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東湖區分局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東湖區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省、市人民政府、市執法局在城市管理方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

內設機構

正科級幹部一名,副科級幹部3名,機關內設辦公室,業務科,督導 組(臨設).下設2個直屬中隊,10個街辦(管理處)中隊.

地址

桂旺巷16號附1號,郵編:330008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人民政府、市執法局在城市管理方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政處罰權,組織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三)負責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負責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生活噪聲和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負責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占道和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九)負責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行使房產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負責行使建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行使殯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負責行使預拌混凝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現場攪拌混凝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負責對東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檢查、監督,糾正、處理東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中的處罰不當和不作為行為。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市執法局規定的其他職能。

姓名職務

劉祖亮 局 長

周運坤 副局長

傅筱琴 副局長

黃東輝 副局長

姚根林 辦公室主任

鄔玉明 業務科負責人

王 衡 督導組負責人

於君林 機動中隊中隊長

高小勇 夜間中隊中隊長

熊 斌 百花洲中隊中隊長

章海平 賢士湖中隊負責人

張道龍 董家窯中隊中隊長

萬雪鵬 八一橋中隊中隊長

徐立君 墩子塘中隊中隊長

王 勇 豫章中隊中隊長

胡 傑 公園中隊中隊長

姜文標 滕王閣中隊負責人

張 銳 大院中隊中隊長

陶 勇 彭家橋中隊中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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