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工業強市"戰略,研究提出提高工業發展水平,加快工業化進程的規劃和目標,引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全市工業布局、產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以及開發區、工業區規劃建設的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區域性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擬訂全市工業經濟綜合性政策和受委託提出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的擬訂。(二)負責全市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和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制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建立煤炭、電力、石油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電力運行調度、電力企業運營協調工作;協調全市工業企業、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運輸工作,指導企業自有運輸基礎設施的運營工作。
(三)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的具體組織實施。提出企業技術改造的實施意見;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擬訂工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安排市財政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負責管理國家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配合組織申報國家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及國債項目。
(四)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工作。擬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機械、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煤炭、輕工、紡織等行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法規、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研究發展大型工業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市二輕集體工業聯社工作;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上報;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的建立和發展。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指導非國有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協調金融機構與地方企業的關係,促進銀企合作;指導、協調中小企業擔保體系運行;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七)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全市國防科技工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和船舶工業行業的管理;承擔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八)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全市企業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推薦評審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職工教育工作。
(九)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國際化經營;組織工業企業在國內外舉辦招商引資、貿易展銷等活動;研究制定全市工業企業促進銷售的政策、措施,分析預測市場需求及全市企業產品銷售情況和趨勢,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市場行銷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陳世平 黨組書記、主任,兼任市中小企業局局長領導和主持市經委(市中小企業局)全面工作。分管委辦公室、人事科。
鮑新堂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
協助書記、主任主持委(中小企業局)全面工作。協助書記、主任分管辦公室、人事工作,分管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及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分管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
覃章新 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綜合計畫、信息、能源工作。分管經濟運行科、綜合科(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能源工業科。
王 平 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工業規劃、重工行業管理、輕工行業管理、工業企業搬遷改造等工作。分管工業規劃科、重工業科(市汽車工業辦公室)、輕工業科。
曹國勝 黨組成員、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民營經濟發展等方面工作。分管中小企業發展科,聯繫有關企業改革和市二輕集體工業聯社工作。
蒙 剛 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產業政策研究、招商引資、工業區建設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工業區建設科。聯繫南博會有關工作。
陸俏梅 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技術進步、工業投資與項目管理工作。分管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科、高新技術產業科、技改項目辦。
李濃光 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農產品加工、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市糖業辦公室(市農產品加工辦公室)。
劉建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機關黨委書記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離退休、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及社會穩定、工會工作。分管教育培訓科(市職工教育辦公室)、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內設機構
1、辦公室科室職能: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督查、督辦、對外聯絡、宣傳、信訪、接待、提案、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和審報重要檔案、報告、請示、總結和領導講話;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職工保險工作,負責委機關的行政和計生工作;負責編制全委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年度預算報表;統一管理和核算委機關及直屬單位預算內、外資金;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委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科室職能:
承辦與工業經濟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調研、起草、審核工作;協調委機關各科室草擬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研究工業經濟的重大課題;對有關的經濟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普法工作。
3、工業規劃科
科室職能:
組織制訂我市工業發展規劃和目標,研究提出工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以及促進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項目前期研究,制訂公布工業投資指導目錄,發布工業產業政策信息;協調解決工業涉及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性問題;聯繫、指導全市經委口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4、經濟運行科
科室職能: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的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和工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情況,建立相應的運行調度機制,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經濟運行進行調控;提出動用國家重要儲備物資的建議;協調煤炭、電力、石油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應和供需銜接;協調指導實施全市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合理用電工作,制定近期電力運行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與交通、郵電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企業物流發展;負責對企業生產所需重要物資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負責協調重大突發事件(地震、洪澇災害等)中應急救援物資的調度和運輸;協調全市工業企業、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運輸工作;指導企業自有運輸基礎設施運營工作;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
5、重工業科
科室職能:
研究制訂全市機械、汽車、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產品的布局,推進行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行業政策和法規;負責行業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工作;組織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協助組織行業技改項目和技術進步項目審核上報;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產品質量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6、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科
科室職能:
組織指導全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工作,編制下達年度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投資計畫、市財政挖潛改造資金項目計畫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自治區、南寧市的產業政策,指導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制定南寧市重點工業產業投資項目(技術改造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對工業重點項目及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評估、諮詢、下達年度計畫和監管;負責審批、核准及備案許可權內的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上報國家、自治區審批、核准及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匯總分析全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研究、提出鼓勵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7、輕工業科
科室職能:
研究制訂全市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產品的布局,推進行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行業政策和法規;負責行業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工作;組織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協助組織行業技改項目、技術進步項目和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項目等申報;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產品質量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家《食品添加劑生產管理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酒類管理條例》;負責市醫藥儲備管理和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工作;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繭絲綢生產計畫;組織推廣種桑養蠶先進技術;指導實施繭絲綢農工貿一體化。
8、中小企業發展科
科室職能:
對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實行巨觀指導和管理,規範企業行為;研究制訂扶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具體措施,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審核工作;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對外經濟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制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產權交易的辦法,指導中小企業開展產權交易;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問題;負責管理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基金;指導、協調市二輕集體工業聯社工作。
9、能源工業科
科室職能:
研究提出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工業行業發展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電力、煤炭、石油行業管理;組織制訂地方能源法規和技術標準;對電力、煤炭、石油等能源進行綜合平衡和最佳化配置,編制電力生產供應年度計畫和調控方案以及計畫用電、節約用電措施;協調指導電力、煤炭、石油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處理電力、煤炭、石油生產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力發展規劃、電價改革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資格證及《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審核上報工作。
10、高新技術產業科
科室職能:
負責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方向,組織制訂高新技術產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計畫;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產業共性關鍵技術開發、產學研聯合、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重大裝備國產化的工作;指導技術創新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制訂全市企業信息化發展計畫,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組織申報和協調自治區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高新技術產業項目。
11、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
科室職能:
擬訂全市工業企業貫徹實施國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法律、法規、政策的辦法;依法制定全市工業企業節能節水、綜合利用、再生資源與報廢汽車回收相關政策,參與制定工業環境治理和環保產業的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產品、項目)、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審核上報和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與工業環境治理等重大示範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指導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12、工業區建設科
科室職能:
參與提出全市開發區、工業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督促開發區、工業區的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區域性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負責開發區、工業區經濟運行和建設情況的統計工作;協調開發區、工業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指導全市開發區、工業區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全市工業企業開展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國際化經營工作。
13、綜合科
科室職能:
綜合研究分析、預測預警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工業經濟效益和資金情況,編制並發布有關信息;綜合分析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工業企業近期扭虧增盈調控目標和措施;負責編制和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安排的生產資金緊急調度方案;負責委機關信息中心工作;負責委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清產核資等管理工作;協調金融機構與地方企業的關係,促進銀企合作;指導、協調中小企業擔保體系運行;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研究制定全市工業企業促進銷售的政策、措施;分析預測市場需求及全市企業產品銷售情況和趨勢,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市場行銷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工業企業、中小企業參加國內外各種展銷會、經貿洽談會,擴大產品銷售;協助外地組團來本市考察市場和籌備召開展銷會;指導市行銷協會工作。
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對國家下達的軍品科研、生產指令性計畫、基建、軍貿、技改和協作配套各項計畫的實施進行督促檢查、組織協調和保障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軍工科研和軍轉民、屬地化等有關問題,負責軍工動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開發、生產、流通和船舶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國家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負責南寧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14、糖業辦公室
科室職能:
研究制訂全市糖業的發展規劃,推進糖業結構調整;提出制定糖業產業政策和法規的意見;監測、分析全市製糖行業生產運行動態,協調解決全市榨季生產的砍、運、榨、銷、種以及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制定或調整原料蔗收購價格方案意見;指導製糖企業開發新產品、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引進推廣新技術,促進綜合利用;研究、制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市主要農產品深加工工業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15、人事科
科室職能:
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委機關幹部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委機關和委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調配、選拔任用、獎懲、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管理、人才信息、科技人員管理;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報批工作;承辦委機關的黨務、紀檢監察、職工工會工作。
16、教育培訓科
科室職能:
貫徹落實職工教育的方針、政策;統一規劃、管理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職工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企業職工崗位資格培訓教育活動;負責企業管理人員和企業員工素質狀況的調查綜合分析,制訂培訓規劃和落實措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和開展國際間有關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合作;指導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和評審工作;負責委機關職工業務培訓工作。
17、離退休科
科室職能: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離退休人員的政策,辦理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的具體工作;協助機關黨組織做好離退休人員黨組織建設工作及其它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