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經濟委員

(二)負責全市經濟運行調節。 (三)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的具體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

南寧市經濟委員會是負責全市工業發展和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掛市中小企業局牌子。
南寧市經濟委員會現有17個內設職能科(室),設有市技術改造項目辦公室。
南寧市經濟委員會位於市嘉賓路1號 市政府1號樓8樓、9樓。
南寧市經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工業強市"戰略,研究提出提高工業發展水平,加快工業化進程的規劃和目標,引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全市工業布局、產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以及開發區、工業區規劃建設的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區域性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擬訂全市工業經濟綜合性政策和受委託提出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的擬訂。
(二)負責全市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和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制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建立煤炭、電力、石油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電力運行調度、電力企業運營協調工作;協調全市工業企業、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運輸工作,指導企業自有運輸基礎設施的運營工作。
(三)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的具體組織實施。提出企業技術改造的實施意見;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擬訂工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安排市財政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負責管理國家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配合組織申報國家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及國債項目。
(四)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工作。擬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機械、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煤炭、輕工、紡織等行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法規、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研究發展大型工業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市二輕集體工業聯社工作;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上報;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的建立和發展。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指導非國有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協調金融機構與地方企業的關係,促進銀企合作;指導、協調中小企業擔保體系運行;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七)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全市國防科技工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和船舶工業行業的管理;承擔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八)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全市企業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推薦評審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職工教育工作。
(九)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國際化經營;組織工業企業在國內外舉辦招商引資、貿易展銷等活動;研究制定全市工業企業促進銷售的政策、措施,分析預測市場需求及全市企業產品銷售情況和趨勢,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市場行銷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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