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思維

原始思維

“原始思維”一語是某個時期以來十分常用的術語。原始思維的趨向是根本不同的。它的過程是以截然不同的方式進行著。凡是在我們尋找第二性原因的 地方,凡是在我們力圖找到穩固的前行因素(前件)的地方,原始思維卻專門注意神秘原因,它無處不感到神秘原因的作用。它可以 毫不躊躇地認為:同一實體可以在同一時間存在於兩個或幾個地 方。

術語簡介

原始思維服從於互滲律,在上述場合下,它對矛盾採取了完 全不關心的態度,這是我們的理性所不能容忍的。這就是為什麼 在與我們的思維比較之下可以把它叫做原邏輯的思維。只有對原始思維的分析,才闡明了這種結構的本質特徵。原始思維

內容簡介

法國資產階級社會學家路先·列維—布留爾(Levy-Bruhl,Lucien,1857—1939)於1910年發表了他的《低級社會中的智力機能》(《Les fonctions mentalcs dans les societes inferieures》)一書。他在這本書中把“地中海文明”所屬民族的思維與不屬於“地中海文明”的民族的思維進行了比較,實際上是把近代西歐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的“白種成年文明人”的思維與被他叫做“原始人”、“野蠻人”、“不發達民族”、“低等民族”的廣大亞洲、非洲、大洋洲、南北美洲的有色人種民族的思維進行了比較,結果確定了“原始人的智力過程,與我們慣於描述的我們自己的智力過程是不一致的”,他還自認為“能夠發現它們之間的差別在何處,並能夠確定出原始人的思維的最一般的規律。”

列維-布留爾給原始人的思維確定的最一般規律是什麼呢?他認為,“原始人”的思維是具體的思維,亦即不知道因而也不套用抽象概念的思維。這種思維只擁有許許多多世代相傳的神秘性質的“集體表象”,“集體表象”之間的關聯不受邏輯思維的任何規律所支配,它們是靠“存在物與客體之間的神秘的互滲”來彼此關聯的。尤其是,這種思維完全不關心矛盾(它不追究矛盾,也不迴避矛盾,它可以容許同一實體在同一時間存在於兩個或幾個地方,容許單數與複數同一、部分與整體同一,等等),所以,從表象關聯的性質上看,列維—布留爾又把這種思維叫做“原邏輯的”思維。總起來說,“原始人”的思維就是以受互滲律支配的集體表象為基礎的、神秘的、原邏輯的思維。這就是列維-布留爾給“原始人”的思維下的定義。

還需要說明,列維-布留爾一面把人類的思維分為兩大類型,一面又肯定人類思維的機能相同,不同的只是思維的結構(類型)。二十年後,他在《作者給俄文版的序》中又說:“在人類中間,不存在為銅牆鐵壁所隔開的兩種思維形式——一種是原邏輯思維,另一種是邏輯思維。但是,在同一社會裡,常常(也可能是始終)在同一意識中存在著不同的思維結構。”這又顯然是指的全人類,其中也包括“地中海文明”。

另外,列維-布留爾還含糊地表示了,在涉及生產和生活方面的事物時,“原始人”是運用邏輯思維的。只是在涉及認識問題上,特別是涉及因果律和矛盾律時則是運用原邏輯思維,集中地表現在尋求神秘原因上。

以上是本書的主要論綱

簡介

列維-布留爾是以杜爾克姆為首的法國社會學派的代表者之一。這個學派堅持馬赫主義的“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同一”的原則,力圖通過對所謂“集體表象”的分析來建立它自己的“社會心理學”。杜爾克姆的社會學理論就是建立在集體表象的概念上。同時,這種集體表象並不是社會存在的反映,而是通過記憶和摹仿一代一代傳下來的。“集體表象”等於馬赫主義著作中的“集體經驗”或波格丹諾夫的“社會地組織起來的經驗”。列寧在《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一書中對這些觀點早已作了揭露和批判。列維-布留爾就是具體地運用杜爾克姆的“集體表象”的概念來研究所謂原始人的思維。

列維-布留爾抱著資產階級的偏見,從實證主義立場出發,把“地中海文明”從全人類文明中分離出去,而把其餘一切社會,不管它們處於什麼發展階段,統統納入一個所謂“低級社會”的模式中。這樣一來,全人類只有兩個社會類型,與此相對應的正好是兩種思維類型。這也並非偶然。因為列維—布留爾的歷史觀是唯心史觀。我們知道,在史學中曾經有個“歐洲中心主義”,這個主義認為,蘇伊士以東,整個亞、非、拉美的有色人種地區都是一片原始蠻荒之地,沒有歷史,更談不上文明史。列維—布留爾無疑是“歐洲中心主義”的信奉者,這使他很難進行客觀的歷史考察。

我們認為,自有人類社會以後,思維的發展也是一個進化的過程。可以想見,剛脫離動物界的最古人類自然不會有邏輯思維。以後,由於勞動中共同的需要產生了言語,進而形成簡單的語言和同樣簡單的語法,這就給邏輯思維開闢了道路。不過,在原始社會中,邏輯思維仍處於萌芽狀態,思維中直觀的因素、非邏輯的因素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還占著壓倒的優勢。但是邏輯思維對於人類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所以它有強大的生命力;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它必將日趨鞏固。果然,進入奴隸制社會以後,邏輯思維取得了第一次重大的突破,無論在西方或東方都創造了燦爛的文化,怎么能說邏輯思維只是“地中海文明”的特產呢?

通觀全書

列維—布留爾引用來論證原邏輯思維的材料,除了語言、計數等少數幾章外,差不多全是我們叫做迷信的那種東西。我們知道,各種宗教,迷信的產生都有其社會經濟基礎。大抵說來,在原始社會後期才有可能產生宗教、迷信。這是因為那時的人們對相當多的自然現象與人們的生產、生活之間的關係有了一定的正確知識,但是由於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這就不可避免地把自然力神化,加以崇拜,從而產生宗教、迷信。思格斯指出,宗教、哲學等等“都有它們的……史前內容”,史前時期的“這些關於自然界、關於人本身的本質、關於靈魂、魔力等等的形形色色的虛假觀念,大都只有否定性的經濟基礎;史前時期低級經濟發展有關於自然界的虛假觀念作為自己的補充,但有時也作為條件,甚至作為原因。”由此看來,任何民族(包括“地中海文明”在內)的最早祖先都曾經歷過產生宗教,迷信的時期,而且至今仍然有相當多的人為宗教、迷信的陰雲所籠罩,大概要到共產主義社會才能徹底擺脫這些消極因素吧。

有趣的是,列維-布留爾是在讀過了司馬遷的《史記》法文譯本以後才萌發了要研究“原始人”的思維的念頭。他對於《史記》中關於星象與人事直接有關的記述大為震驚。由於有了《史記》的“啟發”,列維—布留爾十分熱心地進一步注意有關舊中國的材料,他研究了長期在舊中國傳教的一位傳教士德·格羅特撰寫的一部巨著《中國的宗教制度》,列維-布留爾經常在下結論前的關鍵時刻引用這些材料。可是,他竟然利用這些材料來抹煞中國人民對人類文明發展的貢獻,否定全部中國科學,宣稱“所有這一切只不過是扯淡”,這就清楚不過地暴露了他的根深蒂固的種族偏見。

關於本書的材料問題。材料的事實部分看起來人都是真實的,可以說確有共事。列維-布留爾蒐集的大量材料,對我們研究思維的發展是有用的,特別是來自那些最落後的社會(原始部落)的材料很有價值。關於語言和計數等章中的材料生動地論證了“具體的思維”(即不運用抽象概念的思維)。所以說,這部書仍然有研究的價值。

關於列維-布留爾和他的著作的情況,讀者可以參看《作者給俄文版的序》和後面的三篇附錄。這四篇文章原來都是俄文本《原始思維》一書的序言,是1930年隨該書的出版一同發表的。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給俄文版的序》。這篇序的第一句話就是:“‘原始思維’一語是某個時期以來十分常用的術語。”這裡的“某個時期”是指列維—布留爾的第一本書叫《低級社會中的智力機能》1910年發表以後的一段時期。顯然,這個術語是本世紀二十年代蘇聯人首先使用的,到1930年俄文本出版時就乾脆用它做書名。而這又是預先取得列維—布留爾本人的同意的。譯者這次仍然採用俄文本的書名,除了因為初稿是從俄文本譯出的以外,更重要的是想要保持歷史的線索。

另外,在這篇序言裡,列維-布留爾再一次明確表示:“人們把原邏輯的’一語譯成‘不合邏輯的’這個術語,這不是為了要說明原始思維是非邏輯的,亦即與任何思維的最基本定律背道而馳的,它不能像我們的思維所作的那樣去認識、判斷和推理。”這個術語法文原文為prelogique,本來可以譯成“前邏輯的”或“邏輯前的”,但是,俄文本編譯者之一B.K.尼科爾斯基認為,在法語中,pre這個前綴涵義相當靈活,有時也有“最初”、“原始”的意義。因此俄文本把它譯成“”(“原始邏輯的”)。列維-布留爾在本書第二章中也說:“我們用原邏輯的……這個術語,並不意味著我們主張原始人的思維乃是在時間上先於邏輯思維的什麼階段。”所以,他常常寧願用“低級社會”這個術語來代替“原始社會”。尼科爾斯基的譯法避免了在時間階段上表態,而著重於這種思維的性質。中譯本從俄譯本,譯成“原邏輯的”,除了意在保持歷史的線索外,還有更加著重於性質方面的含義,因為列維—布留爾畢竟不是研究邏輯思維前的什麼階段。

第一篇

附錄是《“無神論者”出版社編輯部的話》。

第二篇

附錄是馬爾的一篇無題短文,可視為代序。馬爾利用列維-布留爾的思維類型假說來論證他自己的“語言發展的階段論”,把列維—布留爾引為同道,所以恭維備至。

最後一篇

附錄是本書編譯者之一B.K.尼科爾斯基的《“原邏輯思維”——列維-布留爾的工作假說》一篇長文,這篇論文是尼科爾斯基於1930年1月31日在人種學研究所原始意識形態組(列寧格勒)作的一篇報告。這篇報告把列維-布留爾其人、他的著作、有關討論和各方面的反應等等作了詳細的介紹和分析。可以從這篇報告中了解一些歷史情況。可是,尼科爾斯墓的觀點是暖昧的,主要傾向於肯定列維-布留爾的“功績”。

最後談談本書的翻譯編排問題。

這本書最初是從俄文本譯出。俄文本譯者是B.K.尼科爾斯基和A.B.基辛。他們實際上是採用編譯的方法,所以在“版本記錄頁”上寫的是編,不是譯。因為是編譯,個別地方難免走樣。另外,譯文也比較粗糙。所幸,以後找到了英文本(《How natives think》,1926;《Primitive mentality》,1923),我又按英文本從頭到尾逐字逐句校訂了一遍,改動很多。因此,中譯本實際上是據俄文本譯出,又據法文本校訂定稿的。

列維-布留爾關於原始思維的著作有三本書。第一本就是前面說過的《低級社會中的智力機能》。第二本書叫《原始人的心靈》(《La mentalite primitive》,1922)。第三本叫《原始人的靈魂》(《L’a-me primitive》,1927)。列維-布留爾的全部理論原理都是在第一本書中提出的,第二、三兩本只是用更多的材料來對第一本書中提出的理論作補充論述。俄文本《原始思維》實際上是列維—布留爾的著作的第一個俄文版選集,其中除了把《低級社會中的智力機能》全部譯出(有幾處作了較大的刪節,另外刪去第四章中的第三節),還把第二本書《原始人的心靈》中的第一、二兩章和最後一章譯出,放在《低級社會中的智力機能》一書的最後一章的前面。除此以外,俄編者還給俄文本蒐集了53幅插圖並補充了—些編者注。經過這樣編排以後,俄文本改書名為《原始思維》(《》,1930r.)。中譯本採用了俄文本的編排方法*,還採用了書中的某些編者注,按英文本補足了缺譯的地方,把俄文本卷首的四篇序中的三篇作為附錄放在書末。但是,中文本採用了英文版的比較詳細的目錄以代替俄文本的目錄。

該書目錄

緒論

I.

集體表象的簡明定義。本書的目的。本書與社會學家們的著作以及與當代心理學的關係。

Ⅱ.

較早的理論。孔德及其關於高級智力機能的學說。以人種學、人類學(特別是英國人類學派)的觀點看原始人的思維。

Ⅲ.

一個用於一切的公設:人類的思維永遠是和處處是同一類型。泰勒與弗萊節爾及其學派的“萬物有靈論”對這一公設的偏愛。

Ⅳ.

對這個學派的方法的批判。引自弗萊節爾著作中的例子。”只不過講得通罷了。2)不顧所解釋的現象的社會性質。這個學派對聯想主義心理學的影響與赫伯特·斯賓塞的進化哲學。

V.

思維類型之間的不同與社會類型的不同一樣。在確定這些差別方面缺乏文獻證明,當代和較早的材料都不足。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和用什麼方法來彌補這個不足。

第一章原始人的思維中的集體表象及其神秘的性質—

I.

原始人的集體表象中所固有的情感與運動因素。動物、植物、人體的各部分、客體、土地、手工製品的形狀所具有的神秘屬性。這個形狀的不變和形狀的任何改變所引起的危險。原始人不象我們那樣感知事物。我們的傳統問題被顛倒了。

Ⅱ.

原始人的知覺中神秘因素的優勢;他們關於圖像、肖像、名字、影子、夢的觀念。

Ⅲ.

某些特權人物所特有的知覺。

Ⅳ.

經驗對原始人是行不通的。原始人感知的實在既是自然的又是超自然的。神靈無處不在。

第二章互滲律

I.再現原始人的集體表象的關聯是困難的。為我們的思維所陌生的關聯的例子,對這些關聯既不能用簡單的表象聯想來說明,也不能用兒童似的套用因果性原則來解釋。

Ⅱ.互滲律。互滲律概述。原始思維既是神秘的又是原邏輯的,這已為關於靈魂的集體表象所證實。泰勒的萬物有靈論;對他的理論的批判。“靈魂”的概念是一個比較晚期的概念。

Ⅲ.互滲律決定社會集體關於它自身和它周圍的人類群體與動物群體的觀念。在阿龍塔人的英迪修馬儀式中,在他們關於具有動物形狀的神話時代的人的觀念中以及一般的在他們關於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的集體表象中表現的互滲律。

Ⅳ.在原始人關於人與物彼此產生的影響(通過接觸、轉移、褻瀆、感應、占有等等)的觀念中表現的互滲律。關於人格化的神靈的表象不應當被看成是一個最早的表象。

第三章

原邏輯思維的運算和方法

I.在原邏輯思維中,邏輯因素與原邏輯因素共存。這種思維本質上是綜合的思維。

Ⅱ.記憶在原邏輯思維峙,的作用;記憶的發展。地點感和方向感。

Ⅲ.原邏輯思維所特有的抽象。

Ⅳ.原邏輯思維所特有的概括。

V.原始分類。關於邪氣、瓦康、奧連達等等的觀念和同類性質的其他集體表象都包含著互滲律。

第四章

從原始人的思維與他們的語言的關係看原始人的思維

I.原始民族的語言中的數:雙數、三數和複數。

Ⅱ.這些語言力求表現人和物的細部形狀、位置和運動。

Ⅲ.取自克拉馬特族印地安人的浯言中的一個例子。無窮的後綴和前綴及其用途。

Ⅳ.在許多不發達民族中間通行的用手勢談話的習慣。手勢語言與有聲語言的相似點。聲音圖畫。

V.與原始人的抽象和概括方法相符合的原始語言的語彙的豐富或貧乏。

Ⅵ.言語的力量。特定環境或某些階層專用的語言。神聖的語言。

第五章

從原邏輯思維與計數的關係看原邏輯思維

I.原邏輯思維在不能計算二或三以上的數時彌補缺陷的方法。

Ⅱ.數最初不是與被計算的對象分開來的。數列有時隨被計算的對象的等而變化。“分類者”。同一個詞可以連續表示幾個數。

Ⅲ.原始人沒有建立自己的計數法的基礎,但他們有一個自然的基礎。計數法決定於社會集體的集體表象和這些表象所包含的互滲。

Ⅳ.數的神秘力量。對烏節尼爾理論的批判。四、五、六等數的神秘意義。吠陀經文中的神秘的數。答反對意見。

第六章

以受互滲律支配的集體表象為基礎的制度(I)

I.狩獵。為引來獵物、使它麻痹或盲目而對它施行的神秘影響(如舞蹈、齋戒、念咒等)。對獵人施加的神秘影響,獵人及其親屬所應遵守的禁忌。為安撫被殺死的動物而舉行的儀式。

Ⅱ.捕魚。為確保魚類群集並使之落網而施加的與上述類似的神秘影響。對漁人施加的神秘影響,漁人及其親屬所應遵守的禁忌。捕魚後的謝罪和解仇儀式。

Ⅲ.用於戰爭的類似儀式。

Ⅳ.以確保自然現象的規律性為目的的儀式。阿龍塔人的英迪修馬儀式。圖騰集團與其圖騰的神秘聯繫。

V.庫瓦迭。孩子與雙親之間的互滲。關於懷孕、分娩和幼嬰的風俗。互滲的持久性,即使在行成年禮時期互滲仍未終止。

第七章

以受互滲律支配的集體表象為基礎的制度(Ⅱ)

I.疾病永遠被認為是由各種各樣的神靈引起的。為揭露肇事的神靈而作的診斷。本質上神秘的治療,一類神靈對另一類神靈發生作用。契洛克人的處方。疾病的分類。

Ⅱ.死從來不是“自然的”。死這個詞的雙重意義。用於發現對死亡負責的力量和何處可以找到這個力量的占卜儀式。接近這個,所以因為這個。

Ⅲ.占卜,用以發現潛藏的或隱秘的互滲的手段。遊戲的占卜意義。感應巫術。

第八章

以受互滲律支配的集體表象為基礎的制度(Ⅲ)

I.死人繼續活著。這種繼續活著的觀念所包含的矛盾。死的幾個階段。

Ⅱ.緊接著死亡的儀式。過早的葬禮。在死亡與終結儀式之間的時期中死者的地位。死人激起的感情。

Ⅲ.結束喪期的儀式使死成為完全的死。舉行了這個儀式就是義務的終止。屍體不腐爛的死人是特別有害的鬼。

Ⅳ.死者私人財產的毀滅。在什麼意義上說這些財產繼續屬於他所有。所有權是一種神秘的互滲。寡婦的地位。

V.生是死人轉生。和死一樣,生也是在不同的時間完成的。關於懷孕的神秘觀念。白種人是已逝的土人轉生。殺嬰及其對原邏輯思維的意義。孩子的命名。

Ⅵ.行成年禮前的孩子還沒有與社會集體的生活互滲。成年禮儀式的神秘意義。假死與新生。

Ⅶ.巫醫、巫師等人及秘密社團的成員的成年禮。他們所接受的儀式的神秘意義。

第九章

原始人對自然原因的不關心

I.原始人認為任何事物的發生都是由神秘的和看不見的力量引起的。

Ⅱ.疾病和死亡從來不是“自然的”——取自澳大利亞、南非、中非、西非和東非的例子。

Ⅲ.偶然事件是沒有的;災難從來不是偶然的。

Ⅳ.這種思維怎樣證明鱷魚巫師的犯罪。

V.它怎樣解釋一切不平常的事。

第十章

神秘的和看不見的力量

I.原始人的世界的特殊性。他的直接經驗在某種意義上說比我們的豐富。看得見的世界與看不見的世界合而為一。

Ⅱ.巫師的巫術、神靈、死人的魂所起的作用。

Ⅲ.剛死的人是活人的禍根。

Ⅳ.為安撫死人而舉行的儀式,象徵性討伐進軍。朱魯人的亞馬東果。活人與死人之間的互助。

V.班圖人中間的死人的經常活動。他們的需要。對他們的禱告。

Ⅵ.對原始思維來說,因果關係完全是神秘的和直接的。在原始思維中,時間和空間都不是均質的。

第十一章

原始思維的基本特徵

I.本質上神秘的原始思維很難於被理解,也難於用概念的語言來表現。

Ⅱ.原始人怎樣想像因果關係;以他們關於受孕和懷胎的觀念為例。

Ⅲ.在某些場合下,原始人是講求實際的和能幹的。他們的機敏和靈巧。他們怎樣在不利用真正的智力機構的條件下表現自己。

第十二章

向更高的思維類型過渡

I.在最低級的社會中,互滲與其說是被想像到,還不如說是被感覺到。在大多數這樣的社會中神話都很貧乏。

Ⅱ.在較進步的民族中間,互滲趨向於形成表象。神話與象徵的發展。神靈的人格化。

Ⅲ.神話及其神秘的意義。神話所表現的互滲。怎樣尋找解釋。

Ⅳ.從原邏輯思維中解脫出來並向邏輯思維前進的一般條件。隨著邏輯的荒謬被感覺出來,經驗行不通的情形有所減少。概念思維的發展。

V.邏輯思維不能完全排擠掉原邏輯思維。它們在思維著的主體的表面統一中共存。現在仍然妨礙著對它們的關係和它們的衝突的清楚理解的觀點和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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