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青島市有關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負責震情、地震災情速報;
(四)負責組織、協調地震發生後的抗震救災工作;
(五)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地震群測群防工作; (八)負責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