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南京市鼓樓區國家稅務局位於鼓樓區中山北路281號,前身為南京市國家稅務局鼓樓分局,1994年11月國地稅機構分設時成立,2005年9月機構調整時改為現稱。區局設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監察科、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六科6個行政科室,稅源管理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五科5個稅源管理科。現有幹部職工121人。目前總稽管戶19800餘戶,管戶結構以總部企業、服務外包型企業、小型商貿企業、電力出版企業為主,樓宇經濟、總部經濟優勢明顯。是全市人均管戶最多的區局之一。 近年來鼓樓區國稅局多次榮獲省、市政府“建設新南京先進單位”、“文明單位”、“無職務犯罪先進單位”、區委區政府“建設鼓樓有功單位”、國稅系統“先進集體”等稱號。2009年,又榮獲了區委區政府頒發的“最佳化投資軟環境”一等獎。
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職責,區局設定相應的內設機構。內設機構中職能科室5個,稅源管理科六個,級別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本單位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教育監察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擔稅種風險分析、出口退稅風險分析、大企業稅收風險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擔綜合稅收風險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加掛納稅服務科牌子,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稅源管理科
稅源管理科六個: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稅源管理六科。
稅源管理一、二科、四科、五科負責企業稅源稅戶管理。
稅源管理三科負責個體稅源稅戶管理。
稅源管理六科的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承擔納稅遵從狀況分析、征管程式性風險分析;承擔在本區域範圍內與地稅、工商、統計、電力等部門開展信息交換;與外地國稅機關協作開展發票逆查、非正常戶配對等互動工作。
負責重點項目和行業性納稅評估的實施工作;負責稅收風險等級在四級以上納稅人的風險應對工作;負責部分註銷企業註銷檢查、部分涉稅審批和優惠政策資格認定等複雜事項的核查;負責非居民稅收管理中的常設機構判定檢查、關聯交易的核查;負責部分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手冊核銷的檢查及指定的專項核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