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南京教案,明神宗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禮部侍郎署南京禮部尚書沈榷三次參奏在華天主教傳教士與白蓮教有染,圖謀不軌,徐光啟上疏辯護不果,七月王豐肅、謝務祿(Alvarus de Semedo 後改名曾德昭)等外國傳教士在南京被逮捕,後被押解澳門。十二月龐迪我、熊三拔等人從北京被押解澳門。這是明朝末年西洋傳教士在華的第一次重大挫折。主要內容
南京教案是基督教在中國所遇到的第一次教案。在南京教案(1616年)以前,中間也有一些教士被當地人民圍毆、侮辱、住宅被搗亂、被抓坐牢、被驅逐出境等事件發生。但這都僅屬於地方性的事件,影響範圍不大,而且很快就平息了。但南京教難卻不同,這事在利瑪竇死後第六年發生,斷斷續續維持了好幾年,後果是頗為嚴重的。南京教案的經過是由當時南京的禮部侍郎沈灌發起的,他一向偏愛佛教,對基督教毫無好感,並且帶動一班仇視基督教的人,常常逼迫基督徒。在利瑪竇死後,他便蠢蠢欲動,想起來排除基督教。1616年沈灌連上三張奏書給皇帝明神宗,沈灌告傳教士的罪狀主要有三方面:
一. 控告傳教士送禮物給中國人是為了收買人心,以致在適當時候可以傾覆中國。
二. 傳教士曾幫助中國修歷,推算日蝕、月蝕等日期。沈灌認為傳教士以西洋方法治歷,違反堯舜一向的做法,是有意變亂中國傳統。
三. 沈灌指控傳教士破壞儒家文化,教導人不拜祭祖先,這更是中國人不能容忍的。
沈灌上書王帝後,王帝並無反應,因上書理由不足,欠缺力量。加上中國信徒徐光啟為傳教士辯護,王帝原本也不信沈灌的胡言,事情就不了了之。但沈灌一再上奏,引起各地民眾排教。朝廷在壓力下,只好下令“禁教”,勒令將傳教士驅逐出境。於是傳教士有些被殺,有些下在監里,日後又驅逐出境。這時傳教士大多撤退到澳門,有些則躲在信徒家中,不能再公開傳福音。在外表上教會活動看似停止了,但暗地裡工作卻未停止。不過這次南京教案,確實帶給了教會一定的損失和限制,數年後,教案就平靜了。明朝最後的一位皇帝崇禎皇,因推算日、月蝕的士大夫屢屢出錯,令崇禎十分不滿,於是又準許傳教士進中國,天主教在中國又再活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