四女(1641一1703),封和碩恪純公主。生母庶妃察哈爾奇壘氏。崇德五年六年生。嫁吳三桂之子吳應熊。初封和碩公主。順治十年(1653)嫁平西王吳三桂之子吳應熊。十四年尊和碩長公主。十六年(1659)十二月封和碩建寧長公主,後改封和碩恪純長公主。吳應熊與公主婚後,順治十年(1654)授三等子,十四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康熙七年(1668)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十四年因其父吳三佳反叛清廷,同其子吳世霖皆被處死。吳應熊死後,康熙皇帝經常下詔慰藉公主,謂其“為叛寇所累”。四十三年(1703)公主卒。

養女(1615—1637),封和碩公主。皇大極的從兄克勤郡王岳托之長女,生母為嫡福晉哈達那拉氏(哈達部吳爾古代與努爾哈赤第三女莽古濟公主之女)。皇太極撫為己女。天聰二年(1628)嫁蒙古科爾沁部台吉博爾濟吉特氏曼珠習禮。祟德二年(1637)封和碩公主;是年七月十九日卒。曼珠習禮與公主婚後,賜號達爾漢巴圖魯,祟德元年(1636)封達爾漢郡王,順治十六年(1659)晉達爾漢親王,康熙四年(1665)卒。

人物評價

清太宗皇太極不僅是一個文武雙全、智勇兼備的優秀君王,而且也是一位求賢若渴,善於惠政攬人、敢於大膽用人、能夠充分信任和器重人才的卓越領導者。在他統治的17年裡,他充分認識人才的重要作用,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廣攬滿、漢、蒙古(尤其漢族知識分子)各族人才,並委以重任,給他們提供施展才華的政治舞台,從而為清兵入關奪取全國政權、代明而立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基礎。

清太宗深知人才的重要性,他在建立“大清國”之後即實行開科取土,為興盛大清暢通薦才渠道。即便在殘酷的戰爭年代,他也時刻不廢渴求人才拳拳之心,並一再提醒部下:“惟多得人為可喜耳。金銀幣帛,用之有盡,如收得一二賢能之人,堪為國家助力,其利賴寧有窮乎?”
為了從更大範圍延攬天下英才而用之,明崇禎八年,後金(清)天聰九年,亦即1635年,他面向全國下達了不拘一格網絡天下英才的《薦賢詔》:朕惟圖治以人才為本,人臣以薦賢為要。爾滿、漢、蒙古各官果有深知灼見之人,即當悉行舉薦。所舉之人,無論舊歸新附,及己仕未仕,但有居心公正、克服任使者,即呈送吏部;有通曉文藝,居心公正、足備任使者,即呈送禮部。該部貝勒奏聞,朕將量才錄用。天下才全德備之人,實不易得。但能公忠任事者,其速行舉薦。
從清太宗的《薦賢詔》,我們可以看出皇太極用人有如下幾個特點:
一、用人不拘一格。滿、漢、蒙古不分區別,但凡有才之士,皆在舉薦之列。不分舊歸新附,也不論是否及仕任職,發現足可任事者,都可大膽啟用。所攬人才,不論才能高低,不以求全責備論之。能克勝任使者用,足備任使者亦用,並不企求找到與任用完美無缺之人,頗具清醒而務實的用人之風。
二、用人標準明確。國家以人才為本,大臣以薦賢為要,君臣合心,通力延攬人才。在清太宗皇太極的眼裡,他的總體標準是“賢”。具體而言,就是重視居心公正,要求忠誠官事,看重克勝任使。也就是說,他用人首重其德,次重其忠,更重其才,力求才堪任用,能夠有助國事。
三、量才錄用,信任器重。清太宗非常重視人才作用的發揮,尤其他深知在清兵入關、奪取政權的道路上,知識分子尤其漢族優秀知識分子的幫助和作用絲毫也不能忽視。因此對漢族知識分子不管是舉家投靠者還是單身投靠者,他都一律恩養厚待,並根據其德能表現,對其中傑出人才委以重任,充分信任,讓他們參與機務,給他們提供活動舞台,讓他們充分施展才華,助推大清國日漸強盛。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對范文程的使用。
范文程是宋代名臣范仲淹之後,胸懷文韜武略,腹有治世良謀。皇太極深知范文程是個難得的政治人才,因此對范文程特別器重和信任,任命他為內秘書院太學士、進世職二等甲喇章京,凡事都注意充分發揮他的聰明才幹:官員議政方案,徵求他的意見;議政不決,與其議之;范文程參與議決的事情一律簽署批准;范文程病,重大問題等待他裁決;范文程起草的重要文書“乃不復祥審”,悉信“當無謬也”。君臣信任之深,堪為歷代典範。清太宗重視人才,重用人才,敢於大膽使用漢人,在當時的歷史背景條件下,可謂勇氣、膽識、視野、胸襟、魄力、氣度都令人讚嘆。

相關小說

《獨步天下》 《那海蘭珠》 《孝莊皇后》 《竟夕起相思》 《大清第一王妃》 《大清後宮:一生一代一雙嬌》 《星夢情緣大玉兒傳奇

清朝君主陵墓

君主陵墓地點
清肇祖永陵[清]遼寧省撫順新賓滿族自治縣
清興祖永陵[清]遼寧省撫順新賓滿族自治縣
清景祖永陵[清]遼寧省撫順新賓滿族自治縣
清顯祖永陵[清]遼寧省撫順新賓滿族自治縣
清太祖福陵遼寧省瀋陽市
皇太極昭陵遼寧省瀋陽市北陵公園
福臨孝陵[清]河北省遵化瑞山
玄燁景陵[清]河北省遵化
胤禛泰陵[清]河北省易縣
弘曆裕陵[清]河北省遵化
顒琰昌陵[清]河北省易縣
旻寧慕陵河北省易縣
奕詝定陵[清]河北省遵化
載淳惠陵[清]河北省遵化
載湉崇陵河北省易縣
溥儀獻陵[清]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