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

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

第29屆奧運會在北京的成功召開,給了中國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舞台。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為了贏得這個舞台,中國已經奮鬥了一個多世紀。這個舞台承載著中華民族太多的光榮與夢想,為在這個舞台上展現中華民族的最佳風采,從申奧的那一刻起,我國就開始了一項龐大的奧運系統工程,其中包括在我國建立適應現代奧運會需要並與世界接軌的體育法治環境。以奧運會為契機,我國的體育法治建設由此走上了快車道。

基本信息

概述

第29屆奧運會在北京的成功召開,給了中國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舞台。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為了贏得這個舞台,中國已經奮鬥了一個多世紀。這個舞台承載著中華民族太多的光榮與夢想,為在這個舞台上展現中華民族的最佳風采,從申奧的那一刻起,我國就開始了一項龐大的奧運系統工程,其中包括在我國建立適應現代奧運會需要並與世界接軌的體育法治環境。以奧運會為契機,我國的體育法治建設由此走上了快車道。

簡介

書 名: 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

作 者:裴洋

出版社: 武漢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3月

ISBN: 9787307068773

開本: 16開

定價: 36.00 元

內容介紹

《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主要有以下特色:

第一,選題新穎,視角獨到。

體育法學範圍內的研究論題相當廣泛,但目前我國體育法學者的研究熱點多集中於體育糾紛的解決方式等少數幾個領域,比如體育仲裁制度。體育法的研究廣度明顯不夠。《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作者從反壟斷法的視角出發,對體育產業的法律規制問題進行探討,可謂獨闢蹊徑,不僅拓寬了我國體育法學研究的範圍,充實了我國體育法學的研究內容,有助於我國體育法學科體系的建構與完善,而且也將反壟斷法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領域、新的高度。作為我國第一部從反壟斷法視角研究體育產業規制問題的學術專著,作者的研究工作顯然極具開拓性與創新性,填補了我國在該領域的研究空白。

第二,觀點明確,論證有力。

《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所引用的法律檔案、案例和各國學者觀點非常詳實,但作者並非一味堆砌材料而讓自己的聲音湮滅在材料中。作者的基本觀點是非常明確的,即體育產業應受到反壟斷法的規制,但在規制的過程中必須顧及體育的特殊性。體育的特殊性是全書的核心概念,正是因為體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才需要得到法律的特殊調整,這也恰恰是體育法學這一法學學科獨立存在的基礎。圍繞基本觀點,《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對反壟斷法在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的競爭、賽事準入、俱樂部遷移、運動員流動、比賽電視轉播權轉讓等體育產業運行的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得出的結論是令人信服的。

第三,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反壟斷法是歐美已開發國家和地區規制體育產業的首要法律手段,有關的理論和實踐經驗相當豐富。我國的體育產業還處於起步階段,其中蘊含的巨大潛力尚未發揮出來,但實踐中的矛盾和問題卻不少,若要加以妥善解決,則很有必要對國外的這些經驗加以借鑑,改變我國體育產業中法律缺位的現狀。2007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並於2008年8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運用反壟斷法規制我國的體育產業已初步具備了可能性。然而,無論是對於各級行政與司法機關或是體育產業中的各個主體來說,如何具體運用反壟斷法的原理與規則來對體育產業中涉嫌壟斷的行為進行分析、如何協調體育的自治與法治之間的關係,恐怕還是相當陌生的。為此《反壟斷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業》作者特辟一章專門對此進行了深入探討,並得出了頗有見地的結論,可以說非常具有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裴洋,男,1976年出生,湖北武漢人,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中圍國際私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會員。先後在《法學評論》、《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民商法論叢》、《武漢大學學報》、《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體育科學》、《人民法院報》等刊物上發表論文若干。目前正主持體育法學方向的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和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各一項。

圖書目錄

導言

第一章 概論

第一節 體育產業概述

一、職業體育俱樂部和職業體育聯盟/協會的建立與發展

二、職業體育俱樂部的經濟狀況

三、美國體育模式與歐洲的體育模式的各自特點

四、競爭平衡問題

第二節 反壟斷法概述

一、美國反壟斷法

二、歐盟競爭法

三、反壟斷法上的相關市場界定

第三節 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的適用概述

一、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的適用領域一覽

二、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適用的基礎性問題

三、體育產業中的反壟斷法適用除外

第二章 在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競爭中的適用

第一節 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競爭常用的手段及其反壟斷法分析

一、向其他聯盟球隊所在的城市擴張

二、控制電視網路

三、禁止業主在其他聯盟俱樂部中持股

四、禁止俱樂部加入其他聯盟

五、阻礙運動員向其他聯盟流動

六、相互競爭的聯盟之間的合併

第二節 反壟斷法適用於職業體育聯盟/協會間競爭的典型案例:FIA案

一、案情介紹

二、歐盟委員會的分析

三、FIA對其商業開發計畫的修改

四、案件評析

第三章 在賽事準入制度中的適用

第一節 對業主的資格限制

一、禁止和賭博集團有牽連的業主進入聯盟

二、禁止媒體和俱樂部之間的合併

三、禁止公有制主體在俱樂部中持股

四、禁止俱樂部關聯所有權

第二節 對俱樂部的準人限制

一、限制職業體育聯盟中的俱樂部數量

二、為俱樂部進入聯盟設定經濟標準

三、為俱樂部設定治理結構上的標準

四、有瑕疵的俱樂部準入程式

第四章 在俱樂部遷移中的適用

第一節 俱樂部遷移的起源與概況

一、城市的雙重角色

二、俱樂部的個體利益取向

三、聯盟的整體利益考慮

第二節 反壟斷法在俱樂部遷移中適用的實證分析

一、“舊金山海豹隊訴NHL案”

二、“洛杉礬紀念體育場委員會訴NFL案”

三、“NBA訴快船俱樂部案”

四、“聖路易斯代表與訪客委員會訴NFL案”

五、“廣場案”、“巴特沃斯案”及“塘鵝案”

第三節 對俱樂部遷移的反壟斷法理論分析

一、對俱樂部市場遷移的市場界定

二、對俱樂部遷移的具體分析

第四節 有關的立法建議

一、《球迷權利法案》

二、《球迷自由與球隊保護法案》

三、《球迷自由與社區保護法案》

四、《職業運動隊遷移法案》

第五節 俱樂部遷移問題在歐洲的產生

一、俱樂部的臨時遷移

二、俱樂部的永久遷移

三、參加他國聯賽

四、俱樂部遷移的未來

第五章 在運動員流動制度中的適用

第一節 職業體育中的勞動豁免

一、成文法勞動豁免

二、非成文法勞動豁免

第二節 運動員流動制度中的市場界定與分析方法

一、市場界定

二、分析方法

第三節 運動員流動制度中的直接限制

一、運動員資格規則

二、選秀制度

三、保留條款

四、自由球員補償制度囂

五、轉會費制度

第四節 運動員流動制度中的間接限制

一、工資帽和工資底

二、奢侈稅

三、“轉會窗”制度

四、附有國籍/地域限制的轉會規則

第六章 在體育比賽電視轉播權買賣中的適用

第一節 體育與電視轉播的結合

一、體育比賽電視轉播的發展進程

二、主要的體育比賽電視轉播機構

三、體育比賽轉播權競爭市場的顯著特徵

第二節 轉播權界說

一、轉播權的性質

二、轉播權的主體

第三節 體育比賽轉播權買賣中的市場界定

一、相關產品市場

二、相關地城市場

第四節 對體育比賽轉播權買賣中的幾種行為的反壟斷法分析

一、集中出售與獨家協定

二、限制比賽轉播的數量

三、集體購買

第七章 體育產業中的其他反壟斷法問題

第一節 反興奮劑規則中的反壟斷法問題

一、興奮劑的危害及國際社會的反興奮劑鬥爭

二、“麥卡一麥迪納案”述評

第二節 體育經紀人所涉的反壟斷法問題

一、運動員經紀人概述

二、運動員經紀人的法律規制

三、“皮奧案”述評

四、運動員經紀人規則的未來走向

第三節 國家隊賽事的“放人規則”

一、“放人規則”概述

二、“奧爾馬斯案”

三、“放人規則”的競爭法分析

四、“放人規則”的改進方法

五、國家隊與俱樂部之間關係的新發展

第八章 在體育產業中適用的若干思考與探討

第一節 歐美運用反壟斷法規制體育產業之比較

一、反壟斷法在體育產業中適用的一般規律

二、美國與歐盟之間在實踐上的區別

第二節 關於體育產業規制模式的初步探討

一、體育規制模式的理論

二、美國與歐盟在體育規制模式上的實踐

第九章 運用調整中國體育產業的初步構想

第一節 中國的體育產業化概況

一、發展歷程

二、成果與不足

第二節 中國體育法制概況

一、新中國專門體育立法概況

二、適用於體育領域的反壟斷立法

三、利用反壟斷法規制中國體育產業化進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第三節 中國體育產業熱點問題的反壟斷法規制探討:以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為例

一、反壟斷法下的中國足球協會

二、中國職業足球聯賽中的限制競爭行為分析

第四節 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體制改革與法律困境斷想

結束語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一)著作類

(二)論文類

(三)檔案資料類

二、英文部分

(一)著作類

(二)論文類

(三)檔案資料類

後記

前言

第29屆奧運會在北京的成功召開,給了中國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舞台。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為了贏得這個舞台,中國已經奮鬥了一個多世紀。這個舞台承載著中華民族太多的光榮與夢想,為在這個舞台上展現中華民族的最佳風采,從申奧的那一刻起,我國就開始了一項龐大的奧運系統工程,其中包括在我國建立適應現代奧運會需要並與世界接軌的體育法治環境。以奧運會為契機,我國的體育法治建設由此走上了快車道。

同樣是因為奧運,萌芽於20世紀80年代的體育法學研究在我國得到了蓬勃發展。事實上,體育與法律的基本價值是相通的,公正是兩者共享和尊崇的價值。體育講求的是公平競爭、規則至上,法律的最基本組成部分也是規則。雖然這兩種不同規則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別,但它們的終極目標追求的都是規則之治。遺憾的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體育法學的研究局限在體育界,一直沒有進入主流法學的視野。不過,以奧運會的籌辦為起點,情況正在慢慢地發生變化。可以說,我國目前的體育法研究已經成為體育學界和法學界共同傾心的事業。

眾人拾柴火焰高。經過努力,我國的體育法研究無論在廣度上還是深度上都達到了一個新的層次。在研究內容上,論題不斷拓展,基本上覆蓋了體育領域的所有法律問題;在深度上,體育法研究開始擺脫過去那種簡單詮釋法條和巨觀敘事的方式,開始對基礎理論和微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精彩書摘

第一章 概論

第一節 體育產業概述

關於什麼是體育產業,它包含了哪些方面和內容,歷來有著不同的理解。比較狹義的觀點認為,體育產業這一概念涵蓋了所有與體育運作有關的內容,包括體育組織、體育聯盟、運動隊、運動員、教練員和官員,以及參與到體育行銷及體育傳媒的方方面面。①比較廣義的觀點則認為,體育產業是社會各部門開展的與體育有關的一切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總和,即體育產業不僅包括向社會提供體育服務的各部門,而且還包括提供有形體育物質產品的生產部門。②1996年,原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國家體委)制定了《體育產業發展綱要》,該檔案從管理工作的角度把體育產業劃分為三大類:第一,體育主體產業,是指由體育部門歸口管理的、發揮體育自身價值和功能的、以提供體育服務為主的體育產業經營活動,如競技體育產業、民眾體育產業、體育教育科技產業、體育彩票和體育贊助等;第二,體育相關產業,是指與體育有關的其他產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如體育場地、器材、服裝、食品、飲料、廣告和傳媒的生產經營活動;第三,體辦產業,是指體育部門為創收和補助體育事業發展而開展的體育主體產業以外的各類生產經營活動。由此可見,國家體委似乎傾向於持一種廣義的體育產業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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