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指一國或國際組織以某一事件為由通知外國駐本國或本組織機構負責人前來會見,並向對方闡述本國或本組織立場,同時也可能提交抗議、譴責,或直接警告對方,或通知對方本國或本機構的應對方案。在國際關係中,召見一般發生在某一影響雙邊或多邊關係的事件之後。
被召見人的地位一般低於召見人。
召見人和被召見人也偶爾發生在一個國家的內部,如墨西哥總統恩里克·培尼亞·涅托於2012年12月召見體壇巨星朱安·曼尼·馬奎茲,歐巴馬召見兩黨領袖、州長、美軍司令等。同時,召見也不只是一國召見另一國使領館負責人,也會有一國元首召見其它有影響力的外國人物,如歐巴馬2015年初單獨召見了王健林,但一般情況下,我們把這種召見稱為比較平等的會見,因為他們的從事的工作不同(歐巴馬從政,王健林從商),因此不能區分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