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獲得性說

克拉維斯認為,國際貿易商品可區分為可獲得性商品和不可獲得性商品。所謂可獲得性商品,是指一國能夠以有利條件,如特殊的資源、先進的技術進行生產的供給彈性大的產品;不可獲得性商品,是指一國無法生產或者即使能夠生產也必須付出很高代價,供給彈性小的商品。

定義

可獲得性說(Availability Theory)亦稱存在性理論。

產生

可獲得性說(Availability theory)亦稱存在性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克拉維斯(J.B.Kravis)1956年在美國《政治經濟》雜誌4月號上所發表的題為《可獲得性與其對貿易商品結構的影響》一文中首先提出來的。

概念

基於對商品的可獲得性和不可獲得性的認識,克拉維斯認為,各國對某種商品的獲得可能性的不同,即可獲得與不可獲得的差別,亦即供給彈性的差異,是國際貿易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擁有可獲得性商品的國家將出口這種商品到不可獲得這種商品的國家,對某種商品供給彈性大的國家將向對該商品供給彈性小的國家出口這種商品,這就是可獲得性說的內容。

應該指出的是,可獲得性說卻有它突出的特色,但它只能用以解釋部分、特殊的貿易事件,一般的貿易現象仍須藉助比較成本差異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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