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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自學考試簡介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考每年開設4次,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7月和10月。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採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
報考條件
1、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學歷、戶口、可在異地報考畢業。)
2、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在報名期間直接到各地自考辦報名。
3、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通過教學計畫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後,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成人學士學位。
網上報名流程
1、登錄各地自考網上報名網站。
2、到自考辦網站規定的指定銀行辦理一張繳費用銀行卡。
3、辦理銀行卡後的新生,和有銀行卡的老考生按照報名網站規定的報名流程完成網上報名。
4、網上報名成功後的新生需要在規定時間到自考辦進行攝像製作准考證。
5 、如有任何疑問請和當地自考辦聯繫。
現場報名流程
1、新生攜帶身份證、(軍人憑軍人證或團以上單位證明)(未滿18歲憑戶口本)到所在地的市、縣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站)辦理報名手續。
2、同時攜帶2B鉛筆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塗機讀報名卡用)、並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張(大約4-5張)。
3、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進行繳費,得到列印的考試通知單,通知單上有考試日期、考場和座位號。
4、在考辦規定的時間領取新製作出的准考證。
報考注意事項
1、每次考試詳細報名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北京教育考試院通知,在規定時間區域網路上報名。
2、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生必須辦理新生註冊手續。首先在網上準確完成個人信息錄入,再選定報考專業、報考相關課程,繳費成功後將獲得正式准考證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正式准考證號辦理照相及其他相關手續。只註冊不報考課程或不繳費的新生註冊信息無效,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照相手續的新生不能辦理准考證及參加考試。
3、考生在報考筆試課程時須先選擇考試區縣,根據開考計畫選擇報考課程,確認無誤後繳費。
4、根據《教育部關於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精神,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進行註冊、報考同時須確認《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未對此項程式予以確認的不能辦理註冊、報考手續。