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欽銳

卓欽銳

深圳副市長卓欽銳, 由於廣東省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因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對於深港合作的事項人們有懷疑,2009年6月11日,正在香港出席國際旅遊展活動的深圳市副市長卓欽銳表示,此事不會影響深港合作。

基本信息

簡介

卓欽銳 卓欽銳

男,漢族,1949年5月生,福建安溪人,197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月參加工作,福建省委黨校企業黨政幹部大專班畢業,省委黨校大專學歷。

工作經歷

1969年1月-1975年3月,海軍9090部隊文藝宣傳隊、電影隊戰士;

1975年3月-1989年5月,福建省廈門市橡膠廠工人,廠團委專職幹事、團委副書記,廠辦公室副主任、行政科副科長,廠黨委副書記(1983年6月),兼廠工會主席(1986年8月)(其間,1985年2月-1987年2月在福建省委黨校企業黨政幹部大專班學習);

1989年5月-1990年12月,中共福建省廈門市委組織員、市委組織部幹部一處處長(副縣級);

1990年12月-1993年12月,中共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1993年12月-1995年11月,中共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委書記(1994年2月確定為副廳級)(其間,1995年4月-1995年7月在福建省委黨校縣委書記專題研修班學習);

1995年11月-1997年12月,中共福建省廈門市同安縣委書記、區委書記;

1997年12月-1998年1月,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中共同安區委書記;

1998年1月-1999年4月,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1999年4月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分管工商行政管理(物價)、食品藥品監管、旅遊、質量監督、外事、港澳事務、僑務、信訪、檔案、仲裁、中介組織、政務接待等工作。

2000年6月,深圳市三屆人大第一次會議選舉卓欽銳為深圳市副市長。至2004年4月前,分管規劃與國土資源、建設、水務、環境保護、城市管理、住宅、政務接待、民防、氣象等工作。

個人評價

依法履行工作職能

1、抓好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卓欽銳 卓欽銳

高新技術產業,物流產業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比較超前的完成了產業區位和功能區域規劃;全市土地供應規模從以前平均開發20多平方公里下降到平均12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新批房地產用地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2002年榮獲聯合國環境保護“全球500佳”稱號,2003年被家環保總局評為環境綜合整治成績比較突出的城市;探索出了一條清掃保潔和綠化管理的市場化路子,通過公開招標,引進專業公司,分片承包管理。

2、狠抓工作落實。

我堅持一條,只要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決定的事項,只要是人民民眾強烈反映的問題,就是壓力再大,難度再大,都要全力解決好。分管城建工作的四年,始終堅持做好三件事:深入實際,加強協調;凡涉及全市大局的重點工作,均通過深入研究,明確工作責任,防止相互推委扯皮;加強檢查監督。

3、加強法制建設。

從2001年3月開始,深圳市出讓的經營性土地已全部實現公開拍賣、招投標或掛牌出讓。在我分管的四年時間裡,我沒有寫條子,也沒有暗示辦事部門和工作人員為任何人批土地、承包工程。

主持辦理兩個議案

在2000年市人大三屆一次會議和2003年市人大三屆五次會議上,人大代表分別提出了《關於進一步治理我市河流污染議案》和《關於治理我市機動車尾污染問題議案》,均由卓欽銳牽頭負責辦理。

在河流污染治理上,提出分期分批、分階段實施綜合治理的思路。治理過程中突出重點,把保護飲用水源水質作為當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治污為主,兼顧防洪、景觀、管網道路、土地利用和生態恢復等要求。按照這一思路,2000年提出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使全市主要河流水環境質量有明顯改善;到2005年全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

在機動車尾氣防治上,提出要在2003年底以前,特區內基本消除機動車冒黑煙現象,路檢、抽檢達標率達到90%;在兩年內建立起較為科學合理的在用車排放控制體系,在全市範圍內基本消除冒黑煙車輛,機動車平均腳踏車排入量下降10%以上。

違法違章建築處理

違法、違章建築是特區成立後與大規模城市相伴生的一個“老大難”問題。通過明確階段性工作目標、組織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和實施辦法,加快歷史遺留問題的申報處理,堅決制止違法搶建行為,狠抓重大違法建築的查處,截至2003年3月1日,全市累計受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申報191903宗,申報率達到98。4%。

自評不足

城市規劃權威性並沒有完全得到落實,違反規劃的現象仍時有發生,規劃在城市發展中的龍頭地位有待進一步加強;特區外土地開發的集約程度不高,城市建設水平參差不齊;城市“三亂”現象以及城中村等環衛“死角”髒亂差情況仍比較突出;環境建設和保護中存在不少薄弱環境,環境質量惡化的趨勢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兩個議案的辦理遠未達到預期目標。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