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隸屬於十堰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十堰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設立的市級政府集中採購唯一的專職採購機構,為非營利性事業法人。中心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本級年度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限額標準以上通用項目的政府採購;接受採購人委託,組織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或限額標準以下的政府採購項目;辦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它採購項目。二、發布政府採購信息。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發布政府採購公開招標公告、中標公告等有關採購信息。
三、編制採購檔案。制定招標書、評標原則和評分標準等。
四、向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有關政府採購項目的招標公告、招標書、評標辦法、評標報告等。管理政府採購項目檔案檔案。
五、組織對供應商履約驗收。受採購人委託辦理政府採購項目的其它事宜。
六、日常使用和聯繫政府採購“專家庫”中的專家,按政府採購項目組成“評標委員會”。
七、登記管理政府採購“供應商庫”。
八、受理和處理供應商的詢問或者質疑。
九、管理採購人員。負責機構內部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定期考核採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科學設定內部機構,制定內部工作管理辦法。
十、接受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構的業績考核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