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受託加工
受託加工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受託方按其規定的花色品種、數量進行加工,並向對方收取約定的加工費用。受託方不需要對委託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單獨核算,但需進行備查登記。
受託加工的核算過程
1、收到對方加工材料 單獨設定備查賬簿和有關的明細賬,核算其收髮結存數額,按接受加工的物資應設定表外科目核算。可以設定“代管材料物資”、“受託加工物資”兩個表外科目。
借:代管材料物資--XX
貸:受託加工物資--XX
2、加工生產 借:生產成本---受託加工
貸:原材料
貸:應付工資等
3、加工完工產品 借:受託加工物資--XX
貸:代管材料物資--XX
4、結算收取加工費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委託加工
受託方消費稅的計算及賬務處理
1.對於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承擔納稅義務,受託方負有計算並代收代繳消費稅的義務。
例某汽車製造公司委託某橡膠廠加工小汽車輪胎一批,橡膠廠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為500萬元,當汽車製造公司將小汽車輪胎提回時,該橡膠廠應代收代繳消費稅稅額,其計算如下:
應代收代繳消費稅稅額=500×10%=50萬元
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某汽車製造公司50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50萬元
2.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應由受託方按自製應稅消費品計算消費稅。
3.確定應稅產品的銷售價格,主要應區分兩種情況,分別處理:
(1)受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有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的。如果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託方有同類應稅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的,受託方計算代扣代繳的消費稅稅款時,應按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稅;
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的,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稅。
例某商業企業委託某加工企業加工黃金項鍊一批,共400件。這個加工企業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為1500元/件,適用消費稅稅率為10%。其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如下:
應納消費稅稅額=400×1500×10%÷10000=6萬元
(2)受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的。受託方計算代扣代繳的消費稅稅款時,應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 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消費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託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
加工費:是指受託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託方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金)。
例某商業企業委託某加工企業加工黃金項鍊一批,共600件,該商業企業提供的材料成本為44萬元,應支付的加工費為10萬元,所委託加工的某加工企業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適用消費稅稅率為10%。其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44 10)÷(1-10%)=60萬元
應納消費稅稅額=60×10%=6萬元
受託加工貿易
受託加工貿易方式得進口須要注意,受託加工貿易方式上得出口認可必須由外匯銀行行長批准,對加工物品得再出口必須在進口通關之日起30天內提交書面報告,並附上出口許可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