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信案

十信案,為台灣發生於1985年的經濟犯罪事件。

“十信”即“台北十信”,全名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1911年9月成立,初名為“台北信用組合”;戰後由台灣人接收、改組,改名為“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自1957年起,台北十信理事主席均由國泰集團的蔡萬春家族擔任。1960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台北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台北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一億元,使台北十信成為全國七十五家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
1982年蔡萬春之子蔡辰洲當選立法委員,結合增額立委,與劉松藩王金平洪玉欽謝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聯輝蔡勝邦吳梓蕭瑞徵等立法委員組成“十三兄弟”派系,經常邀請財經官員,而且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1983年,財政部進行一般金融事務檢查時,發現台北十信有不正常貸款現象,因此派員進駐輔導,並給予警告。1983年初,台北十信又發生不良放款出現跳升現象,經過財政部派員進駐輔導一年之後,台北十信的不正常放款現象確有改善,因此財部未採取更嚴厲措施。1984年10月,財政部駐台北十信人員表示,台北十信庫存現金有偏低之趨勢;財政部督促台北十信限期改善,然而情況並無好轉。
1985年2月9日,由於台北十信放款總額占存款總額之比率高達102%,顯示台北十信已無放款能力;財政部為保障存戶合法權益,穩定金融秩序,明令台北十信停止營業三天,並由合作金庫暫為接管,嚴加清查整頓。台北十信在主管機關的督導下,舉行臨時社員大會,在1985年2月18日起委託合作金庫代管,蔡辰洲也因利用人頭貸款、串通其部屬或假冒他人名義貸款等違反《票據法》之刑責被捕。1987年蕭瑞徵因錢財糾紛被人暗殺。
十信案的爆發嚴重傷害台灣投資人的信心,台北十信各分社都受到嚴重的擠兌,數千存款戶一生的積蓄也血本無歸。交通銀行常務董事余井塘在常務董事會上痛斥十信案,激動地講到:“一百億元!你們從前聽過一百億元的弊案嗎?”言畢,腦溢血,當場亡故。十信案也導致國泰集團承受污名,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病故於國泰醫院。經濟部長陸潤康、財政部長徐立德、中國國民黨秘書長蔣彥士也因此辭職。然而十信風暴在當時並非特例,同期的華僑信託、國泰信託、亞洲信託與第一信託等金融機構也是岌岌可危,隨時處於崩壞邊緣,並不一定要拿蔡辰洲出氣,因此蔡家至今對此依舊耿耿於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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