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青島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我市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機動車以及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等污染防治工作,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3、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近岸海域生態與環境保護、海岸工程和陸源污染物等損害海域環境的污染防治工作。
4、負責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調解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協調解決生態破壞事件;負責環境監理和拆除、關閉、閒置、停用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物處理設施及場所的核准,依法徵收排污費。
5、負責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及區域開發項目的環保審批;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和管理全市生態城市、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6、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工作。
7、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青島市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市綜合和單項環境狀況公報。
8、負責環保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管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對全市排污費的徵收、管理、使用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9、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創新、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開展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的監督管理;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指導清潔生產。
10、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全市環境質量檢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監測河流水庫的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負責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開展環境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領導班子
毛元宏
黨委書記
男,中共黨員,主持全局工作,
側重黨建、財務、組織、人事工作。
於周文
黨委副書記
協助書記抓黨建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環境宣教、
青年、婦女工作,分管辦公室、環境監察大隊餐飲娛樂業環境監察中隊
聯繫環境監察大隊通濟中隊。
陳文靈
副局長
生態市創建、綠色系列創建、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各目標責任制考核
建設項目審批、建設項目驗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
分管政務服務中心、業務科,聯繫環境監察大隊環秀中隊。
陳學港
副局長
負責負責環境監察、環境監測、安全生產工作
分管環境監察大隊、環境保護監測站,聯繫環境監察大隊開發區中隊。
高道平
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政務公開、行風建設、環境信訪工作
分管法制科、環境污染舉報中心,聯繫環境監察大隊溫泉中隊。
邱春年
黨委委員
負責工會、學會、軍轉乾工作
聯繫環境監察大隊靈山中隊、環境監察大隊溫泉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