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有:招生工作、畢業生就業工作、學生教育管理、學生檔案管理、學生表彰獎勵、學生獎學金評定、貧困學生工作、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學生公寓管理以及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等。
部門設定
工作處內設部長、處長、副部長、副處長、招生辦公室、大學生創業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生管理科及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崗位職責
一、負責擬訂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計畫,定期組織學工系統人員開展學生思想調研、工作研討。
二、負責組織、協調 各院 ( 系 ) 學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新生入學教育、專業教育、成人成才教育、學風教育、畢業生思想教育、文明離校教育等。
三、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制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編制招生章程、招生簡章,組織招生宣傳、新生錄取、迎新接待、入學教育等工作。
四、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及各省(市、自治區)相關招生部門的聯繫和溝通,確保招生計畫的落實。
五、負責學校遠程網上錄取人員的選派、培訓及網上錄取現場的組織工作。
六、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院 ( 系 ) 進行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宣傳、就業信息的收集和發布、就業協定的簽辦、就業方案的制訂,負責畢業生的派遣和寄發檔案工作。
七、負責統籌各院 ( 系 ) 制訂就業指導計畫和畢業生教育計畫,協助各院(系)實施就業指導和畢業生教育 , 統計分析各院 ( 系 ) 就業情況。
八、加強與各地就業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聯繫,廣泛收集需求信息,積極做好畢業生推薦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各院 ( 系 ) 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班、建立創業實習基地、聯繫短期創業項目。
十、負責學生管理檔案的制訂、執行、檢查工作,協助各院(系)做好學生管理、教育和年級鑑定、畢業鑑定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檢查各院(系)做好學生評優評獎、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的審定工作。
十二、協調各院(系)、有關部門做好學生行政違紀、突出事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學生行政違紀處分的審批及起草處理意見工作。
十三、負責勤工助學工作的安排和檢查及學生酬金的審批工作。
十四、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校性的學生活動和做好假期留校學生的生活、學習安排。
十五、負責接待處理有關工作的來信來訪。經常調查研究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實際需要,及時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反饋,不斷加強學生與學校的溝通與交流。
十六、負責指導和檢查各院(系)學生獎懲、貸款、困難補助等檔案的管理,做好部門的文書檔案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十七、負責制訂輔導員考核辦法,協助各院(系)輔導員聘任、考核工作。組織全校優秀輔導員評審。
十八、負責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指導、監督和評估工作。
十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院(系)級綜合考評工作。
二十、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