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用於補充水、鈉和鉀丟失的失水。治療急性腹瀉。
臨床套用
輕度失水:成人口服:開始時50ml/kg,4~6小時內飲完,以後酌情調整劑量。兒童口服:開始時50ml/kg,4小時內飲完,直至腹瀉停止。中度失水:成人口服:開始時50ml/kg,6小時內飲完,其餘應以靜脈補液。兒童應以靜脈補液為主。
不良反應
①鈉血症。②水過多,出現上述兩種情況應立即停藥。③嘔吐,多為輕度,常於開始服用時發生,此時可分次少量服用。
注意事項
一般不用於早產兒。嬰幼兒套用本品時需少量多次給予。
用藥禁忌
下列情況禁用:少尿或無尿;嚴重失水、有休克徵象時應靜脈補液;嚴重腹瀉,糞便量超過每小時30ml/kg,此時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夠量的ORS;葡萄糖吸收障礙;由於嚴重嘔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