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千粒重是以克表示的一千粒種子的重量,它是體現種子大小與飽滿程度的一項指標,是檢驗種子質量和作物考種的內容,也是田間預測產量時的重要依據。一般測定小粒種子千粒重時是隨機數出三個一千粒種子,分別稱重,求其平均值。大粒種子可取三個一百粒分別稱重,取其平均值,稱百粒重。
常見作物
1、水稻 千粒重 18-34克,每公斤29400-55000粒。
2、粳稻 千粒重 25-32克,每公斤 31200-40000粒 。
3、秈稻 千粒重18-25克,每公斤 40000-55000粒 。
4、小麥 千粒重 23-58 克,每公斤 17200-43400粒。
5、玉米 千粒重 180-500 克,每公斤 2000-5560 粒 。
6、高梁 千粒重 20-34 克,每公斤 29400-50000粒 。
7、穀子 千粒重 2.2-4.0克,每公斤 250000-454000粒。
8、大麥 千粒重20-48 克,每公斤 20800-50000 粒。
9、大豆 千粒重 110-250 克,每公斤 4000-9000 粒。
10、豌豆 千粒重 110-400 克,每公斤 2600-9000粒。
11、蠶豆 千粒重 500-900克,每公斤 1120-2000粒。
12、綠豆 千粒重 30-40克,每公斤 25000-33400 粒 。
13、棉花 千粒重 80-135 克,每公斤 7400-12600 粒。
14、花生 小粒種千粒重 300-500 克,每公斤 2000-3400粒。大粒種千粒重800-1400克,每公斤 720-1260粒。
15、油菜 千粒重 1.4-5.74克,每公斤174000-714000 粒。
16、向日葵 千粒重 40-200 克,每公斤 5000-25000 粒。
17、芝麻 千粒重 2-4 克,每公斤250000-500000 粒。
18、黃麻 千粒重 2-43克,每公斤 333400-500000 粒。
19、甜菜 千粒重 18-22克,每公斤 45400-55000 粒。
千粒重測定法
國家標準
糧食、油料檢驗糧食、油料千粒重測定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糧食、油料檢驗 千粒重測定法
GB 5519-85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eeds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the mass of 1000 grains
本標準適用於商品糧食、油料籽粒千粒重的測定。
儀器和用具
1.1天平:感量0.1g、0.01g;
1.2 分析盤、鑷子等。
試樣用量
大粒糧約200g、中粒糧約20g、小粒糧約5g。
操作方法
3.1方法Ⅰ:從除去雜質的淨糧中,用分樣器或四公法分樣,將樣品分至接近規定的重量,準確稱重(W),然後計數,得粒數m。
3.2方法Ⅱ:從除去雜質的淨糧中,不加挑選地數出兩組試樣,大粒糧每組500粒,中、小粒糧每組1000粒,按組分別稱重(準確至0.1g)。
以上二種方法可任意選用,但方法Ⅰ中應剔除不完整粒。
結果計算
4.1自然水分千粒重按公式(1)計算:
W
千粒重(g/1000粒) = ──× 1000 ......................(1)
m
4.2標準水分千粒重按公式(2)計算:
G×(100 - M)
千粒重(g/1000粒) = ─────── ................(2)
100 - M 標
4.3乾態千粒重按公式(3)計算:
G × (100-M)
乾態千粒重(g/1000粒) = ────── ...............(3)
100
式中:W--實測試樣重量,g;
m--實測試樣粒數;
G--自然水分千粒重,g/1000粒;
M--實際水分百分率,%;
M標--標準水分百分率,%。
雙試驗結果允許差:千粒重20g以下的不超過0.4g,千粒重20.1~50g的不超過0.7g,千粒重50.1g以上的不超過1.0g。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商業部糧食儲運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楊浩然、吳艷霞、呂桂芬。
國家標準局1985-11-02發布 1986-07-01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