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介紹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考每年開設6次,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5月、7月、10月和11月。其中5月和11月為證書考試。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採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報考條件
1、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學歷、戶口、可在異地報考畢業。)2、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在報名期間直接到各地自考辦報名。
3、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通過教學計畫規定的全部理論和課程的考試後,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成人學士學位。
網上報名流程
【報名材料】1、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正反面都要提供);
2、藍底兩寸原版電子版(需要提供數碼版,掃描件不行);
3、專科學生必須提供中專或者高中畢業證原件彩色掃描件(如果沒有,我處負責協助
辦理國辦中專,費用自理);
4、專升本學生必須提供專科(或者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2002年7月之前
畢業學生需要提供學信網查詢彩色截圖,或者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彩色掃描件);
5、填報名表一份(詳細填寫)
報名注意事項
1、每次考試詳細報名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北京教育考試院通知,在規定時間區域網路上報名。2、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生必須辦理新生註冊手續。首先在網上準確完成個人信息錄入,再選定報考專業、報考相關課程,繳費成功後將獲得正式准考證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正式准考證號辦理照相及其他相關手續。只註冊不報考課程或不繳費的新生註冊信息無效,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照相手續的新生不能辦理准考證及參加考試。
3、考生在報考筆試課程時須先選擇考試區縣,根據開考計畫選擇報考課程,確認無誤後繳費。
4、根據《教育部關於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精神,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進行註冊、報考同時須確認《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未對此項程式予以確認的不能辦理註冊、報考手續。
2013年1月自考安排
2013年1月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1月12日、13日進行。具體開考專業和課程詳見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中“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綜合信息查詢—考試安排”欄目。本次考試的新生註冊、課程報考和繳費工作均實行網上辦理。一、時間安排
註冊、報考、繳費時間:2012年12月1日0時至10日24時,逾期不予辦理。新生照相時間和地點:201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註冊時所選擇區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新生照相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補辦准考證(包括更正註冊信息等)的考生須在新生照相期間到註冊區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曾在本期未開考區(縣)註冊的考生如需辦理補證手續請到現報考區(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
查詢《考試通知單》時間和方式:時間為2012年12月24日至考試結束。方式為網上查詢,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綜合信息查詢”欄目查詢所報考課程的具體考試地點,並可下載、列印《考試通知單》。
領取准考證時間和地點:2012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註冊時所選擇區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
二、註冊、報考與繳費
考生須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進行註冊、報考與繳費。1、註冊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必須辦理新生註冊手續,並選定專業報考相應課程,報考、繳費成功後,系統將會為該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證號,考生須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正式准考證號辦理照相及其他相關手續。
本期只註冊而不報考課程的考生註冊信息無效。註冊、報考且繳費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將被取消註冊、報考信息,報考費將於照相結束後兩個月退還至考生繳費賬戶。此類考生若下期參加考試須重新註冊報考。
2、報考
考生在報考筆試課程前須先選擇確認區縣,根據開考計畫選擇報考課程,確認無誤後繳費。報考期間,考生可隨時查詢、修改和補報課程以及查詢繳費狀態,但不能退報課程。考生可直接在網上變更考試區縣和增報專業,不需額外繳費。報考結束後,考生僅可以查詢報考信息及繳費狀態。
在籍生使用准考證號登入系統(在籍生登錄時如原註冊信息中無身份證號碼或考生照片信息的,則本次考試不允許報考,考生應及時到所屬報名點或教學點申請更改考籍信息)修改密碼,閱讀報考須知,並了解相關功能,新生報名時間主要為1月中旬和7月中旬,分別參加4月和10月的自學考試。報考時間內,新生在系統中選擇報考的課程,填寫報考相關的其他信息,不能跨自考類別進行報考,同一時間只能報考一門,同一課程不能重複報考,考生如需修改報考信息,則在網報結束前也可進入填寫報考信息頁面進行修改,但只能增加報考課程或刪除已報考但未支付考試費的課程,已支付考試費的課程不能刪除,也不退費。在籍考生要求學籍信息中必須具有完整的身份證號碼和照片信息,註冊新生必須完成現場審核通過,否則無法完成報考繳費。考生網上繳費都是通過系統支持的網上銀行方式進行網上繳費。
3、繳費
繳費實行網上支付,繳費平台使用易寶支付。報考成功的標誌是所報考課程的繳費狀態為“已繳費”,考生應核實銀行成功扣款。
報考收費標準如下:
(1)以下課程:90元/科次。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1 | 00799 | 數量方法 |
2 | 00803 | 財務管理 |
3 | 00806 | 財務報表分析(二) |
4 | 00807 | 金融概論 |
5 | 00810 | 人力資源管理(二) |
6 | 00811 | 國際貿易實務(二) |
(2)其它課程:30元/科次。
易寶支付
北京市2013年1月 自學考試報考,預計將於12月1日至10日進行(具體安排請留意隨後公布的報考通知)。
在2012年,為了使廣大考生更加方便、快捷地繳納報考費,在考試院統一安排下,自考網上繳費在繼續使用北京銀行網上繳費平台的基礎上,開通了“易寶支付”網上繳費平台。在經歷了7月、10月兩次報考及相關實驗課程報考的檢驗後,“易寶支付”平台運行穩定,通過“易寶支付”繳納報考費的考生越來越多,可以說達到了預期的目的。
“易寶支付”網上繳費平台支持20多家銀行發行的銀行卡進行繳費,這裡自然也包括考生以前一直使用的“北京銀行”。而且服務更加人性化、專業化。在總結2012年試運行經驗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 2013年所有自考網上繳費,包括於12月初進行的1月考試的網上繳費,不再實行“北京銀行”和“易寶支付”雙軌並行的繳費方式,而只使用“易寶支付”平台。
對於只持有“北京銀行”銀行卡的考生,上述調整對您沒有任何影響,您在報考時完全可以在“易寶支付”繳費平台上,選擇“北京銀行”完成繳費。
4、報考成功後。
考生報考自學考試成功後可進入系統查看自己的報考信息和學籍信息,並能自主列印(新註冊考生在現場審核通過前可進入此頁面修改自己的學籍信息,在籍生不能修改自己的學籍信息)。在籍考生遺失准考證的,可通過考生端補辦准考證頁面申請補辦准考證,補辦准考證需選擇領證地點,並通過網銀方式向制卡公司繳納制卡工本費。考生於考前到網上選擇的領證縣區招考辦(社會考生)或學校考辦(套用型考生)去領取補辦的准考證。
關於畢業論文
為滿足考生需求,充分體現自學考試靈活性,經與主考學校充分調研,現研究決定,對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做如下調整:一、考生對畢業論文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補做,補做均以當期論文申報條件為準。論文補做成績達到優或良,且符合北京市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以及主考學校相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可以申請授予學位。
二、考生畢業後不允許再補做論文。
以上調整自2012年9月1日起執行。
實踐考核課程報考
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考核課程實行網上報考、網上繳費(考試期:1304),網址為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具體安排如下:一、報考及繳費時間:2012年12月8日至14日,節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考相關問題說明
1、請考生登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在首頁點擊“自學考試”,進入頁面後點擊“網上業務辦理”,進入頁面後點擊“2013年上半年自學考試實踐考核課程網上報考”即可進入報考頁面進行相應實踐課程的報考。
2、報考成功的標誌是所報考課程的繳費狀態為“已繳費”。繳費成功後不能退報課程即不退費。
3、網上報考繳費系統支持的是易寶支付。
4、根據教育部《關於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精神,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進行報考的同時必須確認《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未對此項程式予以確認不能辦理報考手續。
三、成績發布時間:本期考試成績將於2013年6月8日發布,請考生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畢業手續
201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報工作即將進行,現將考生辦理畢業手續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一、申報時間為2012年12月8日-12日,考生須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畢業申報。點擊“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2012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申報”,密碼為考生報名考試時使用的密碼。
二、關於本次畢業申報中的熱點問題,請考生詳見本網站信息發布台“2012年下半年畢業申報、畢業論文申報中的熱點問題解答”
三、符合“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和“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頒發條件(詳見附屬檔案)的考生,於區縣畢業初審時間分別到西城區自考辦、朝陽區自考辦、延慶縣自考辦現場申辦,並提交准考證和准考證複印件。符合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畢業條件的考生,畢業申辦成功即可獲得“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或“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無需現場申辦。中英證書發放時間為2013年4月新生准考證發放期間,發放地點均在西城區自考辦。
四、電子商務中、高級證書到東城區自考辦南區(原崇文區自考辦)申辦。
五、本次自學考試畢業申報專業的課程及替代關係按公布計畫執行,對於年齡超過50周歲(含)的考生,可適當放寬其舊課程使用時限。
六、考生一旦申請辦理畢業手續,不得再變更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
七、 申報過程中,對計算機系統未能提取到成績的課程,考生要根據成績單如實補錄成績和考試時間,並在初審時提交成績單。
八、考生應按照要求填寫簡歷和自我總結,簡歷按時間順序由遠到近,從高中開始填寫,數字在英文半角狀態下錄入,時間間隔橫槓用小鍵盤上的減號。自我總結不得超過500個漢字,建議考生先用WORD編輯,再進行貼上。
九、網上申報成功的考生按照網上申報成功回執單的要求,帶齊材料於規定時間、地點,現場提交畢業申報材料。
十 、考生需交納畢業審定費用20元/人次。
十一、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申辦畢業手續,當期不予補辦,可參加下一期的申辦,畢業時間亦隨下期。
支付平台
“考生在報考前需先開立北京銀行賬戶”,在即將發布的7月自考通知中,這樣的提示將不再出現,而自考各項網上繳費“只限一卡”的歷史也將宣告結束。自7月自考報考開始,考生將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寶支付”,通過22家銀行的網銀繳費,這是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了解到的。以往自考繳費只能使用北京銀行的銀行卡,在新生註冊前考生都要提前辦理該卡。但是很多考生之前就已擁有其他銀行的銀行卡,因而這張銀行卡只用來辦理自考繳費,由於並不常用,很多考生在報考時發現卡內餘額不足現去充值,由此給自考網上業務帶來一定麻煩。
據了解,從7月自考報考開始,考生辦理自考繳費就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寶支付”。該平台支持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北京銀行在內的22家銀行的網銀業務。考生只要開通其中一家銀行的儲蓄卡、信用卡的網銀業務,即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來完成自考各類繳費業務。而這與考生平時使用“支付寶”進行網上支付的流程相似。
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自考繳費業務中的推出,會給考生帶來很大方便。除考生可任意使用絕大多數銀行的網銀業務辦理繳費外,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繳費,比原有的繳費渠道更快捷、方便、安全,同時也更容易讓新生快速熟悉自考的繳費渠道。
繳費時,考生只要選擇“易寶”支付,然後選擇自己所使用的銀行卡,進入網銀界面完成支付即可。支付結果可以立刻顯示,避免以往偶爾出現的考生繳費結果不能實時顯現的問題。
需要說明的是,對於部分已經習慣於用原來通過北京銀行網上銀行功能辦理自考繳費的考生而言, 7月自考報考時市自考辦還將會保留原有的繳費渠道,即考生可以自由選擇通過第三方支付繳費,也可以直接選擇北京銀行網銀繳費。
增加考試安排通知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2013年起,將執行全國考辦修訂後的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專業考試計畫,舊計畫停止執行。為保證新舊計畫的平穩過渡,經研究決定,2013年1月增加一次舊計畫的部分專業課考試。現將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1.考試時間安排:
2013年1月自學考試商務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專業加考舊計畫部分專業課考試安排
時 間 專 業 | 1月11日星期五 | 1月12日星期六 | 1月13日星期日 | ||||||||||
09:00—11:30 | 14:30—17:00 | 09:00—11:30 | 14:30—17:00 | 09:00—11:30 | 14:30—17:00 |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01C1204 | 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 | 00937 | 政府、政策與經濟學 | 00938 | 組織行為學(二) | 00154 | 企業管理諮詢 | 00896 | 電子商務概論 | ||||
01C1203 |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本科) | 00937 | 政府、政策與經濟學 | 00938 | 組織行為學(二) | 00208 | 國際財務管理 | 00159 | 高級財務會計 | 00896 | 電子商務概論 |
註:新計畫1月份考試安排仍按京考自考[2012]22號檔案執行。
2.報考區縣:1月12日(星期六)、1月13日(星期日)考試的4門課程可任意選擇1月考試開考區縣報考,1月11日(星期五)考試的2門課程只能選擇朝陽區報考。
3.報考時間及方式:1月12日(星期六)和1月13日(星期日)考試的4門課程於2012年12月1日--10日報考,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進入“2013年1月自學考試網上報考”進行新生註冊、課程報考和繳費。1月11日(星期五)考試的2門課程報考時間為2012年12月11日--13日(報考期間不能註冊新生),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進入“2013年1月自學考試商務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加考舊計畫2門周五考試課程網上報考”進行課程報考和繳費。6門加考課程的考試通知單與2013年1月考試的其它課程同時發放,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綜合信息查詢”欄目查詢具體考試地點。
4.自2013年4月考試起,所有上述兩專業考生須按修訂後的考試計畫參加考試,不再安排舊計畫課程考試。
5.本次加考課程的成績發放與1月份考試其他成績發放時間相同。
學歷證書頒發條件
為了更好地體現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與金融管理專業特色,教育部考試中心與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考試部對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非學歷證書的頒發條件進行了調整。根據教試中心函[2011]21號、教試中心函[2011]109號檔案精神,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1、“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名稱變更為“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名稱變更為“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名稱變更為“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新證書仍由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考試部簽發。
2、考生申領“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或“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時,無需再提供《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政治經濟學》和《大學語文》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具體頒發條件詳見附屬檔案)
3、“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和“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 在每年6月、12月各申辦一次,與申辦畢業手續同期進行,證書發放時間分別為同年10月和翌年4月。符合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畢業條件的考生,畢業申辦成功即可獲得“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或“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無需單獨申辦;不符合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畢業條件,但符合上述證書頒發條件的考生,須按規定申辦。
免考課程規定
為適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形勢的要求,經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有關規定修訂如下:一、各類高等院校(指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以下同)的專科以上畢業生,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專科(基礎科)的學習考試,可以免考:
1.兩門思想政治理論課。即“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2.已學過、要求相同並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北京市自學考試在專科開設的公共基礎課包括大學語文、英語(一)或英語(二)、計算機套用基礎、高等數學(一)或高等數學(工專)。
二、各類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等參加自學考試本科各專業的學習考試,可以免考:
1.兩門思想政治理論課。即“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2.已學過、要求相同並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北京市自學考試在本科開設的公共基礎課包括外語[英語(二)、日語(二)、俄語(二)]、線性代數(經管類)、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本)、物理(工)、大學語文、計算機套用基礎。
三、各類高等院校的本科結業生、肄業生、退學生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專科的學習考試,可以免考已學過並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對於只因一門課程未合格而持有本科結業證書者,可以按專科生資格接考自學考試本科,但不能免考本科課程。北京大學、北京郵電大學“無法按時畢業”的學生參加自學考試按相應的試點方案及實施細則執行。
四、各類高等院校的畢業生,原來所學專業與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設的公共基礎課相對應,則可免考相應的公共基礎課。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五、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畫規定執行。
六、凡現行執行期中的自考課程無論在哪個專業,專科還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門課(名稱相同、代碼相同、學分相同)即可在自學考試各專業、各層次中通用。
七、本規定中免考課程如與主考院校授予學位的規定不一致,擬申請學位的考生須按主考院校的規定執行。
八、免考手續的辦理按免考手續細則執行。
九、本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執行。
免考手續辦理流程
考生在報名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准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複印件)。
市自考辦審核後,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資料庫報省自考辦審批。課程免考批准後,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省自考辦列印《免考課程合格證》發給考生。請參考各省免考規定。
具體轉考免考手續,各個省市有所不同,自考平台編輯強烈推薦考生朋友致電當地所在自學考試辦公室諮詢。
考生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2.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前20分鐘考生持有關證件進入考場。
4.開考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次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塗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6.入考場後按監考員指定的座位就座,將准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生在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試卷及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考試號等欄目。
7.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答題。
8.所有答題均答在答題卡上,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填塗,非選擇題要求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筆或鉛筆(除畫圖外)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9.考生應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10.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
11.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須先舉手,經監考員同意後輕聲提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12.考試結束前要交卷出場的考生須先將答卷及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允許後才準離開考場,離開後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13.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題卡和答卷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答卷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後才準離開考場。
14.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15.對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免考事項
根據《台灣、港澳同胞和外國人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辦法》(京考自[1998]第2號)的有關規定,並經專業委員同意,現將台灣、港澳同胞和外國人在京參加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商務管理專業(本科)有關課程免考事項通知如下:
在京參加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商務管理專業(本科)的台灣、港澳地區和外國考生,可以選用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代碼:10018,4學分)、物流基礎(課程代碼:05363,5學分),補足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課(專科)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學分。選用供應鏈管理(課程代碼:05380,4學分)、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課程代碼:04183,5學分),補足商務管理專業(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學分。
今後由於計畫調整帶來的上述課程變化另行通知。
考試計畫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建設的若干意見》(教考試廳[2004]1號)精神及全國考辦的管理要求,在徵求主考學校及部分專業委員意見的基礎上,現就2006年開始執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畫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2006年開始專業調整的原則
2006年以後各專業不再統一“五年調整一次”,將按照全國考辦的要求和北京市具體情況及專業知識結構變化情況不定期分別進行調整。每調整一次即為該專業新的執行期。
二、課程調整後的銜接替代
課程調整後,考生已通過的課程應按本通知規定的新舊課程替代關係進行銜接(含本科段的加考課)。
1、現執行期調整的課程只能與上一執行期銜接,以保證考生所學知識合理更新。例:第1執行期為A的課程,在第2執行期調整為B,A可以替代B,在第2執行期辦理畢業。第3執行期又將B調整為C,則B可以替代C,在第3執行期辦理畢業,而A不能替代C在第3執行期辦理畢業。即A=B B=C A≠C
2、若專業調整時增加的新課沒有舊課可以替代,則給一個適當的過渡期,過渡期一般為1—2年,可按舊計畫畢業。
3、按原計畫已取得筆試合格成績,調整後的新課增加了實踐環節(實習、實驗、上機等),考生可不參加實踐環節的考核,按原計畫辦理手續;原計畫有實踐環節的課程,調整後的新課沒有實踐環節,考生辦理畢業時可以沒有實踐環節成績;如果新舊課程都有實踐環節則直接對應銜接。
4、政治課的調整及替代關係將執行教育部及中宣部要求。原則上也實行A、B、C的銜接關係。
三、關於相同課程的使用
凡現行執行期中的自考課程無論在哪個專業、專科還是本科,只要同一門課(名稱相同、代碼相同、學分相同)即可在自學考試各專業、各層次中通用。
四、關於“高代低”的使用期限
2001年開始考試計畫廢止了自學考試課程可以“高代低”的政策,但在2000年底以前已按照有關規定考試通過的,其“高代低”替代的有效期至2007年底。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自2006年1月1日起,凡與上述政策有牴觸的檔案,依此通知精神為準。
頂替課程
根據《關於“套用技術教育”納入常規自考管理的通知》(京考自考〔2007〕37號)的精神,為了給套用技術類各專業考生提供更多的考試機會,經研究決定,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業課程可替代套用技術類專業的相應課程。現將替代關係公布如下: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與套用技術類課程名稱相同的,可用自考課程替代套用技術類課程。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與套用技術類課程名稱相近,學習內容、要求相近的可用自考課程替代套用技術類課程,具體見附屬檔案。
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與套用技術類課程名稱不同,學習內容、要求也不同的不能替代。
自檔案下發之日起至2009年7月,可依據此替代關係辦理套用技術類專業的畢業手續。
考籍辦理通知
2012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生工作即將開始,我辦將於12月8日至12月15日進行考籍連續辦理工作,周六、周日不休息。12月16日至2013月1月20日考籍辦理工作暫停,2013年1月21日恢復辦理。考生可根據時間安排前來辦理接考、免考、考籍的轉出入等手續。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點: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考生接待大廳(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志新橋向北200米)。乘車路線:425路、16路、635路、690路、運通109路等到志新橋北下車。北京自考時間安排
2013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4月13日、14日和20日、21日進行。一、時間安排
註冊、報考、繳費時間: 3月1日0時至10日24時,逾期不予辦理。
新生照相時間和地點: 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註冊時所選擇區(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新生照相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補辦准考證(包括更正註冊信息)的考生須在新生照相期間到註冊區(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
領取准考證時間和地點: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註冊時所選擇區(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
自考成功備考五法
一、儘可能參加輔導班的學習因為參加自考的大都已參加工作,所以,我們的時間、精力和能力都很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那么,怎樣使我們的學習更有效率呢?天普教育建議,參加輔導班可以說是一條捷徑。
二、儘可能利用時間消化所學
一般地,我在拿到一本書後總是習慣性地先看目錄,了解本書的章節和主要內容。上課之前,習慣先預習,大致了解這課的內容,有時帶著疑問上課感覺特別有收穫。課後利用時間消化。晚上睡覺時像過電影一樣把白天所學溫習一下。如此堅持,直到串講之前。
三、儘可能把串講課的內容全部錄音
因為大家都處在工作的狀態參加自考,沒有充裕的時間準備資料,去複習,去準備應考。所以說在參加培訓班的時候把老師課上講的內容錄音,利用空閒時間反覆聽這些重點內容,這個效果不亞於背誦強記。這個方法對那些偏科,不宜過的科目尤為有效。
四、儘可能做一些模擬題和歷年試卷
考試的題型一般是固定的,考前15天做一些模擬試題,對比分析歷年試卷,可以大致了解考試的重點,哪些考過了,哪些還沒有考,而有些知識是每年必考的。
五、自己整理一本濃縮版的複習資料
在老師串講和分析試卷後,立即整理一本重點的複習資料。然後再聽錄音,再對照歷年試卷,把可能遺漏的知識再及時補上。時間不充裕的時候就去看這些濃縮版的複習綱要,這樣可以起到快速飢一頓功效。
有人說:要想獲得蘋果新鮮而甜美的滋味,需要自己親自去咀嚼與體會。想要獲得知識,唯一的捷徑就是自己不斷努力,沒有人可以代勞!相信只要努力,你也一定行!自考給予大家的不光是一紙文憑,更加是一個學習方法,一種人生態度,是對人的品質的一種歷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